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開心麻花出品的暑期檔喜劇電影《西紅柿首富》正在熱映。該影片改編自美國小說家喬治·巴爾·麥卡奇翁1902年創作的小說《布魯斯特的百萬橫財》。開心麻花出品,必屬精品,《西紅柿首富》上架後,截止至8月4日,在觀影觀眾的歡聲笑語中票房已破17億。
影片的故事圍繞著落魄的丙級足球隊守門員王多魚(沈騰飾演)為了繼承其保險大亨二爺的300億元遺產,必須在一個月之內花光10億而展開。
遺囑規定的繼承合同條款非常苛刻:時間一個月,必須在西虹市內合法花光10億元,期滿不能留下任何財產;不能做慈善,不能轉送他人,不能贈與或毀壞,不能涉足黃賭毒等違法的事情,不能哄抬物價,僱傭的人不超過100人,等等。如果違反約定,300億元將會被基金會接收,而王多魚則將一無所獲。王多魚為此開始了荒誕不經、離奇捧腹的花錢之旅,可謂絞盡腦汁,無所不用其極。
整部影片營造出極其浮誇的劇情,充滿了各種搞笑的噱頭和看似違反普通人生活常識的橋段。但是,全劇故事賴以展開的主線索卻符合法律邏輯:精密設計的遺囑執行制度。換言之,正是現實中完善的遺囑執行法律架構,才使得《西虹市首富》荒誕離奇的劇情得以順利的展開,並得到觀眾和電影評論家們的好評。
對王多魚來說,他一直在拼命地花錢花錢花錢,可錢好像有繁殖能力一樣,怎麼都花不完。
如果我也有那麼多錢,我會變成什麼樣?
還是不想了,貧窮限制了我不切實際的幻想。
人的死亡,在古今中外皆帶有神秘莫測的色彩,對此話題也諱莫如深。逝者生前的財產如何處理,歸誰所有,使何人受益,「見財起意」的利害相關人怎樣和平共處,也成為了繼承法要解決的根本問題。
繼承制度與傳統、經濟、社會條件密切關聯,如學者所言,「繼承法是一個歷史範疇。從初民社會的血族繼承到封建社會的宗親繼承,再到現當代社會近親屬繼承,演繹著繼承制度由身份到人格的位移。從男性優於女性的繼承立法到男女兩性平等,彰顯著繼承制度從性別排擠到性別平等的努力。」在市場經濟和商業文明高度發達的歐美諸國,聖經和信託是兩大傳家寶,家族財富的繼承模式主要有遺囑、保險和信託,受其影響較深的我國港澳臺地區也多採取這三種途徑。
大陸地區則受歷史傳統和經濟社會條件的影響,主要是按照繼承法規定的法定繼承模式完成家族財富的保有和傳承,充分表達財富創造者個人意志和處分權利的遺囑繼承為數尚少,至於通過商業保險和家族信託等具有風險隔離和財富增值功能的現代金融工具跳出「富不過三代」魔咒的更是鳳毛麟角。
沒錢,誰都看不起王多魚,生活潦倒,連碰瓷都能被碰進派出所。
遺囑執行,是指遺囑生效後,為實現遺囑內容而進行的一系列必要行為,主要包括遺囑的提示與開視、遺囑執行人的確定、無遺囑執行人的處理方法、遺囑執行人的就職與拒絕、以及遺囑執行人的權利、義務與責任等內容。無論是遺囑繼承還是遺贈,均離不開遺囑的執行。
從世界範圍內來看,大陸法系的德國、法國、瑞士、日本、我國澳門地區和臺灣地區等的民法典均對遺囑執行制度有較為詳盡的規定,英美等國也在遺產管理法等成文法和一些判例中確定了遺囑執行的規範與原則。略有遺憾的是,我國僅在現行繼承法第十六條原則性的規定,公民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但相關的程序則付之闕如。
有錢真爽。
閒來無事談一談修養,順帶底氣十足地罵一聲金錢就是王八蛋。
回到這部影片,其實是向觀眾們展示了一個完備的遺囑執行制度是如何有效運行的。影片中的金先生顯然就是王多魚二爺遺囑的執行人,他接受了委託,負責全權處理並監督王多魚按照遺囑的約定完成重重考驗後繼承300億元遺產。
金先生同時還是西虹人壽保險公司的老闆,一位專長於經營理財的金融高手。這也符合成熟社會中遺囑執行人通常是律師、會計師、財務經理、公證機關、信託機構等第三方專業中介機構的現實情況,將巨額財產交由專業人士和專業機構打理,能夠較好實現保密、資產保護、規避稅務和財富傳承的目的,因而也是富豪群體的最優選擇。至於王多魚籤訂合同中的各種禁止性約定,則是典型的「禁止揮霍條款」,俗稱「敗家子條款」,是為了防止受益人無節制揮霍成為紈絝子弟,而對其權利進行的限制。
得益於良好的政策環境和穩定的社會局勢,許多國人充分發揮自己的聰明才智,通過誠實勞動、合法經營,不斷活躍市場經濟、增進公眾福祉的同時,也積累了大量的財富。
針對如何讓財富這一物質文明的主要形態安全、高效、優質的存續、流轉、傳承,我國法律也在兼收並蓄中不斷進步並與世界接軌,憲法明確規定公民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合同法、公司法、保險法、信託法、物權法等一系列財產性法律相繼施行。那麼,在新時代的今天,傳統的繼承法應否以及如何適應社會的變遷,單薄乏力的遺囑執行制度怎樣完善,這也是筆者在觀看《西虹市首富》之餘帶來的思考。
作者介紹
範京川: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學士、碩士,重慶市萬州區人民法院辦公室(研究室)副主任
來源:法治重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