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11月19日訊(記者 牛荷)日前,北京市海澱區市場監管局官網和官方微博發布「關于謹慎選擇教育培訓機構的消費警示」,其中,北京百朗教育發展有限公司(「百朗網校」)僅在9月21日至10月20日一個月時間內,被投訴22件,解決率僅為13.64%。
值得注意的是,這已是百朗網校第三次上榜海澱區「消費警示」,7月21日至8月20日的「消費警示」榜顯示,百朗網校投訴58件,解決率為22.41%;8月21日至9月20日的「消費警示」榜顯示,百朗網校投訴52件,解決率為23.08%。
來源:北京海澱市場監管微博
對於屢次上榜「消費警示」,中國網財經記者致函百朗網校,截至發稿,未收到任何回復。
記者在多家第三方投訴平臺發現,關於百朗網校的投訴帖主要集中在「欺騙消費者」、「退費難」等問題上。
10月28日,有消費者在黑貓投訴平臺發帖稱,百朗網校誘導報考培訓班,並告訴該消費者「可以走企業代報名,消防工程師掛證含金量高,如果考過了可以代掛證,一年掛證30萬」,還給其看了別人通過「掛證」獲得的收入金額,在誘導下,該消費者於2019年5月31日報了百朗網校的「超值無憂班」,學費5980元,並通過「蠟筆智學」平臺辦理了分期付款,但隨即該消費者了解到「企業代報名」是違規的,「我要求退款,他們不給我退款」。
另有消費者於11月12日在黑貓投訴平臺發帖稱,「投訴北京百朗教育發展有限公司旗下百朗網校招生老師,誘導消費,騙取錢財,承諾做不到的服務,收了錢不再聯繫了,說給安排考試,也不按時安排考試,說的給承諾安排單位掛靠現在也不認帳。」
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律師王貝貝在接受中國網財經記者採訪時表示,一般情況下,如果學員自身具備報名資格,培訓機構僅僅幫助完成報名程序,屬於民事法律關係中的委託行為,則並不涉嫌違規;如果學員自身不具備報名資格,而培訓機構宣傳可以幫助通過報名,則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三條「廣告應當真實、合法」的規定,構成虛假宣傳。此外,如果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培訓機構因為幫助未具備資質的學員報名而違反各項法律、行政法規等規定的,則根據具體的培訓項目,還可能涉嫌違法或行政違規。
記者注意到,近年來國家一直對「代報名」、「證書掛靠」等行為的監管力度在加強。王貝貝表示,2018年底,住房城鄉建設部等7部門聯合下發通知專項整治工程建設領域「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打擊違法「掛證」行為,因此消防工程師「掛證」本身不合法。「目前全國社保聯網,個人的就業信息、職業資格信息和社保信息等實現一卡通,人證分離的掛證行為很容易被發現,一旦被發現可能直接導致停止執業、撤銷註冊甚至吊銷證書的處罰,因此培訓機構宣傳『一年掛證30萬』屬於虛假宣傳。」
天眼查顯示,北京百朗教育發展有限公司成立於2001年12月3日,註冊資本為100萬元。汪少根為持股80%的大股東,同時也是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兼總經理;甘其伍是持股20%的二股東。
北京百朗教育發展有限公司股權穿透圖(來源:天眼查)
(責任編輯:韓藝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