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絡懸疑劇《沉默的真相》熱播,支教教師侯貴平因發現一黑惡團夥的犯罪行為,與之鬥爭,最終被冤枉致死。檢察官江陽在「黑暗中執火前行」,歷經10年光陰,付出青春、前途等代價,查清案件真相。劇中涉及諸多法律問題,記者就此採訪了北京京都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光澤,對相關法律知識進行梳理。
炸彈威脅
劇中,律師張超拖著行李箱強闖地鐵站,稱行李箱中有炸彈,其行為如何定性?王光澤認為,行李箱實際裝載的是屍體而不是炸彈,張超編造恐怖信息,引發公眾恐慌,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其行為涉嫌構成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91條之一規定,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編造爆炸威脅、生化威脅、放射威脅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編造恐怖信息,傳播或者放任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依照刑法第291條之一的規定,應認定為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
誣告陷害
劇中,檢察官江陽被胡一浪等人誣陷受賄;警官朱偉被刑偵大隊隊長李建國誣陷刑訊逼供,誣陷者分別應承擔哪些責任?
王光澤表示,誣告陷害罪,必須是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為目的。如果不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為目的而捏造事實誣告的,不構成本罪。「他人」指第三人,包括罪犯和犯罪嫌疑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43條規定,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黑惡勢力「保護傘」
劇中,刑偵大隊隊長李建國想方設法包庇孫傳福黑惡團夥的犯罪行為,是否屬於黑惡勢力「保護傘」?
在王光澤看來,李建國洩露案情、殺害關鍵證人,極力袒護孫傳福等人違法犯罪行為,涉嫌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94條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包庇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或者縱容黑社會性質的組織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
疑罪從無
犯罪嫌疑人張超在庭審現場翻供,拒不承認謀殺指控,並出示不在場證明。公安部門依照「疑罪從無」原則,要求偵查人員重新查辦。
王光澤表示,「疑罪從無」是指刑事訴訟中,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確實、充分,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疑罪從無是刑事訴訟的基本原則之一,我國刑事訴訟法疑罪從無主要體現在三個環節,包括偵查、起訴和審判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第175條規定,對於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同步錄音錄像
「凡是審訊都要打開監控錄像……」劇中,犯罪嫌疑人王海軍在交代侯貴平案件有關情況後突然死亡,江陽等人認為偵查人員在訊問時沒有同步錄音錄像,應該追究責任。
王光澤表示,如果偵查人員在訊問的時候沒有錄音錄像,那麼該行為涉及違規問題,應當進行內部追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23條規定,偵查人員在訊問犯罪嫌疑人的時候,可以對訊問過程進行錄音或者錄像;對於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應當對訊問過程進行錄音或者錄像。
錄音或者錄像應當全程進行,保持完整性。
利用影響力受賄
副市長秦大川的女婿曾祥東收受孫傳福等人賄賂後,以其嶽父的名義為他人謀取非法利益。該行為是否涉嫌利用影響力受賄?
王光澤說,劇中,曾祥東收受賄賂並為黑惡勢力團夥謀取不正當利益,實際是利用了嶽父秦大川的權力、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涉嫌利用影響力受賄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88條之一規定,國家工作人員的近親屬或者其他與該國家工作人員關係密切的人,通過該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或者利用該國家工作人員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託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請託人財物或者收受請託人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離職的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其近親屬以及其他與其關係密切的人,利用該離職的國家工作人員原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實施前款行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定罪處罰。
提前介入
劇中,李建國欲強行帶走關鍵嫌疑人王海軍,江陽得知後稱會申請檢察院提前介入,不讓李建國有可乘之機。
「提前介入」,是檢察機關派員參加偵查機關對重大、疑難、複雜案件的偵查活動,並對證據調取、事實認定、法律適用和偵查行為的合法性提出意見和建議的一項制度。
王光澤認為,檢察機關通過對偵查取證、事實認定、法律適用等方面提出建議的方式加強與偵查機關配合,提高偵查取證的質量和效率,為後續辦案環節做好準備,更及時、準確地打擊犯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87條規定,公安機關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寫出提請批准逮捕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併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必要的時候,人民檢察院可以派人參加公安機關對於重大案件的討論。
《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256條規定,經公安機關商請或者人民檢察院認為確有必要時,可以派員適時介入重大、疑難、複雜案件的偵查活動,參加公安機關對於重大案件的討論,對案件性質、收集證據、適用法律等提出意見,監督偵查活動是否合法。
經監察機關商請,人民檢察院可以派員介入監察機關辦理的職務犯罪案件。
洩密
朱偉歸案後,向公安機關反映侯貴平案還有一個目擊證人。幹警小羅得知後,將消息洩露出去,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在王光澤看來,幹警將正在偵查的刑事案件中證人線索洩露出去違反相關法規,應結合案情性質給予其行政處分,構成犯罪時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22條第二款規定,人民警察不得洩露國家秘密、警務工作秘密;第48條規定,人民警察有本法第22條所列行為之一的,應當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折抵刑期
檢察官江陽遭受陷害被判入獄,一審判處5年刑期。那麼他在看守所羈押的時間如何折抵刑期?
折抵刑期是指罪犯在判決執行前羈押的期間換算成刑期,予以折抵。《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41條規定,管制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44條規定,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47條規定,有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