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都聽過「白馬非馬」的故事,只是一直覺得玄乎,這到底在講什麼呢?那麼今天,我們就一起以辯論的眼光來看看這著名的詭辯論。
公孫龍(前320年-前250年),傳說字子秉,中國戰國時期趙國人,曾經做過平原君的門客,諸子百家中名家的代表人物。其主要著作為《公孫龍子》,西漢時共有公孫龍14篇,唐代時分為三卷,北宋時遺失了8篇,至今只殘留6篇,共一卷。
其中最重要的兩篇是《白馬論》和《堅白論》,提出了「白馬非馬」和「離堅白」等論點,是「離堅白」學派的主要代表,是著名的詭辯學代表著作,提出了邏輯學中的「個別」和「一般」之間的相互關係,但把它們之間的區別誇大,割斷二者的聯繫,是一種形上學的思想體系。(人物簡介摘自百度百科)
那麼,我們一起來看看這篇文章吧~
客方:可以說白馬不等於馬嗎?
公孫龍:可以。
公孫龍提出了他的論點,白馬不是馬。乍聽這個言論,會覺得奇怪,白馬白馬,不就是白色的馬?為何又說不是馬?於是客方發出了和我們一樣的疑問:
客方:為什麼?
公孫龍:「馬」是對物「形」方面的命名和形容,「白馬」則是對馬「色」方面的形容,我們對事物「色」方面的形容和規定與對「形」方面的形容和規定自然是不同的。
所以,白馬不是馬,不能夠等同。
白馬和馬是我們不同的概念加以不同規定和分類的結果。自然就不能說是白馬=馬。所以白馬非馬的說法似乎也可以被理解了。
客方:有白馬,不可以說是沒有馬。
既然不可以說是沒有馬,那麼白馬不就是馬了?既然有白馬稱為有馬,那麼為什麼白色的馬就不是馬呢?
客方這裡從種類的角闡述他的觀點,我們假設有白馬,便不能說沒有馬,因為白馬也屬於馬的一種嘛,那怎麼能說白馬不是馬呢?
其實從數學角度解釋,就是,偶數也是數嘛,有偶數就不能說沒有數,偶數包含於數,所以偶數也是數。
公孫龍:如果要求有「馬」,那麼黃馬、黑馬都可以達到要求。如果要求得到 「白馬」,黃馬、黑馬就不達到要求了。假使白馬就是馬,那麼要求得到馬與要求得到白馬便完全一樣了。
但是,如果要求得到馬與要求得到白馬沒有區別,那麼,為什麼黃馬、黑馬有時答應有馬而不可以答應有白馬呢?
這就明顯地說明要求得到「馬」 與要求得到「白馬」是完全不同的。同樣一匹黃馬或黑馬,可以滿足有「馬」的要求,而不可以滿足「有白馬」的要求。所以,「白馬區別於馬」,這是再清楚不過的道理。
這裡的思維也很好理解,就是有點繞,我們來看看這是在說什麼。
無非是:如果白馬和馬能等同,那麼推出可以替換的關係,往下走,按照這個邏輯,
我要求一匹黑馬,也屬於馬,這時候應該白馬和馬可以等同呀,那白馬也能符合我的要求咯?但是我們發現,顯然我要求的是黑馬而不是白馬,所以反推,前面的「白馬是馬」的說法錯了。白馬,非馬。
客方:照您的意思看來,馬有了顏色就不同於馬了。可是世界上沒有無顏色的馬,那麼,能說世界上有顏色的馬都不算是馬了嗎?
公孫龍:馬本來有顏色,所以有白馬。
假使馬沒有顏色,就只有「馬」而已 ,怎能稱它為白馬?但是,規定「馬是白色的馬」就與「馬」有區別了。
所謂白馬,是限定了顏色為白的馬,自然,限定於白色的馬與馬是有區別的。所以說白馬非馬。
客方提出了質疑,不對啊,按照這個邏輯,所有有顏色的馬都不能稱之為馬,那我們討論的馬必須是透明的馬咯?這樣的討論就沒有意義了,所以這樣的劃分和說法是不合適的。
注意這裡,我們在如今的辯論中也常用,這種處理方式叫做,告訴大家「為什麼應該/不應該這樣討論」。如果對面的討論方式不合理,要指出其不合理之處,並且闡述你方的討論方式合理性和價值以及意義在哪裡。
舉個例子:新媒體時代年輕人是更隨波逐還是更具有批判性思維。如果我的持方是更隨波逐流,我方不想處理傳統媒體時代與新媒體時代的比較,因為比較成本很大且不利於我方證成。
那麼我們可以用的動作是:對方辯友,我方認為,討論過去與現在的意義不大,因為發生的已經發生了,我們想要探討的是現在新媒體時代下年輕人的發展趨勢,這樣更有意義和價值。
客方:馬,是不受「白」的顏色限定的馬;白,是不受「馬」這個物種限定的白。
把「白」與「馬」兩個概念結合起來,互相限定和修飾,變成一個新的概念「白馬」。
如果這樣的結合是來稱呼不受限定的概念,這當然是不可以的。所以,認為白馬不是馬,是不對的。
這裡客方從修飾成分講,顏色「白」和物種「馬」都是用來修飾別的字的限定語,這兩個字互相組合,應該屬於一個新概念,這個概念應該符合要素「白」,也符合要素「馬」。
說它是由兩個限定詞合成的不限定詞顯然是不對的。所以白馬是馬。
公孫龍:按照您的看法,有白馬就是有馬,但是,能夠說「有白馬就是有黃馬」了嗎 ?
客方:當然不可以那樣說。
公孫龍:既然承認了「有馬和有黃馬不一樣」,就是把黃馬與馬區別開來了。
這就是說黃馬非馬了。那麼既然黃馬與馬被區別開來,這時又反而要把白馬與馬等同起來,這不就是讓飛鳥沉到水裡飛翔而讓棺與槨各在西東(此處類比用來嘲諷)像那樣好笑嗎?這是十足的邏輯混亂啊。
公孫龍講,白馬是馬,黃馬也是馬,那這兩者不久等同了嗎?如果你覺得這個邏輯行不通,就代表你對白馬和馬做出了區分。
這時候再說白馬是馬,就很矛盾又荒謬了。
公孫龍:認為「有白馬就不能說沒有馬」的說法,這是不去考慮「白馬」而就白馬的馬形屬性來說的。
但是,「白馬」卻是白與馬相結合(而不能分開)的概念,因此,作為白馬的概念不能稱為等同於「馬」的「馬」。所以,稱為「馬」的,僅僅是因為其馬形而稱為馬, 而不能以白馬稱為馬。因此,稱為馬的概念,是不能作為任何一匹具體有色之馬的概念的。
好傢夥,有點繞,慢慢來看。公孫龍重新提及客方之前的言論,在「有白馬就不能說沒有馬」並進行了自己的分析。
這是從白馬「馬」的屬性上做出的評論,但是白馬已經成了一個詞語,就不是可分割的,這時候它和單純的總體類別概念「馬」就不是同一事物了。
「白色」是不限定於哪一種事物的白,具體事物對「白」這個顏色修飾語來說,並不妨礙作為「白」作為修飾語修,其飾對象的本質。
故可以忽略不計。白馬,則是限定顏色為白色的馬。限定於具體事物的白(如白馬)是與抽象的、一般的「白」有區別的。
同樣,「馬」作為一類物種的總稱,是不限定於哪一種顏色的,所以,黃馬、黑馬都可以算數,是符合要求和標準的;
而白馬,只限定於白色的馬,黃馬、黑馬都因其具有與「白馬」的「白色」屬性不同的顏色而不能算數。
所以這裡只有白馬才能算數。不加限定的概念與加以限定的概念是有區別的。所以說白馬與馬是有區別的。白馬不是馬。
在這裡,我們可以看到,公孫龍做了一個最後的總結。他告訴我們,一個特定的群體,與一個泛化的一般群體,是不能等同的,所以白馬不是馬。
當限定詞互相限定和修飾了之後就成了新詞,這時候就不同於分開的兩個詞了。等同也是不合適的想法和結論。
「白馬非馬」的理論實質上產生了謬誤的割裂。
「白馬非馬」錯在何處?
我們仔細分析,就會發現,問題在「非」這個概念,到底是「不等同」,還是從屬關係上的「不是,不屬於」。
是白馬不能和所有的馬相等同,還是白馬不屬於馬。顯然,這裡公孫龍想強調的是前者。
他認為,白馬≠馬,
是因為,白馬∈馬。
這時候「等同」的判斷是錯誤的。
但是,我們一般語境下,說,小學生是學生,莎士比亞是文學家,想說的無非是一個個體(莎士比亞)或是一個群體(小學生)具有另一個更大群體(文學家和學生群體)的特徵和屬性,並不是在語義上將他們等同。
如果從屬性劃分上一定要割裂兩者,實際上是割裂了一般和個別、共性和個性的關係。這樣的論斷是在主觀任意混淆和玩弄概念。是錯誤的。
所以當我們回歸本題回到「白馬是馬/非馬?」這個話題,「白馬」和「馬」這兩個概念不同。
其區別在:「馬」這一概念與「白馬」這一概念內涵不同,它們的範圍和外延也不同。
「馬」的外延比「白馬」廣,它包含了一切馬,包括「白馬」在內。「白馬」和「馬」這兩個概念,
在哲學上,是一般和個別、共性和個性的關係。
名詞解釋:存在共性與個性的關係,共性存在於個性之中,個性蘊含著共性。
分析時語言單位和下位稱謂及定義之間的聯繫入手。——[俄]А·謝米納斯著《現代漢語詞彙學》節譯屬種關係與類屬關係》
在邏輯上,是類屬關係(蘊含關係)。
公孫龍在哲學的角度,看「馬」和「白馬」的區別,這點上他的觀點有合理之處。但是,他否認「馬」和「白馬」的一般和個別、共性與個性的辯證關係。這屬於形上學的典型。尤其他從根本上否認了「白馬」是「馬」。這違背了客觀與實際,是詭辯論。
我們在實際生活中,萬萬不能學公孫龍,如果主觀任意地割裂事物的聯繫,僅僅抓住事物的一個方面就否認另一方面。會有很大的弊害。
參考文獻:
斜體字橫線部分是故事原文,出自《公孫龍子·白馬論》。摘自百度百科。
公孫龍人物介紹摘自百度百科。
翻譯為筆者自行翻譯,參考《古漢語詞典》。闡釋同樣。其餘哲學社會學學理文中都有出處標明。若有謬誤,歡迎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