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紀委監委通報了湖南省常德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石門縣委原書記譚本仲被「雙開」的消息,其中特別提到譚本仲違反廉潔紀律,以打牌的方式大肆斂財。
據了解,譚本仲長期與私營企業主以打牌的名義聚會,實則藉機大肆撈錢。這些私營企業主把打麻將作為圍獵譚本仲的手段之一,故意放水成為他的手下敗將,通過「輸」送大量錢財,換來工程項目承攬、項目開發等方面辦事的「方便」。
譚本仲的通報發布次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徐會良受賄、濫用職權、貪汙一審刑事判決書》。判決書中提到,徐會良在擔任雲南省祥雲縣委書記和大理州旅遊發展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期間,多次邀約商人以撲克牌「三打一」的方式進行賭博,收受賄賂共計人民幣641萬元。相關證人表示,為了得到關照,他們在玩牌過程中會故意輸錢給徐會良,私下裡也都說,徐會良玩牌「只能吃補藥,不能吃瀉藥」,就是說他只能贏不能輸。
最終,法院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貪汙罪數罪併罰,判處徐會良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10萬元。
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為了掩人耳目,很多賭局都是在領導幹部自己家或商人家裡,或者由商人提供的會所等較為隱蔽的場所進行。
當小小的牌桌成為利益輸送的通道,為了讓「獵物」上鉤,圍獵者可以說是煞費苦心。四川省綿竹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主任馮軍在打麻將的過程中,偷牌、換牌、看牌,與之打麻將的老闆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某些商人跟馮軍打麻將,事先會將「鋪底錢」裝進信封單獨塞給馮軍,每次1萬元或2萬元現金。「老闆約我打牌,不會和我的牌,還故意告訴我他要和什麼牌,於是我就不會輸,每場都是贏家。」馮軍對自己打麻將「只贏不輸」的秘訣直言不諱。
原北京市交通局副局長畢玉璽,以「玩牌」(主要是「扎金花」)名義賭博,從中收取下級、不法商人故意輸給的巨額現金。涉嫌行賄罪的犯罪嫌疑人蘭某(個體商人,曾因經濟犯罪被判刑)的公司沒有任何資質,但通過畢的幫助承攬到首發公司大量土方工程,僅此一項年收入800萬元。蘭某通過賭博故意輸給畢玉璽累計數十萬元,為此還得了綽號「蘭精光」。
「重慶賭王」廳官,原重慶市渝北區副區長、重慶科技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主任劉信勇出手闊綽,一桌麻將竟輸贏三四十萬;毫無賭技,卻成為賭桌上的常勝將軍;膽大妄為,為了撈錢受賄3000多萬元;鋌而走險,賭博斂財參加涉黑組織。
為賭博參黑護黑「混社會」
劉信勇有兩大愛好,一好「權」,二好「賭」。1998年,他迷上了打麻將,在任豐都縣縣長時,一次竟然驅車4小時,為的是跟牌友打通宵麻將,第二天早上再趕回豐都開會。2004年國慶期間,劉信勇參加一開發商兒子的婚禮時,一夜麻將竟贏了31萬元。2005年9月至2009年4月,他多次組織或參加聚眾賭博,從中獲利200萬餘元。
劉信勇對麻將的迷戀,註定他在這條邪路上越走越遠。他明知陳知益、鄧宇平等是「涉黑」組織的頭目,仍然主動參加並為其召集參賭人員共同牟取暴利。正是由於劉的參黑護黑,從2008年3月到2009年3月,賭場通過向參賭人員「放水」,輸贏金額近10億元,從中非法獲取暴利3000萬餘元。
赴澳門賭博兩天輸掉200萬
參與賭博得有巨額「賭資」。劉信勇為了參賭,充分利用手中的權力撈錢。2002年劉信勇在空港工業園區(原為重慶科技產業開發區)當管委會主任時,認識了兩個房地產老闆陶某和曹某。2004年1月,曹、陶邀約已調任南岸區副區長的劉信勇到澳門遊玩。同月23日,劉信勇與曹某進入葡京賭場賭博,當晚就輸了幾十萬元,次日又輸掉100多萬元,兩天共輸掉200萬元港幣。
劉信勇叫曹某幫他先把錢墊上,曹某就對陶某說:「領導輸了200多萬元港幣,我們兩個在項目上調出錢幫他還賭債。」原來,曹所說的項目,就是他和陶在該園區內購地151.7畝,開發的「青麓雅園」房地產項目。
劉信勇利用職權幫助曹、陶拿到了土地證,曹某順利獲得銀行貸款3000萬元並用於「青麓雅園」項目開發。二人幫劉還200萬元賭債,也就順理成章了。
乾股受賄分2000多萬
劉信勇何以支撐起平日的豪賭?劉信勇是一個大賭徒且所耗賭資巨大,其豪賭所需資金的來源仍是一個謎。
經過辦案幹警的偵查,發現劉信勇曾與曹某等多名商人合夥辦公司,可能是「乾股受賄」,而且數額巨大。2004年,劉信勇和曹某商量合夥開發房地產,並邀約龍某、周某,決定對曹的房產公司進行增資擴股,將註冊資本金從原有的2300萬元增至1億元。根據約定,除了另外兩名小股東外,劉、曹、龍、周分別佔公司股份的比例為15%、26%、32%、23%。劉信勇以兒子和姨姐的名義出資1500萬元。
據劉信勇交代:「按我實際交的1500萬元在總投資1.7億元中所佔的比例,我應分利3100多萬元。這樣算來,我通過『少投資多分利』有222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