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開監獄八個月,吳春紅住處換了好幾個,或在縣郊租屋,或在女兒女婿家中,或在死去弟弟留於老家的房舍,居無定所。
屬於自己的房子倒也有,沿著村路往東,那低矮和破敗的,是他三十年前一磚一瓦蓋起來的。「工錢花了四百六十塊」,聊起當年的物價,吳春紅眯起眼,望向了遠處。
如今,屋裡空空,牆皮塊塊剝落;推開門,灰塵在滲進的光線中變換。十六年沒再住人,這座平房和他一起變老了。
他感嘆:曾經的親朋鄰居,或多或少賺了些錢,紛紛從平房走進樓房。他卻花了整整十六年走回這平房,從看守所和監獄。自己也能有走進樓房的那日嗎?
▲無罪歸來者吳春紅
他惶亂,不敢多想自己的事。父母、妻子、女兒、兒子,夠他操心的人和事太多了。這個無罪歸來之人,想重新擔起作為兒子、丈夫、父親的責任,但又有無力之感。
這新的痛苦,甚至比在監獄蒙冤時更深:缺錢。在獄中時,他尚能用信念來對抗一切;如今生活是艱難的,贍養父母、養妻活兒都需要錢,沒有人生存不需要錢。
變老、多病、與社會脫節十六年的吳春紅覺得自己還能幹活,他想找份工作,「若不自食其力,國家賠償的錢再多,也會花完。」
【家】
「右眼萎縮性黃斑變性」「右眼無晶體眼」,出了獄、去了醫院,吳春紅知道自己是半個殘疾人了。
十六年前,河南省民權縣周崗村的村民吳春紅是遠近聞名的木匠,眼睛和手,幫助他打出一件件好木器。現在,他知道自己當年賴以安身的技藝,也隨著右眼的失明而消退了。
還在監獄時,他的右眼就已經出了問題。那時他白天做工,晚上寫申訴信,眼睛熬壞了,有時偷偷掉淚,用手一抹,再一抹,發現右眼快看不見了,左眼視力也降到了0.8。
獄友朝他扔蘋果,他眼看著蘋果飛過來,伸手一接,蘋果從手邊飛走了。
吳春紅是在2020年4月1日回到河南省民權縣的。河南高院一紙改判文書,宣告了他的無罪。他失去了5611天,也失去了健康的身體,胃部糜爛、眼病、皮膚病……這些都是他在監獄服刑期間患上的。
出獄後,他並沒有第一時間回「家」。他從浙江金華出發,一天一夜顛簸了988公裡,回到了家人住在民權縣郊的租屋裡。
彼時,家人、朋友、蜂擁而至的媒體記者擠滿了狹小的屋子。吳春紅顯得侷促,雙眼一直泛紅,雙手時刻緊握著妻子的手。
▲吳春紅回到當年居住的老屋。
此後的四個月,他往返於租屋和醫院。吳春紅不太愛出門,周圍的一切都很陌生,他驚訝於一百塊錢能買到的東西已經如此稀少,「以前,一百塊,可以買到扛都扛不動的東西。」
他去商場,只看不買。兒女給的大部分錢都用來買藥了,他心疼,他想著趕緊申請國家賠償款,能夠讓心裡有些底。
8月6日,河南高院作出了262萬餘元的國家賠償決定,精神損害賠償金是68萬元。吳春紅情緒變得很糟,他申請的金額是1872萬餘元,申請的醫療費、誤工費,都沒有得到法院支持。
那些天一直在下雨,雨水沿簷縫入屋,連著幾個晚上,一家人用臉盆把屋裡的積水往外舀。吳春紅終於崩不住了,他鬧著要回家。他還是覺得,位於周崗村的那間屋子才是家。
他的兒子吳雲磊勸他,家裡什麼都沒有,你回去弄啥?一激動,吳春紅把兒子打了一頓。他執意要回去。
【債】
那時候是夏天,吳春紅一腳一腳踩在當年生活的土地上。院裡還長青草,沒過膝蓋,他看到了那臺帶鋸。
鏽跡斑斑的帶鋸,這帶鋸曾是吳春紅當年家境殷實的象徵,他用來加工木材,僱了幾個工人,「那時候每天拿到手裡的錢有好幾百,還都是現金。」
到了冬天,吳春紅把院子收拾了一下,割掉雜草,扔掉些雜物,院子和屋子乾淨了些,但還是沒法住人,也顯得更加空曠。
還是得把房子翻修下,故土難離,他和老邁的父母都準備在周崗村裡終老。但這些年來家人為他申訴、奔波,出獄後他連續幾個月治病,現在不僅沒錢修房,還欠下了三十多萬元的外債。
說來說去,他總是說到錢。吳春紅現在知道,錢比什麼都重要。
從初春到寒冬,他身上還穿著4月出獄時女兒給他買的那件棉衣。那時候他不問價錢,「一件棉衣,能值幾個錢?」後來他聽說一件棉衣就花了四五百,眼睛都瞪圓了,「90年我結婚,蓋了這間婚房,工人的工錢一共才花了四百六十塊。」
天冷的時候,他的女婿帶他去商場,想給他添件新的棉衣。他不幹,在商場轉了轉,死活也不肯買,「就這一個衣衫就可以了。」
▲吳春紅和父母一起吃午飯
看到女兒女婿,看到兒子、父母,吳春紅總覺得難受,覺得對不起一家人。出事前,父母身體尚好,兒女也有他呵護;出獄後,父母老得快走不動了,兒女長大成人,卻更令他操心。
2004年吳春紅被警方帶走時,女兒吳莉莉12歲,兒子吳雲磊9歲。家裡失去了頂梁柱,原本不愁吃喝的日子變了。吳春紅的妻子外出打工了,「一個女人幹著男人才幹的體力活」;兩個孩子或許想過上大學,但早早就輟學了,現在都在本地打工。
吳春紅出獄後不久,妻子就又回到了佛山的一家燈具廠做裝卸工,每個月工資和加班費到手能有3000多元。他的妻子也已經50歲了。
他無可奈何。「一日夫妻百日恩呀」,那扇鐵窗將二人分隔16年,他渴望一家人其樂融融過日子,沒想到還是分居兩地,「沒辦法,她也是為了我的家庭呀。我出來以後,家裡沒錢;我想掙錢,暫時也掙不了。」
他現在的壓力比在監獄時還大,在監獄,他只想著一件事,就是如何給自己平冤昭雪;現在他要想著怎麼儘快把妻子接回來,把兒子的婚事解決,把父母的養老問題安排好。
「我感激他們。但越是感激,越覺得虧欠。」淚水溢出,「我虧欠他們的太多了,怎麼還?」
「你還不了!你虧欠一輩子!」吳春紅母親在一邊打斷了他的話,年過七旬的老人也跟著哭了。
【錢】
兒子吳雲磊26歲了,還沒有訂媒,這讓吳春紅覺得窩火。
他聽說兒子以前也處過對象,但因為沒房沒車,婚事最終沒成。他簡單想了想國家賠償金下來後的打算:先還了家裡30多萬的負債,把老家的房子蓋了,再解決兒子的房、車、彩禮錢,剩下的補償給家人。
「按照這個開銷,262萬很快就會花完。」吳春紅重新回到社會,對物價已經很是了解了,所以他很在意國家賠償的金額,對河南高院262萬餘元的賠償決定強烈不滿,繼續向最高院申請複議,請求賠償1872萬餘元。
他的申請金額包括人身自由賠償972萬餘元、精神損害賠償500萬元、誤工費和補償費200萬元、相關醫療費用200萬元等。
河南高院決定賠償人身自由賠償金194萬餘元,精神損害撫慰金68萬元。誤工費、醫療費用則完全不予支持。
「有人說我要得高,說我獅子大開口。」吳春紅不覺得,「我在裡面受的罪,只有我知道。一個人24小時在監獄裡服刑,見不到家人朋友;外面的人工作8小時下班回家,我在裡面做完工,還關在監獄裡。」
吳春紅其實很清楚,按照國家賠償法的相關規定,他不可能獲得1872萬元的賠償金,「我就是想表達出來。從我的角度、從我家庭的角度,一點也不多。」
▲吳春紅身患多種疾病。
雖然家裡只有他一個人在監獄服刑,但事實上,「全家幾代人的命運都被改寫了,都付出了慘痛的代價。我的妻兒、父母,16年在外面為我申訴。他們失去的,誰來承擔?」
「如果那些罵我的網友能體會到我的痛苦,他們不會覺得我要得高。」吳春紅說,最終能獲得多少賠償,會尊重最高院的決定,「我只是要把我們一家人的痛苦、損失說出來,讓國家知道,冤案不僅是改變了一個人,該獲得賠償的,也不僅是一個人。」
現在,還沒有最終的結論。賠償金還沒下來,吳春紅已經無錢看病了。12月21日,他在女兒女婿陪同下,去到河南高院,申請50萬元司法救助金,「希望賠償金下來前,能通過司法救助,讓我們一家人渡過眼前難關。」
但相關工作人員說,由於無法聯繫到法官,無法接收其申請司法救助的材料。
按照相關工作人員提供的法官電話,吳春紅連著好幾天不停打電話,他太著急了。但電話要麼無人接聽,要麼說「不負責這事」。無奈之下,他只得通過郵寄方式,把材料寄給了相關法官、相關部門。
「我以前知道父母、孩子在給我申訴、跑各個部門,但我不知道這麼難。」吳春紅說,自己親自跑了這一趟,才知道原來僅僅是遞交一份材料,都可能會「跑斷腿」。
【名】
吳春紅學會了使用智慧型手機,能接打電話、用手寫輸入法打字,也經常瀏覽短視頻平臺的資訊。
他談起2020年另一名知名蒙冤平反者的遭遇:「他回來時,媳婦改嫁了,兒子二十多年沒去監獄看過他。和他相比,我覺得我是幸運的,我的家人一直都在,兒子女兒這些年不間斷地去監獄看我,不管我在裡面還是在外面,這個家一直沒有散。」
看到這名蒙冤平反者部分家屬在網際網路上的活躍行為,他們帶貨、拍搞笑視頻,吳春紅又感到不能理解,「感覺像是在作秀。二十多年的冤屈,不應該被這樣嘻嘻哈哈消費。」
學會上網之後,吳春紅看到網上有很多對他質疑的聲音。仍有不少聲音認為,只是「疑罪從無」罷了,他仍舊是當年命案最大的嫌疑人。
對此種說法,吳春紅的再審辯護人、北京京谷律師事務所律師李長青曾在微博中稱,「司法判決堅持的是司法標準,和生活經驗標準是有區別的。」
李長青說,吳春紅是清清白白的,「這是因為我更近距離接觸了案件本身……我相信法官的內心也得到了這樣的確信。但凡有一絲含糊,也不會判無罪。如果是吳春紅幹的,100%翻不了案。」
吳春紅自己對這些質疑的言論倒是毫不在意,「嘴長在別人身上,隨便他們說。現在拿出來的證據、事實,能夠證明我是被冤枉的。只要自己走得正,不會虧心事,不怕鬼敲門。」他拍拍自己的胸膛。
他註冊了微信,微信名是「朗朗今生」,「我的一生清清白白,明明晃晃,沒做過犯法的事。」
▲吳春紅和家人在一起
擺在眼前的最大難題,是如何開啟自己的人生下半場。
16歲時,吳春紅輟了學,跟父親外出打工,後來在家做木工,一直持續到出事那年。「只會幹木工」,他想去找工作,不工作沒辦法,國家賠償的錢沒下來,家裡又欠了幾十萬,「別人說我有皮膚病,不要我。」
他反覆跟人解釋,這是銀屑病,不是傳染性疾病,沒人信,「他們都離我離得遠遠的。」
他不覺得自己老了,「我五十歲,還年輕,還能動,還能再幹20年。雖然我右眼看不見了,但模模糊糊也能幹活。希望相關部門能幫幫忙,解決我工作的問題。」
在變得更老之前,吳春紅想自食其力,「不管國家賠償款最終有多少,我不幹活的情況下,給多少錢也能花完。不能指望國家賠償款來生活,我還得自己努力。」
紅星新聞記者 王劍強 發自河南民權
編輯 李文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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