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省中醫藥管理局獲悉,為進一步規範醫療機構名稱,我省出臺了《江西省中醫診所備案指南(試行)》(下簡稱《指南》),明確各級中醫藥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中醫診所的備案工作,中醫診所醫療機構名稱的命名也有明確的格式。
據悉,該《指南》適用於在本省範圍內舉辦的中醫診所,中醫診所命名規範為中醫診所名稱由識別名稱和通用名稱依次組成;通用名稱統一為「中醫診所」;識別名稱可包含舉辦人姓名、舉辦單位名稱(或規範簡稱)、醫學學科名稱、醫學專業和專科名稱、診療科目名稱和核准機關批准使用的名稱。中醫診所命名格式為:舉辦人姓名(舉辦單位規範簡稱) (識別名稱) 中醫診所。
編輯∶林河水
【來源:江西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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