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瀟湘晨報】;
近期,貴州省人民檢察院常務副檢察長餘敏辦理一起故意殺人二審上訴案件。
上訴人魏某某、李某某系情人關係,二人為達到長期一起生活的目的,乘李某某的丈夫徐某某醉酒熟睡之機,共謀將徐某某以勒頸的方式殘忍殺害。案件發生後,二人為逃避法律責任,又串通編造徐某某系醉酒後從樓上跌落摔死的謊言。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二人的罪行敗露後,經畢節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審理,魏某某被判死刑,李某某被判死緩,二人不服,均提出上訴。
該案到二審程序後,鑑於案情重大,且兩個被告人均以未實施殺人行為、不構成故意殺人罪為由提出上訴,案件辦理難度極大。根據《全省檢察機關領導幹部司法辦案管理辦法(試行)》,省人民檢察院常務副檢察長餘敏決定辦理該案,確保案件不枉不縱,依法正確辦理。
餘敏收到案件後,詳細審閱案件卷宗和同錄光碟,分析研判全案證據,兩次通知偵查機關補充提供多份證據,進一步完善了證據鏈;對被害人的三名未成年子女無人撫養、生活面臨緊迫困難的情況進行調查走訪,緊急開展司法救助工作;制定訊問提綱,依法對上訴人提訊,對二人的供述與辯解進行調查核實;依法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主動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制定詳細的出庭預案,並以主辦檢察官身份出席二審法庭依法執行職務。
庭審現場
12月16日,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常務副院長唐林擔任審判長,與兩名法官組成合議庭,在畢節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本案。在庭審中,餘敏與協辦檢察官相互配合,通過嚴密的訊問、詳實的舉證質證和激烈的法庭辯論,從犯罪動機、犯罪前的預謀、實施犯罪的經過、犯罪後逃避法律責任的行為等多個階段,全面揭露了二名上訴人的犯罪事實,並從二人犯罪手段的殘忍性、犯罪後果的嚴重性、犯罪影響的惡劣性等多個角度,論證二人具有極大的人身危險性,最終建議二審法庭依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本案將擇期宣判。
提審犯罪嫌疑人
出庭支持公訴
瀟湘晨報綜合貴州檢察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