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斥「全能神教會」
對三位一體之真理的否定
作者 朱明信
在《話在肉身顯現》這本被「全能神教會」視為「神話」的最重要著作裡,有一篇叫《三位一體的神存在嗎?》,就是這篇所謂的「神的說話」否認了我們基督徒的基本信仰——我們所信的神是「三位一體」的神。
「三位一體」,這是基督教會向來所承認並持守的獨特而重要的聖經教義。甚至有神學家稱此為「我們基督教的識別記號」。[1]教父奧古斯丁(Augustine)曾言,任何人若是否認三位一體,就會陷入喪掉救恩的危機中。[2]歷代以來,在基督徒的信仰中,受到攻擊最多的也是「三位一體」這個教義。
雖然聖經中找不到「三位一體」(trinity)這個名詞,但是該詞所代表的真理卻貫穿整本聖經的字裡行間。它含蓄於舊約,明朗、清晰於新約。[3]這個詞的意思是「一而三」(tri-unity)或「三而一」(three-in-oneness),它是用來總結聖經上的教訓:神有三個位格(persons),但仍是一位神。[4]我們相信神只有一位,這獨一的神有父、子、靈三位格。父、子、靈三者都是完全的神,從永遠到永遠,同時共存,互相內在。但這不是三位神,乃是一位神。我們可以將三位一體的教義定義如下:神永遠以父、子、靈三個位格存在;每個位格都是完全的神,然而只有一位神。[5]這也是歷代以來,正統教會在這中心信仰上的一個共識。異端就是與正統教義背道而馳的信仰。「全能神教會」否認三位一體,所持的是異端的神論。
「全能神教會」的「女基督」在《話在肉身顯現》裡自居為「神」,對「三位一體」這教義進行了批判,否定三位一體的神,稱這是人的傳統觀念,是人想像、製造出來的:
「因為三而一的神根本不存在,也就是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一體的神根本不存在,這都是人的傳統觀念,是人的錯謬的認識法。歷時多少世紀,人都是這樣相信著一位人的頭腦觀念中想像出來的,也是人自己製造出來的、人從未見過的三位一體的神。」[6]
「人都有這樣的觀念:神是一位神,但就這一位神就包括三部分,那就是所有那些傳統觀念太嚴重的人所認為的聖父、聖子、聖靈三部分。只有這三部分合起來才是神的全部,沒有了聖父,就不是神的全部,沒有了聖子、聖靈也同樣不是神的全部。他們的觀念都認為,聖父不能單獨稱為神,或聖子也不能單獨稱為神,只有聖父、聖子、聖靈合起來才稱為神自己。」[7]
「其實,我告訴你們,『三而一的神』在全宇上下根本不存在,神沒有父,也沒有子,更沒有父、子共同使用的工具——聖靈這一學說,這都是根本不存在的世上最大的謬理!」[8]
「現在你們還分嗎?我問你們:神到底有幾位?哪位神來拯救你們?你們整天禱告的是大神、二神還是三神?你們整天信的到底是哪一位神?是父還是子?還是靈?」[9]
「人一說位格,不就把神給物質化了嗎?還分老大老二老三,這都是人的想像,沒有一點參考價值,不是現實!」[10]
「女基督」既自居為神,自稱為「全能神」,應該無所不知才是。按理說,她應該完全了解正統教會對三位一體這教義的表述,然後再根據教會的認識來批判這教義的錯誤。事實卻不然。
正統教會照著聖經的啟示,相信父、子、靈三者都是神,父是完全的神,子是完全的神,聖靈也是完全的神,並非三位加起來才是完全的神。
但「女基督」卻說:「他們的觀念都認為,聖父不能單獨稱為神,或聖子也不能單獨稱為神,只有聖父、聖子、聖靈合起來才稱為神自己。」
正統教會不僅相信父和子都是有位格的神,同時也相信聖靈也是有位格的神,且反對有些人所說聖靈僅是神所使用的一個工具的教訓。但「女基督」卻錯誤地把教會所反對的教訓說成是教會所持有的一種學說:「神沒有父,也沒有子,更沒有父、子共同使用的工具——聖靈這一學說」。
正統教會相信三一神父、子、靈三者,同一本質,同尊同榮,無大小之分。正如早期教會的《亞他那修信經》所言:「然而父、子、聖靈同一神性,同一榮耀,亦同一永恆之尊嚴。……且此三位無分先後,無別尊卑。三位乃均永恆,而同等。」[11]然「女基督」卻說:「你們整天禱告的是大神、二神還是三神?」「人一說位格,不就把神給物質化了嗎?還分老大老二老三……」
由此可見,「女基督」完全不清楚、不了解、也不明白教會對三位一體這教義的表述,便盲目批判、否定這教義,還自稱為「全能神」,這不是很荒謬嗎?「女基督」對三位一體這教義的批判是基於錯誤的認識。這是「女基督」無知地扎了一個「稻草人」來批判,徒然無益。
「女基督」在《三位一體的神存在嗎?》這同一篇的說話裡,一面稱神是有位格的,一面又說根本不存在位格,根本沒有位格這樣的謬理:
「神只有一位,神的位格也只有一個,神的靈只有一位,正如聖經記載的『聖靈只有一位,神只有一位』一樣。」[12]
「既然人都說神是獨一真神,那就只是一位神,誰也不能隨便亂分!神只是一位靈,只有一個位格,那就是神的靈。」[13]
「女基督」在這裡先引用聖經(暫且不論她錯誤地引用聖經)稱神只有一位,也只有一個位格,就是神的靈。但稍後她就說神是沒有位格的,認為一說位格就把就神物質化了,接著就完全否認神是有位格的:
「但他這樣稱呼神(即天上的靈)並不能證明他就是天上的神的靈的兒子,只是站的角度不同,並不是位格不同,根本沒有位格這樣的謬理!」[14]
「無論何時,神只能稱為全能的獨一真神,包羅萬有的神自己,根本不存在位格,更不存在聖父、聖子、聖靈的說法!」[15]
一會兒有位格,一會兒又沒有位格,這不矛盾嗎?這樣說話前言不搭後語,像一個正常人說的話嗎?「女基督」為了否定三位一體的教義,這樣信口開河,胡言亂語,實在荒誕。
在《三位一體的神存在嗎?》一文中,這位「女基督」否認父與子之關係的永遠性,宣稱耶穌是站在受造物的角度上稱神為父,並稱父與子的關係只適應於耶穌道成肉身的那幾年:
「不管耶穌在地的權柄有多大,但在他未釘十字架以先,他仍是一個受聖靈(即神)支配的人子,是屬於地上受造之物中的一個,因為他未完成工作,所以,他稱天上的神為父,這只是他的卑微與順服。但他這樣稱呼神(即天上的靈)並不能證明他就是天上的神的靈的兒子,只是站的角度不同,並不是位格不同,根本沒有位格這樣的謬理!」[16]
「在未上十字架以先,他只是猶太人的王,是人子,是基督,並不是榮耀的身體,所以,他得站在受造之物的角度上來稱神為父。」[17]
「到耶穌走之後,就再也沒有了父與子的說法了,這說法只適應耶穌道成肉身的幾年,其餘就是你們稱神為父時造物的主與受造之物的關係了。」[18]
聖經啟示,父是永遠的(賽九6),子也是永遠的(來一11~12)。父永遠是父,子永遠是子,這是父與子之間永遠而絕對的關係。
「女基督」聲稱父與子的說法只適應耶穌道成肉身的那幾年,這完全違背聖經明文的記載。
父與子中間的這種關係,並非是臨時發展出來的,乃是從永世就存在著的。約翰福音一開始就說「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然後十四節說「道成了肉身」。這裡的「道」就是子,從太初未有時間之前就與神同在。這位道成肉身的子在約翰福音十七章裡向父禱告說:「父啊,現在求你使我與你同得榮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與你同有的榮耀。」(約十七5)接著又說,「父啊,我在哪裡,願你所賜給我的人,也同我在哪裡,叫他們看見你所賜給我的榮耀,因為創立世界以前,你已經愛我了。」(約十七24)這裡耶穌親口說,在未有世界以先,祂與父就同有榮耀;在創立世界以前,父就已經愛祂了。可見父與子的關係,並不是如「女基督」所說的在道成肉身時才有的,而是從永世就已存在的。
「女基督」聲稱耶穌稱神為父只在釘十字架之前,在肉身裡的那幾年。
但耶穌在釘十字架、復活之後,對祂的門徒說:「……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二八19~20)耶穌不但在肉身裡稱神為父,在祂復活之後仍稱神為父,乃因父與子的關係不是臨時的,而是永遠的。
2.「全能神教會」否認父與子之關係的獨特性「全能神教會」不僅否認父與子之關係的永遠性,還否認耶穌基督作為神兒子的獨特身份,將其視為受造之人,認為祂稱神為父與祂的門徒稱神為父一樣,並無分別:
「所以,耶穌稱父就如你們起初稱天上的神為父是一樣的,是站在一個受造的人的角度上稱呼的。你們還記得耶穌教你們背的主禱文嗎?『我們在天上的父……』他讓所有的人都這樣稱呼天上的神為父,既然他也稱天上的神為父,那他就是站在一個與你們平等地位的角度上來稱呼天上的神的。你們既這樣稱呼天上的神為父,那耶穌就把自己看為與你們平等地位的、神在地所揀選的一個人(即神的兒子),你們若稱神為父,不也是因為你們是受造之物嗎?」[19]
「這樣,你就不能說凡是稱神為父的就是聖子,那自從耶穌教你們主禱文之後,你們不就都成了『聖子』了嗎?若你們還不服氣,那你們說,你們稱呼的『父』指誰?若指耶穌,那耶穌的『父』又是你們的什麼呢?」[20]
「女基督」僅根據主禱文裡一句「我們在天上的父」,便認認耶穌和祂的門徒一樣都是受造的人,因此都稱神為父,而否定了祂作為聖子的身份。
但聖經裡有更多的經文啟示出基督作為神的兒子,是祂獨特的身份,與我們這些相信基督的人稱為神的兒子是不同的。基督在本性上就是神的兒子,而我們這些相信基督的人,是因著恩典,由聖靈重生而有分於神的生命和性情,成為神的兒女。
基督在本性是神的兒子,與我們因恩典成為神的兒女,有著本質上的區別。祂與我們不同。祂說:除了父,沒有人知道子;除了子,沒有人知道父(太十一27)。祂又說:我父作工直到如今,我也作工(約五17)。祂甚至直言:我與父原是一(約十30)。祂是父的獨生子,是父所喜悅的愛子(太三17),是被父賜予自己有生命的獨生子(約五26,一18),從起初就作為道與神同在(約一1),在未有世界以前,就與父同享榮耀(約十七5,24)。祂有神的形像(腓二6),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來一3),神一切的豐盛都住在祂裡面(西一19)。祂創造萬有(約一3,西一16),用權能的命令託住萬有(來一3)。祂就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受頌讚的神(羅九5),祂的寶座是永永遠遠的(來一8)。基督是神的兒子,這是祂獨特而永遠的身份。
「全能神教會」否認聖父與聖子關係是永遠的,否認聖父與聖子之關係的獨特,否認聖父與聖子的位格,其教訓完全悖離聖經。
使徒約翰說:「誰是說謊話的呢?不是那不認耶穌為基督的嗎?不認父與子的,這就是敵基督的。」(約壹二22)這話正說出「全能神教會」敵基督的本質。
形態論是早期教會的一種異端,並不時地在教會歷史上反覆出現。形態論主張父、子、聖靈不是三個不同的位格,而只是一位神的三種啟示形態或顯現形態。初期教會的形態論異端以撒伯裡烏為其著名者,他主張,父、子、聖靈是同一位神的三個名稱——這同一位神用不同的方式來持續不斷地啟示祂自己。因此,神以聖父的形式來執行祂作為創造者、賜律法者的工作,以聖子的身份來執行祂創造的工作,如今又以聖靈的方式來建立教會。[21]「全能神教會」的神觀與其類同,且偏離更甚:
「耶和華是靈,耶穌的實質也是靈,到末世這步更不用說還是靈,他們還有什麼位格不同?不就是神的靈站在不同的角度上作靈的工作嗎?[22]
「神的經營計劃一共六千年,按著工作的不同,可以分為三個時代:第一個時代是舊約律法時代;第二個時代是恩典時代;第三個時代就屬於末了的時代,即國度時代。每個時代所代表的身分都不一樣,這只是因為工作的不同,即因著工作的需要。[23]
「所以說,在律法時代耶和華是神的名;在恩典時代耶穌這個名代表神;在末世,他的名是全能的神,就是全能者,以他的能力來帶領人、徵服人、得著人,到最終結束時代。[24]
「到有一天,神也不叫耶和華,不叫耶穌,也不叫彌賽亞,他就是『造物的主』,那時,他在地所取的名就都結束了,因他在地的工作結束了,隨之,他的名也就沒有了。萬物都歸在了造物主的權下,他還用叫一個非常恰當但又不完全的名嗎?現在你還追究神的名嗎?你還敢說神就叫耶和華嗎?你還敢說神只能叫耶穌嗎?褻瀆神的罪你擔當得起嗎?」[25]
「全能神教會」異端強調神是一時期一面貌,一早期一性情,一時期一名字,一時期一工作[26],企圖用剝奪神三個獨立的位格來達到其所主張的獨一性——一位靈。他們將神的三個位格變成了同一位靈在三個時代三種不同的顯現方式,並且宣稱耶和華和耶穌的名字、時代和工作都已成為過去式。這不僅否認了神永恆不變的神性,更是妄想要以「全能神」來取代三位一體的神。
聖經記載:「神對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的。』……耶和華是我的名,直到永遠;這也是我的記念,直到萬代。」(出三14~15) 「耶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來十三8)聖經宣告耶和華的名是永遠的,耶穌基督也是永遠的,但「女基督」妄自抹煞耶和華和耶穌的名,以「全能神」自居,大膽地僭取耶和華和耶穌的神格地位。這的確是邪惡的異端。
聖經宣告只有一位神,同時又啟示父是神、子是神、聖靈是神,但不是三位神,仍是一位神。這是神在聖經裡的自我啟示。神這三而一,一而三的奧秘究竟如何實現,並非人類理智所能完全了解的。在這偉大的奧秘之前,歷代以來,教父、神學家和聖經學者都謙卑地承認人類的有限,無法解釋這奧秘。「三位一體」這教義,是要為這個奧秘下一個定義,並持定它,而不是解釋它,因為它超越人的智慧。[27]這也是一個防禦性的教義,要為這奧秘辯護,以免受到異端錯誤的合理化[28]。無論是「形態論」或「三神論」,這些異端都把這個奧秘還原為平凡無奇,並剝奪了這奧秘的尊嚴與榮耀。[29]神學家巴文克寫道:「神救贖人類之全部啟示的心臟,都在三位一體教義中跳動著。」[30]他說:「三位一體的這個教義乃是基督教的總綱。沒有三位一體教義,創造、救贖與成聖等教義都無從持守,一旦離棄了這條教義,就會導致其他教義出現錯謬;正如對其他教義錯謬的表述,究其緣由可以追溯到對三位一體教義的錯謬理解一樣。只有當我們認識並承認神大能的作為就是聖父、聖子、聖靈共同的工作時,我們才能真正傳揚神大能的工作。」[31]
「全能神教會」對三位一體這教義的否定和離棄,致使其整個教義的表述錯謬混亂、面目全非,其教訓完全悖離了聖經真理和教會共同的信仰。它是個極具危害的異端,絕不是聖經所說的教會。
注釋:
[1] 奧爾森、霍爾:《基督教三一論淺析》(蔡錦圖譯),香港:基道出版社,2006年,2頁。
[2] 同上,1頁。
[3] 巴刻(J. I. Packer):《簡明神學》(張麟至譯),美國:更新傳道會,1999年,36頁。
[4] 古德恩(Wayne Grudem):《系統神學》(張麟至譯),美國:更新傳道會,2011年,210頁。
[5] 同上。
[6] 全能神教會:《話在肉身顯示·三位一體的神存在嗎?》,臺灣:全能神新歌教會,1018頁。
[7] 同上。
[8] 同上,1020頁。
[9] 同上,1021頁。
[10] 同上,1024頁。
[11] 尼科斯(J. H. Nichols)選編:《歷代基督教信條》(湯清博士譯),上海:中國基督教兩會,2004年,28-29頁。
[12] 全能神教會:《話在肉身顯示·三位一體的神存在嗎?》,臺灣:全能神新歌教會,1021頁。
[13] 同上,1021頁。
[14] 同上,1023頁。
[15] 同上,1025頁。
[16] 同上,1023頁。
[17] 同上。
[18] 同上。
[19] 同上。
[20] 同上。
[21] 巴文克(Herman Bavinck):《我們合理的信仰》(趙中輝譯),海口:南方出版社,2011年,108頁。
[22] 全能神教會:《話在肉身顯示·三位一體的神存在嗎?》,臺灣:全能神新歌教會,1024頁。
[23] 同上,1025頁。
[24] 全能神教會:《話在肉身顯現·作工異象(三)》,臺灣:全能神新歌教會,931頁。
[25] 同上,935頁。
[26] 《臺灣基督教眾教會聯合聲明》(今日基督教報網)(http://www.cdn.org.tw/Advertise/edm/130301/news.htm(2017年8月13日下載)
[27] 同注3,35頁。
[28] 奧爾森(Roger Olson):《基督教神學思想史》(吳瑞誠等譯),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75頁。
[29] 同上。
[30] 邁克·何頓(Michael Horton):《基督徒的信仰——天路客的系統神學》(麥種翻譯小組),美國麥種傳道會,2016年,283頁。
[31] 同注20,11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