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波一網友小可在虎撲論壇發了份一對新人的婚前協議書,立即引發熱議。
協議裡,新娘方列出5大條共18小條規定和守則,且條條扎心。
據悉新郎看過協議後心灰意冷,在「雙11」領證當天表示:這婚不結了。原定11月12日舉辦的婚宴也被迫取消。
原來,小可是這對新人婚禮的主持人,張某小兩口原定在「雙11」當天領證,第二天舉辦婚宴,並已告知親朋,光酒席就訂了50桌。
誰知,9號晚上,新郎在微信上找同是籃球愛好者的小可訴苦,還發給小可一份新娘方提供的婚前協議。
小可細看,被這份協議震驚了。
協議共三頁,包括5大條共18小條規定和守則。比如:
「約定男方婚前所有個人財產在領取結婚證後都歸為夫妻共同財產」
「每月工資發放日後由女方給男方發放零花錢,由女方決定零花錢的數額及是否可以超支,預支」
「雙方結婚後,對於生育和教育問題,以女方意見為主」
「婚後男方從父母方受贈、繼承等方式得到的財產都為夫妻共同財產。且要在房產證上加女方名字」等18條。協議用詞嚴謹、環環相扣。
其中,協議第二大條核心守則中提到,如果男方違反三條守則中任意一條,女方有開除婚籍的權利,且離婚後,男方需自願放棄夫妻共同財產份額,淨身出戶,並且在離婚後賠償女方120萬,一年內付清。
婚禮主持小可表示,這場婚禮新郎委託他叫了攝影攝像,如果新人取消婚禮,又不能補接到新的單子,至少損失四五千元。
「可是看到這麼一紙協議,我不能昧著良心勸和吧!」小可說,在11月10日中午,新郎告訴他,這婚決定不結了,並向他表達了歉意。
網友們看到這條紛紛表示震驚:嚇得我都不敢結婚了!
新娘本想要個「高枕無憂」,無奈新郎嚇跑了!
小可介紹,新郎告訴他,這份協議是新娘學法律專業的閨蜜起草。
婚姻不應該有那麼多套路!對於這樣的一紙婚前協議,女方的閨蜜也躺槍了。
「結婚前,你的是你的,我的是我的;
結婚之後,你的就是我的,我的也是你的;
按理說,防止離婚時的財產糾紛,籤一份協議也可以。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但是,在訂立婚前協議時,要遵守夫妻平等、公平的原則;
對於有失公平的約定,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法院變更或者撤銷。
例如,很多「忠誠協議」中會約定一方提出離婚或對婚姻不忠,則離婚時淨身出戶,財產歸另一方所有;還有的協議會約定離婚時的子女撫養權歸屬問題,類似約定也會因為顯失公平而不被法院認可。
有些人疑惑,結了婚,我的錢是否就跟上面那個婚前協議一樣,便成了她/ 他的錢?
之前,浙江法制報記者曾採訪過律師,律師的回答是☞☞
結了婚,你的錢還可以是你的錢!只要你做到這些……
很多人覺得,婚前協議傷感情;也有網友覺得,籤了協議才能讓自己安心。
小鍾倒覺得,如果因為真愛而想要走進婚姻的殿堂,那麼就應該少點套路、多點真誠!
協議可籤,可也不一定。
婚姻,得要雙方用心、用愛去經營,畢竟一紙協議綁不住要走的雙腿,沒有協議也可能長相廝守不是。
那麼,你認為結婚時要不要籤協議呢?
婚前協議真的那麼重要嗎?
請留言告訴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