加強部門監管,提高自我風險意識!
近日,江蘇省徐州市一90後女研究生在蹦床館內摔成完全性截癱一事引發熱議。悲劇發生之後,不乏規範大眾蹦床運動的呼聲。近年來因為蹦床引發的安全事故也不在少數。
在2019年年底,國家體育總局體操管理中心參與編制的《開展大眾蹦床運動的基本標準和要求(試行)》面世。根據上述標準,蹦床練習或比賽場地需配備蹦床教學技術指導人員和安全監督員。目前尚未在國家體育總局官網上查詢到蹦床教學技術指導人員相關的培訓信息。但在市場上,不少培訓機構宣稱可提供蹦床教練相關證書,培訓時長3天或5天,學費在千元以上。此外,全國首期蹦床安全監督員培訓班則已於去年12月正式結課,最終通過認證的人員僅有169人。
那麼蹦床館到底該由哪個部門監管呢?
有記者諮詢了南京相關部門,南京市玄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表示,蹦床不屬於特種設備,特種設備由市場監督部門管理。如果經營娛樂設施,應該在文旅局那邊辦手續。
記者又聯繫了文旅、體育、應急管理等部門。南京市玄武區應急管理局工作人員表示,很多基礎設施歸我們管,但是蹦床館的安全不是應急管理局監管的單位。南京市文旅局工作人員:蹦床是體育局的項目,不是文化局的項目。南京市體育局工作人員:蹦床館不屬於高危項目,目前體育局重點抓的項目一個是遊泳館,一個是攀巖。
從相關報導來看,有關蹦床館或蹦床項目該誰來監管,一直就存在責任不明的問題。監管責任不明確,一旦發生事故,也給消費者的維權帶來難度。
新項目不能成為監管空白
在多起蹦床事故糾紛中,判決書均提及蹦床是一項「危險」的活動。這與蹦床的競技屬性有關。據中國蹦床與技巧協會官網介紹,蹦床與雜技有著密不可分的淵源,法國雜技演員特朗波蘭是現代彈性蹦床的發明者。18世紀50年代,蹦床開始走進競技比賽的行列,在2000年第27屆雪梨奧運會上,蹦床被列為正式比賽項目。
總之,不管什麼項目,遊樂場的安全問題都刻不容緩!
中國兒童產業展覽交易基地(ETJ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