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方木的邏輯思維無人可比,他在破案時從來都是站在罪犯變態的內心角度,所以演員鄧超為了讓自己成為他,經常偏於一隅自說自話,甚至捨棄道具「親嘴」試吃保險套,這種敬業的精神成功地讓鄧超版的方木在天才和瘋子之間無縫轉換,雖然鄧超的喜劇片總是不被看好,但由他衍生出的懦弱惶恐的「辛小豐」和自大重情的「孟曉駿」等都為影片的經典之路送上過一波波漂亮的助攻。
而阮經天更為可怕,為了演好智商毫不遜色於方木的boss「江亞」,他把自己內心中的「惡」完全地釋放了出來。從一進片場,他便把自己封閉起來,從不參與劇組的任何聚會。文戲精到毛孔,打戲力求到肉。小天最終把自己活成了一隻貓,一隻誰一接近便「炸毛」的黑貓。
而從來以文弱形象示人的劉詩詩扮演的痕跡學專家米楠一頭短髮造型帶來的反差更是強烈,令人心生期待。
「我在劇組看到他們的狀態,就像是我書中的人物全部活過來了一樣」雷米如是說。
時至今日,倆影帝仍在不斷緬懷他們。
《城市之光》是最早立項的心理罪,導演徐紀周在小說剛剛發布便第一時間搞來了樣本,利用工作間隙瘋狂「啃食」完後便迫不及待地飛到了雷米麵前洽談改編事宜。至於為什麼等到五年後才上映,除了對細節近乎偏執的要求,還有一點最為重要。
雷米:「拿掉幾個案子吧老徐。」
導演:「絕對不能刪!」
影片所講述故事的敏感程度前所未有,這種直逼總局紅線的電影能順利上映是中國電影的一大進步!
「老人碰瓷案」、「逆子棄母案」、「酒駕害人案」、「校園體罰案」(倘若影片是現在開拍,大概還會加上「閨蜜背叛案」、「老賴案」吧),這些全都是民怨極高的道德性案件,由於法律所做出的懲罰性措施較低或是根本沒有,所以自詡「城市之光」的反派江亞代替法律實施了私刑,當這種只有在網劇中才會出現的尺度真真切切的搬到大熒幕上來,導演就不怕產生負面影響嗎?
不!就像雷米編輯劉玉浦先生得知故事構思所言
「你寫的已經不僅是小說了,是寓言」
江亞悲慘的童年讓他瘋狂地痛恨社會,可說到底他所謂的為民除害不過是一場殺人秀,「城市之光」更像是一地血光,照亮的只能是更加扭曲的嘴臉和人人心頭揮不去的陰霾,激化的只能是暗流湧動的社會矛盾。他確是殺人犯。
而方木則褪去了大學時的敏感自負,一頭白髮更顯堅定果敢,他是警察。兩個純粹社會陣營代表的不是刑對法的抵抗,而是正義與邪惡扣人心弦的精彩對弈。
《創世紀》第一章第3-4節寫道:「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開了。光真的是好的。明亮。溫暖。普照大地。生機勃勃。它滋養萬物,也製造陰影。而影子,是我們最初對於世界延展出的想像。」
雷米也在現實中給了我們答案:照亮城市的那道光,只能是法律正義和愛。
但在影片中,一念成佛,一念是魔的方木究竟命運如何,那就讓我們在12.22日走進影院一探究竟!
器哥邀你吸貓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