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西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了解到,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22號)、西安市住建局《關於開展建築業企業資質核准後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為優化建築業營商環境,加強對企業資質核准後是否仍滿足資質標準的監督管理,自5月起,西安市住建局檢查人員分批次通過信息系統等方式對被檢查企業是否滿足相應建築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的條件進行了核查。經對第一批企業進行核查,其中有159家企業不滿足建築業企業資質標準。
西安市住建局依法責令不滿足建築業企業資質標準的企業嚴格按照資質標準進行整改,並從整改公告下發之日起3個月內整改完畢。整改期間不得申請建築業企業資質的升級、增項,不能承攬新的工程。在整改完成前,西安市住建局將不予辦理變更註冊地遷出西安的申請。
同時,要求各有關建築業企業應於10月9前向西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行政審批處)上報具體整改落實情況。對在規定整改時間內仍未達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條件,將依法撤回其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
另外,西安市住建局還要求各區、縣住建局,各開發區住建管理部門在辦理建築工程施工許可及對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督時,應加強對責令整改企業在整改完成前不能承攬新的工程的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