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學寫英文信件時,老師告訴我們信件裡稱呼別人都是用Dear開頭,那時候寫的信件都是寫給親朋好友的,用Dear並無什麼違和感,因為中文裡也會說親愛的朋友、親愛的爺爺奶奶之類。
而當我們步入職場,開始寫商務英文郵件時,我們都會糾結,到底用Dear稱呼是否合適,因為Dear是「親愛的」之意,而同事、老闆、客戶、合作夥伴都是純粹professional的關係,親愛的來親愛的去會不會太肉麻?
先說結論,完全不肉麻,而且是非常符合商業禮儀的稱呼,不用擔心誤用。
因為dear並不完全是中文裡的「親愛的」。
中文裡的「親愛的」更常用在情侶、父母和子女這種關係上,更多的時候其實是帶有情和愛的情感在裡面,而英語會用darling/honey來稱呼這種「親愛的」。
而dear的愛是一種博愛,可以愛任何人,包括愛情侶、愛家人、愛朋友、愛同事、愛客戶,甚至愛陌生人都可以,比如計程車司機可能會稱呼乘客 Dear Sir。
根據牛津英語詞典,dear是一個古老的詞,在公元725年左右就已經存在了,最原始的意思其實是「珍貴的」「有價值的」,這就是為什麼過去初中英語教材裡說一件商品很貴時,既可以說expensive也可以說dear。不過dear形容價格貴已經是old fashioned的說法了,現在不怎麼用了。
後來dear逐漸用於形容人,逐漸了有了形容親朋好友的「珍貴」和形容尊者的「尊貴」之意,所以既可以用於私人之間的感情,也可以作為社交場合的正式禮貌用語。
在信件裡使用dear作為稱呼的是一種歷史非常悠久的傳統,可以追溯到公元15世紀中期,從公元17世紀開始已經是一種普遍使用的正式禮貌稱呼用語。
所以在郵件裡用Dear稱呼別人,不管是對男性還是女性,完全不會引起任何誤解,對方絕對不會往親密關係的「親愛的」去聯想,因為大家默認接受這種傳統,會把它一種正常的禮貌稱呼。
除非你在dear前面加一個my,如 My dear Steven,這就是撩Steven了。
在電子郵件時代,由於快捷性導致電子郵件水化嚴重,措辭偏向於現代口語,所以正式程度遠遠不及傳統時代的信件,所以很多信件上的傳統,在電子郵件時代顯得格格不入,比如 I'm writing to you…(純屬廢話),Please be advised(過於官腔,現在普遍用I would like to let you know)。
不過,還是得提一點,由於Dear由於其太過於正式,大有被Hi/Hey取代的趨勢。我所有工作過的英美外企裡,老外都不會在郵件裡用Dear +名字稱呼彼此,而是用Hi/Hey + 名字,如 Hi Steven。Hey比Hi更加輕鬆一點。
到底如何理解dear和Hi的差異呢?
我這樣打個比方,假設你姓王,合乎商業禮儀的叫法是叫你王先生,但是一個人認識你之後,還是天天叫你王先生,你會不會覺得渾身不自在,覺得很有距離感?只有聽到王哥,老王,阿XXX,或者其他暱稱才不會覺得那麼冷冰冰。
因此,距離越近,稱呼會偏向越輕鬆。
我給大家的建議是,
如果是同一個公司,同事之間不應該有很多距離感,直接用Hi就可以了,寫給比自己高很多的上級也一樣用Hi也沒問題,如果是從來沒見過面的高層,你一定要顯示尊重,用Dear也行,第二封郵件的時候你就不要用Dear了,改用Hi即可。
如果是寫給客戶,第一次發郵件用Dear/Hi都行,如果對方是老年人,用Dear可能會更好。發第二封郵件時,大家都已經認識了,則用Hi就行了,再用Dear就有些見外了。
寫給英國前殖民如新加坡、香港、馬來西亞等地的公司,建議用Dear,因為這些地方殖民地遺毒殘存,還在遵循著一百年前殖民地時代的傳統,而母國已經進化,他們沒有跟上時代。
寫給歐洲大陸國家,建議用Dear,因為歐洲大陸社會的傳統禮儀根深蒂固,在其母語的電子郵件裡稱呼別人依然保留了「尊敬的」這個習慣,因此在寫英文郵件時會用Dear來表示「尊敬的」。譬如德國公司裡稱呼任何人都習慣用Mr./Ms.,比如郵件裡整天Mr.Zhang,Mr. Li,Ms.Wang,Ms.Wu飛來飛去,可能德國人覺得直呼其名不尊重。而在英文裡,只有在第一次見面的時會叫Mr./Ms.,而在認識之後符合禮儀的叫法就是直呼其名,非常簡單,不牽扯任何尊卑等級觀念。
最後你會發現,只有五眼聯盟國家不喜歡Dear來Dear去,世界其他國家都喜歡。。。
小夥伴們學廢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