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的高禮帽,豎起的Gibson,幾乎被泡麵長發遮住的面孔……
如果你不知道這是誰,那你對搖滾就真是一無所知!
回看90年代,Guns N' Roses可以說是一支好到不能再好的樂隊。通過這支樂隊,世人知道了Slash。
早年的Slash幾乎不用任何效果器,一把Gibson電吉他直接插在Marshall音箱上,僅憑箱頭自帶的效果,就能奏出比主唱更具歌唱性的solo。再加上狂拽炫酷的造型,他成功做到了吉他領域不可取代的唯一。
1965年7月23日出生的Slash,明天就要54歲了。13歲開始學琴的他,如今已經彈了整整40年的琴,到明天就可以說是41年了。
不過,很多人可能都不知道,這位被時代雜誌列為史上十大最佳電吉他手第2名的大神,起初卻只是想做一名貝斯手。
不過說要清楚這事兒,最好還是從Slash的童年說起。
Slash的真名叫作Saul Hudson,他的父親安東尼(Anthony)是英國白人,母親歐拉(Ola)則是非裔美國人。像這樣跨越種族、地區的愛情在當時其實並不被老一代讚許。
Slash(左一)與父親
不過,結交志同道合的朋友,一次說走就走的旅行,一段奮不顧身的愛情……所有這些在當時看起來離經叛道的事情,對於Slash父母這樣典型的「垮掉的一代」而言,幾乎是必須要做的事情。
所以Slash才在自傳中說,當年他父親從巴黎領著一位狂野前衛的黑人姑娘回家時,他的爺爺奶奶都快要被氣死了。
但是對於可愛的Slash,爺爺奶奶還是疼愛的很。不過,Slash一家人在英國沒待幾年,就舉家搬到了他媽媽的老家——美國洛杉磯。從此之後,Slash就再也沒見過他的爺爺奶奶。再次和英國親戚取得聯繫,那已經是槍花火遍全球的時候了。
童年的Slash
Slash的父親是一名畫家,所以現在看來他應該是繼承了父親的繪畫天賦,要知道槍花的海報、標誌什麼的,很多都是出自Slash之手。
Slash當年為槍花繪製的宣傳海報
他的母親則是一名服裝設計師,他母親的客戶中甚至包括大名鼎鼎的約翰·列儂。所以可想而知,Slash從小就和這些前衛的藝術家們往來甚多。
在Slash家中,除了整日瀰漫的大麻味和絡繹不絕的藝術家們,剩下最多的就是音樂唱片,從貝多芬到齊柏林飛艇,幾乎無所不有。所以Slash從小對這些音樂家就非常熟悉,這對他而言是非常重要的音樂啟蒙。
不過這樣的日子並沒過太久,在Slash八歲的時候,他的父母便離婚了,他對父親的記憶基本上也就停留在那會兒。
少年時期的Slash
離婚雖然在當時也是個罕見的事情,但是對他前衛的父母而言,倒也沒什麼大驚小怪的。不過,對於幼小的Slash而言,這可是晴天霹靂,乖寶寶也就是從這會兒開始變成了野孩子。
起初,Slash心中仍有幻想,但是在見到了他媽媽的新歡大衛·鮑伊(David Bowie)之後,他便徹底死心了。哦~沒錯,就是那個搖滾史上大名鼎鼎的大衛·鮑伊!
Slash的母親歐拉(左)和大衛·鮑伊(右)
他母親和大衛的感情雖然沒有維持幾年,但是大衛·鮑伊的搖滾氣息卻已經感染到了Slash。小小的Slash清楚地記得,大衛將搖滾明星這一概念精煉成的那一句話:
「成為搖滾明星,就是找到你本質與願景之間的交叉點。」
不過儘管身邊有著一位頂級的搖滾巨星,但是Slash也僅僅是喜歡聽搖滾罷了,再無更多的念想。
他那會兒最大的追求其實是,成為小輪車的極限運動選手!
騎小輪車的Slash
小學的時候Slash就已經是小有名氣的新星車手了,他打算只要找到贊助商,就去玩職業。不過當時的他總覺得還缺點什麼,直到幾年之後他才明白為什麼。
Slash說,他能拿起吉他,這一切都要歸功於史蒂芬·艾德勒(Steven Adler),就是槍花樂隊第一任鼓手,也就是前兩天自殺未遂的那哥們兒。
不過這個癮君子根本不值得同情,畢竟槍花重組的時候壓根就沒找他,原因大家自己想。跟著Slash混進了搖滾名人堂,已經算是賺翻了。
但是,這些都是後話。
13歲,天真的二人,在操場玩滑板相遇之後,就立馬成了最親密的好朋友。
年輕時的史蒂芬·艾德勒(Steven Adler)
一次偶然的機會,史蒂芬不知道從哪搞到了範·海倫(Van Halen)《爆發》(Eruption)的唱片,就放給Slash聽。當艾迪(Eddie Van Halen)的solo響起的時候,Slash立馬驚呼「臥槽!」
隔著嘈雜的音樂,史蒂芬對Slash喊道:「嘿!咱倆應該組個樂隊!」
於是他們便開始商量,會爬格子的史蒂夫任命自己為樂隊的吉他手,看著啥也不會的Slash,史蒂夫想了想說:「聽說貝斯最簡單,那你就做貝斯手吧!」
13歲的Slash雖然已經聽了很多年搖滾,但是他根本弄不清吉他和貝斯的區別,史蒂夫那三腳貓的水平,也給Slash說不清楚。
不過,即使如此Slash還是欣然接受了做貝斯手這個安排,反正聽著還挺帥。
Rose(左)、史蒂夫(中)、Slash(右)
一臉懵逼的Slash兩手空空地走進了一家琴行(現在這琴行已經成了按摩店),跟前臺說:「我想學貝斯!」
牛仔褲、格子衫、中等身材、滿臉胡茬,一名叫羅伯特·沃林(Robert Wolin)的白人老師走向了Slash,他的形象和Slash想像的貝斯老師完全不一樣,一點都不搖滾,反而更像個程式設計師。
不過,這個老師倒不是個騙子,反而很耐心地跟Slash這個小白講了很多,比如告訴他最起碼得有一把自己的貝斯才能開始上課。
這個最基本要求,卻是Slash完全沒想到的事情……他雖然非常擅長偷竊,但是貝斯這麼大的東西還真不好偷……(Slash那頂標誌性的高禮帽,就是他用偷來的銀扣皮帶和高禮帽DIY出來的……)
於是他回家向姥姥求助,姥姥很爽快地就給他了一把只剩一根弦的舊琴,Slash滿心歡喜,我有貝斯啦!
結果第二天去了琴行,他才知道,這TM是一把只剩一根六弦的老舊的弗拉門戈木吉他……姥姥你坑我啊!說好的是貝斯啊!
如果我是他老師,我就會告訴他,一根弦也可以當貝斯手啊!你可以做根音戰士啊!
不過,還好,他的老師並沒有這麼做。
看著一臉懵逼的Slash,老師明白了Slash根本就不知道啥是吉他。於是他默默拿起了一把吉他花裡胡哨地演奏起來,秀得這位未來的吉他之神一愣一愣的。
老師(邪魅一笑):「愚蠢的少年啊!這就是吉他!」
Slash:「教練!我想彈吉他!」
老師也是有良心,看Slash就是個窮小子,別說新吉他,估計就連琴弦都買不起。所以並沒有纏著他讓他買東買西,只是幫他把那根六弦調準之後,就開始教他最基本的爬格子啥的。
就這樣,一代巨星在路邊的小琴行裡踏上了他的徵程!
從開始彈吉他的那一天起,Slash去哪都要帶上他的那把破吉他,小輪車什麼的早就扔到倉庫裡積灰去了。
雖然只有一根弦,但Slash依然玩的很開心,聽著磁帶裡他喜歡的歌,他就用六弦一個音一個音地扒出來……
在學校,Slash只會上三門課,那就是音樂、美術和英語。
他偶爾還會去女朋友的學校蹭課,聽一聽和聲學啥的。這個學渣雖然其他成績一塌糊塗,但是複雜的和聲學竟然還學得不錯。
Slash就這樣靠著抽空蹭課學點樂理,然後自己瘋狂扒歌,糊裡糊塗地夯實了吉他的基本功。
「簡單直接、粗獷質樸;技法紮實、揉弦走心」,李延亮用十六字準確地概括了Slash的琴技。
幾年時間下來,Slash已經磨練出來了不俗的吉他技術,反觀史蒂夫,卻早就不玩吉他了,反而開始練起了打鼓。
反正對於史蒂夫而言,人生最重要的就是有妹子和組樂隊,至於玩什麼樂器,其實無所謂。
1983年二人正式組建了他們的第一支樂隊「Road Crew」,並且在報紙上徵集一名貝斯手,聞訊而來的便是日後槍花的貝斯手Duff!
年輕的Duff
不過他們仨人組成的這個半調子樂隊,沒過多久也就解散了,三人再聚首,已經是幾年後了。
同樣是1983年,同樣是在洛杉磯。槍花日後的主唱Axl Rose組建了他的第一支樂隊「Hollywood Rose」(好萊塢玫瑰),也就是這支樂隊創作了日後槍花名作《Don't Cry》的最初版本。
但是在舉行了幾場簡單的地下演出不久之後,樂隊便解散了。Rose則成為搖滾樂隊L.A. Guns(洛杉磯槍械)的主唱,槍花的節奏吉他手Izzy當時也在這支樂隊裡。
年輕的Izzy(左)和Rose(右)
L.A. Guns這支樂隊不久後也開始出現了分歧,於是,他們再次重組了樂隊。
這時Slash和史蒂夫才加入,他們雙方雖然都看不慣對方,但是經過幾次合作,他們一拍即合。隨後,Duff也加入了樂隊。
於是,最初的Guns N' Roses五人正式集結完畢!
之後他們一飛沖天的故事,這裡也就不再贅述了。
在聊天時,朋友們有時候會聊起吉他巨星們的技術水平之類的問題,Slash的技術到底算什麼水平,其實也是經常說的話題。
還是李延亮評價的那十六個字,「簡單直接、粗獷質樸;技法紮實、揉弦走心」。
你不能說他的技術舉世無雙,天下無敵。說實話,從某種角度來說,他這野路子的技術,確實很粗糙。他的速度,也不算很快。
Slash(左)和MJ(右)
但是,他就是帥啊。試想,能在舞臺上,氣場上絲毫不虛鼎盛時期的MJ,吉他手裡估計沒有幾人能做到。
正所謂文無第一,武無第二。
退一步講,大家評價這種事情實際上就是茶餘飯後的閒談罷了,沒有什麼意義。你喜歡,那就足夠了。
Slash是我喜歡的第一位吉他手,就是希望能像他一樣帥,我才拿起了吉他。
Slash也是我第一位深入了解的吉他手,在他那爛兮兮的人生經歷中,我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吉他其實沒有那麼難學。
最後,祝Slash大叔54歲生日快樂,福如東海,壽比南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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