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前被指投毒今日改判無罪,吳春紅家人:像場馬拉松

2020-11-18 新京報網

吳春紅被抓的時候,12歲的女兒吳莉莉剛上初中。出來時,女兒已經成了三個孩子的母親。羈押5611天後,4月1日,吳春紅被改判無罪,當庭釋放。

 

從浙江金華監獄走出來,吳春紅給家中的老母親打了一通視頻電話。接通後,母子二人失聲痛哭。「兒呀,你受苦了,你受苦了呀。」母親捧著手機,重複了好幾遍。

 

吳春紅身陷囹圄,是因為一場投毒殺人案。2004年11月15日,河南民權縣周崗村,電工王戰勝的兩個兒子先後中毒,3歲的小兒子王成(化名),搶救無效死亡。7天後,吳春紅被認定為此案的嫌疑人。

 

案件跨度長達16年。其間,商丘中院三次判處吳春紅死緩,一次被判處無期徒刑。之後,吳家人持續申訴。吳莉莉說,為父親爭取無罪的過程,就像一場馬拉松,「今天,終於跑到了終點」。


吳春紅的家人合影,攝於2003年左右。家屬供圖


聽到「無罪」二字時,激動得說不出完整的話

 

4月1日早上9點左右,吳春紅的再審辯護人李長青,來到河南省高院庭審現場。李長青告訴新京報記者,當時,法官、檢察官已經就位,河南省高院和浙江金華監獄也接通了視頻,吳春紅的畫面,出現在法庭的一臺電視中。

 

開庭後,審判長宣判,「原判據以定案的證據沒有形成完整鎖鏈,沒有達到證據確實、充分的證明標準……原審被告人吳春紅無罪。」李長青記得,聽到「無罪」這兩個字時,吳春紅開始大哭,激動得說不出完整的話,只是一個勁兒感謝法官。

 

宣判前的3月30日,吳春紅的兒子吳雲磊接到通知,跟隨民權縣法院的車趕往浙江金華監獄接父親。按照計劃,吳春紅將在今天的傍晚抵達河南民權縣的老家。在車上,吳春紅話不多,他通過兒子的手機,婉拒了新京報記者的採訪,「不太適應,晚點講,晚點講」。

 

宣判後,在河南高院外的吳莉莉拿到父親的判決書。隨後,她撥通了吳雲磊的手機。視頻接通後,父親出現在畫面中 「他又瘦了,皺紋多了,頭髮也白了」,看到父親後,吳莉莉哭了,「恨不得現在就飛過去把他帶回家,一分一秒的等待都是煎熬」。

 

吳莉莉為父親買好了新被子等日用品。她說,父親最近幾年身體狀況不好,等父親回家後,打算帶他去醫院做身體檢查。「今後我們會多花時間陪伴父親,讓他過得開心一點。」


吳春紅出獄後在車上與兒子合影。受訪者供圖


案件歷經16年,曾三次被判死緩

 

為父親爭取無罪的過程,就像一場馬拉松。

 

2004年11月15日,河南民權縣周崗村,電工王戰勝的兩個兒子先後中毒,3歲的小兒子王成(化名),搶救無效死亡。經鑑定,兩人均因「毒鼠強」中毒。

 

吳莉莉記得,案發後的一天晚上,兩個警察來到家裡將父親帶走。當時正值冬天,「他穿個涼拖鞋就出去了,我們都以為只是在院子裡面說會兒話,誰知從那以後,就再沒有回來」。

 

7天後,民權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宣布此案告破。《破案經過》顯示,「經偵查,同村的吳春紅有重大作案嫌疑,經訊問,吳春紅交代了他報復殺人的全部過程,對其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起訴書顯示,做帶鋸生意的吳春紅,因安裝電錶問題,與王戰勝產生矛盾。2004年11月14日,王戰勝催交電費時,吳春紅認為其口氣強硬,產生投毒報復的念頭。當天交完電費後,吳春紅溜入王戰勝家廚房,將「毒鼠強」投入盛麵粉的瓢裡。王戰勝的兩個兒子食用麵粉、豆糝煎成的「面託」後中毒。

 

2005年6月23日至2007年10月30日,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三次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吳春紅死緩,但均被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以「事實不清」為由,發回重審。一個月後,商丘中院再次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吳春紅無期徒刑。吳春紅提出上訴後,河南高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服刑期間,吳春紅堅決不認罪,並拒絕減刑。吳莉莉也不相信父親會殺人。她回憶,父親「出事」之前,為人謙和,從未和他人發生過矛盾。

 

案發後,吳春紅衣物中未檢出毒物

 

2014年8月份,吳莉莉看到念斌被宣判無罪的新聞,她覺得父親「有救了」。她說,這兩個案子太相似了,同樣是「投毒案」,同樣經歷了多次重審。她覺得念斌能平反,父親也能。

 

李長青律師告訴新京報記者,2017年,吳春紅已經在監獄服刑8年,但仍拒絕認罪、拒絕減刑。經過閱卷、現場勘查,李長青和金宏偉認為此案疑點重重。

 

法院認定,吳春紅使用「聞到死」,在王戰勝廚房的麵粉裡投毒。但金宏偉律師提出,偵查人員在吳春紅家中,沒有提取到任何鼠藥或鼠藥包裝。「非常諷刺的是,本案證據中,兩份鼠藥鑑定,竟是從兩個案外人家中提取,鑑定結果為含有毒鼠強成分。這種鑑定被放在案卷中,可想見當年辦案之粗糙。」

 

據民權縣公安局《有關物證的說明》顯示,吳春紅交代其作案時的褲子已被清洗,後將其褲子送商丘市公安局進行檢驗,「未檢出毒物」。

 

律師金宏偉提到,「毒鼠強」具有可長期存留的特性,只要褲子中沾有「毒鼠強」,即便水洗,還是能夠檢測到。「用褲子被洗了,來解釋沒有提取到『毒鼠強』,是解釋不通的。所以,原審未能證明吳春紅於案發當日接觸過『毒鼠強』。」

 

李長青將此案稱做「河南版念斌案」,「被害人到底吃了什麼中毒,沒有檢驗;投毒物幾經變化;投毒現場沒有任何與吳春紅有關的證據;吳春紅的有罪供述,是投毒的唯一直接證據。」

 

2016年6月3日,吳春紅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申訴,請求宣判其無罪。


河南高院出具的《再審判決書》,改判吳春紅無罪。受訪者供圖


審判長:已告知吳春紅家屬可以申請國家賠償

 

2018年5月2日至10月5日,吳莉莉將申訴狀、判決書等43張資料,複印了312份,郵寄到中央政法委、司法部及省市相關部門。直到2018年10月3日,吳莉莉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再審決定書。

 

2020年4月1日,吳春紅被改判無罪後,該案審判長針對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審判長提到,原審認定吳春紅犯故意殺人罪的主要證據是:吳春紅在案發前一天早上曾到被害人家,案發後吳春紅曾作過有罪供述,以及證人證言、現場勘查筆錄、刑事技術鑑定結論等。

 

但經審理,吳春紅的有罪供述中,對多個犯罪細節的供述前後不一致,且與部分證人證言存在矛盾,有罪供述的作案動機及選擇的作案時機不合常理,且吳春紅在偵查階段已翻供,否認犯罪。本案缺乏證明吳春紅犯罪的客觀證據,不能排除其他人作案的可能。


據此,審判長認為,原判據以定案的證據沒有形成完整鎖鏈,沒有達到證據確實、充分的證明標準。原審認定吳春紅犯故意殺人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新京報記者了解到,該案在偵查階段,存在被告人供述、證人證言多變的情況。2004年11月20日,吳春紅供述毒藥的來源時稱,是從內黃集村姚民農藥門市部買的,次日又稱是從張莊村「傳喜」代銷部買的。對於鼠藥包裝的去向,吳春紅起初供述稱,扔到牆外豬圈的化糞池了,後來又說用打火機燒了。

 

該案審判長提到,宣判後,吳春紅已被當庭釋放。合議庭已告知吳春紅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請國家賠償,法院將依法作出賠償決定。「同時,我們將認真反思該案辦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舉一反三,深刻汲取教訓,確保辦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能經得起歷史和法律的檢驗。」

 

新京報記者 李一凡

編輯 趙凱迪 白奎

校對 翟永軍

 

相關焦點

  • 河南「吳春紅投毒案」15年後改判無罪,將申請國家賠償
    16年前2名孩童因「毒鼠強」中毒致一死一傷,吳春紅被認定為兇手,曾被判3次死緩1次無期。今日,吳春紅改判無罪。
  • 最高法指定再審的「吳春紅投毒殺人案」為何改判?判決書詳解原因
    4月1日,「吳春紅投毒殺人案」在河南高院再審宣判,法院認為原審認定吳春紅故意殺人罪實事不清、證據不足,宣判吳春紅無罪,當庭釋放。 聽到「無罪」二字,吳春紅已經激動地泣不成聲,此前他已被羈押5611天。
  • 【吳春紅冤案】法院院長為無罪之人平反被構陷 十一年終審無罪 法官拿自己前途、自由做賭注 才敢做出無罪判決
    4月1日,16年前的「吳春紅投毒案」在河南高院開庭宣判。澎湃獲得的判決書顯示,吳春紅被宣判無罪,當庭釋放。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 被羈押5611天的吳春紅再審改判無罪案之律師視角
    綜合媒體報導顯示:2004年11月15日,河南民權縣周崗村兩名孩童「毒鼠強」中毒,一死一傷,吳春紅被認定為因瑣事「投毒報復」的兇手。此後近三年時間裡,當地中級法院以故意殺人罪三次判處吳春紅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均被省高院以「事實不清」為由,發回重審。最終商丘中院於2008年10月判處吳春紅無期徒刑,此次判決被省高院維持。
  • 吳春紅申請50萬司法救助金,改判無罪獲釋後疾病纏身找不到工作
    新京報訊(記者 靳晴)12月22日,羈押16年後被改判無罪的吳春紅告訴新京報記者,他已於21日向河南省高院申請50萬元司法救助金。吳春紅稱,他出獄後疾病纏身,如今已欠下30多萬元外債。此前河南高院對吳春紅作出262萬元國家賠償決定,吳春紅不滿意賠償決定,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複議,目前仍在等待最高法作出最終賠償決定。吳春紅向河南省高院申請50萬元司法救助金。截圖吳春紅在給河南省高院的申請書中表示,如今家裡的老房子成了危房,到處漏雨,一家人只能租房住,現在負擔不起房租。
  • 商丘民權16年前「投毒殺人」案宣判,吳春紅改判無罪,被害男童父母:我兒冤死,誰是真兇?
    在河南省民權縣周崗村,多數村民是從新聞中得知吳春紅無罪獲釋的。▲4月2日,河南省民權縣,出獄後的吳春紅在家人陪伴下,前往醫院檢查身體。吳春紅檢查出多種疾病4月1日,吳春紅被判無罪釋放。4月2日凌晨5時許,吳春紅在兒子的陪伴下,驅車將近1000公裡,從浙江金華回到了河南省民權縣的家中。2日上午,接待完親友後,吳春紅睡熟了,一個個家人聚在隔壁房內,時不時摸著淚。由於之前吳春紅身體感到不適,當天下午,家人陪他前往醫院檢查。醫生說,吳春紅右眼患有白內障,左眼弱視,還患有皮膚病等多種疾病,需要仔細檢查。
  • 被控「投毒殺人」,男子三次被判死緩!16年後,法院宣判:無罪!
    4月1日上午,記者獲悉,河南吳春紅「投毒殺人」案再審宣判,河南高院作出判決,改判吳春紅無罪。判決書內容從2004年11月20日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到2020年4月1日無罪釋放,被羈押5611天後,吳春紅終於重獲清白。入獄時,吳春紅是34歲的壯年,出獄後已年過半百。
  • 蒙冤16年無罪出獄後疾病纏身難找工作 吳春紅申請50萬元司法救助
    昨日(12月21日),河南蒙冤16年後被改判無罪的男子吳春紅來到河南省高院,向該院申請50萬元司法救助金。▲吳春紅在河南高院門口。吳春紅告訴紅星新聞記者,自2020年4月1日改判無罪回家以來,他在無辜入獄期間患上的皮膚病、眼病日益嚴重,出獄後因為看病已經花費了數萬元;他嘗試去找工作,但因為年紀大、無法辦理健康證等原因,一直沒能成功。「家人以前為我的案子申訴、奔波,也花了不少錢。目前家裡負債近30萬元。」
  • 吳春紅案輿情觀察:冤案昭雪為何如此艱難
    被羈押超過15年,於2020年4月1日被宣判無罪並釋放的吳春紅,隨著賠償後續工作的完成,該案終於塵埃落定。   同一節點,江西進賢張玉環殺人案也引發關注。隨著張玉環無罪釋放,涉案中的多個細節被媒體披露,從而在網絡上又出現了一波又一波的輿情峰值。時間再往前追溯,山東臨沂「被羈押15年後,2020年1月改判無罪」的張志超案同樣備受關注。
  • 河南高院「投毒案」審判長:吳春紅曾在偵查階段翻供
    新京報訊(記者 李一凡)「吳春紅投毒殺人」一案,於今日(4月1日)上午經河南高院改判無罪。此案審判長在宣判後介紹,吳春紅曾在偵查階段翻供。吳春紅和家人的合影,攝於2003年左右。2005年6月23日至2007年10月30日,商丘市中院三次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吳春紅死緩,但均被河南省高院發回重審。後商丘市中院第四次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吳春紅無期徒刑。吳春紅提出上訴後,河南高院裁定維持原判。2018年10月9日,吳春紅的家。新京報記者 趙凱迪 攝2016年6月3日,吳春紅向最高法院提起申訴。
  • 無罪者吳春紅的人生下半場
    吳春紅不敢靠得太近,受傷的右眼吹風就疼,他用手攏成一個弧形捂著眼睛。4月中旬,剛出獄沒多久,他去做了眼部手術,至今淤血還未褪去。 16年前,民權周崗村裡的兩個兒童先後中毒,造成一死一傷。7天後,吳春紅被認定為此案的嫌疑人。此後,商丘中院三次判處吳春紅死緩,第四次判處其無期徒刑。直到今年4月才改判無罪,得以釋放。
  • 吳春紅、張志超昭雪案輿情事件分析
    這兩天的熱點話題,#吳春紅無罪釋放#、#吳春紅要求道歉恢復名譽#掀起了輿論的關注與討論。趙作海案、呼格吉勒圖案、聶樹斌案、張志超案等等,這些重大的冤錯案件最終都讓正義得以實現並以糾正錯案推動法治進步。警方調查認為,該案是一起人為投毒案,同村的吳春紅被鎖定為嫌疑人。始終不認罪的吳春紅,先後經歷了3次被判死緩、3次撤銷原判、1次無期徒刑和1次維持原判。2020年4月1日,吳春紅無罪獲釋。4月2日凌晨5時許,吳春紅回到了闊別16年的家。見到家人他十分激動,想大哭一場,他希望冤枉他的人能公開向他道歉。
  • 無罪歸來者吳春紅:若不自食其力,國家賠償錢再多也將花完
    變老、多病、與社會脫節十六年的吳春紅覺得自己還能幹活,他想找份工作,「若不自食其力,國家賠償的錢再多,也會花完。」【家】「右眼萎縮性黃斑變性」「右眼無晶體眼」,出了獄、去了醫院,吳春紅知道自己是半個殘疾人了。十六年前,河南省民權縣周崗村的村民吳春紅是遠近聞名的木匠,眼睛和手,幫助他打出一件件好木器。
  • 天津19年前「楊松發殺人案」改判無罪 八旬母親曾為兒伸冤十餘載
    2020年12月17日上午,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對原審被告人楊松發故意殺人再審一案進行宣判,依法宣告楊松發無罪。2001年3月16日,天津市原大港區居民劉某某的屍體被發現。公安機關經偵查發現楊松發有作案嫌疑,經訊問,楊松發交代其於2001年3月3日晚殺害了劉某某。
  • 安徽少年廁所沉屍案主犯被判無罪後,再審改判死緩
    安徽少年廁所沉屍案主犯被判無罪後,再審改判死緩 2020-12-27 23:10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媒體
  • 67歲男子27年前被判流氓罪獲刑二年半,出獄後申訴再審改判無罪,21...
    遼寧男子葉某某27年前被判流氓罪,獲刑二年半,出獄後申訴再審改判無罪;22年後,法院對該案再次審理,在「流氓罪」被取消23年後,已67歲的葉某某再次被判「流氓罪」。2020年7月29日下午,該案二審在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 張玉環改判無罪後和前妻相見,兩人雙手緊握,前妻因情緒激動而暈倒
    1993年10月,張玉環被抓走,直到2020年8月4日獲改判無罪。為了生計和兩個兒子的未來,11年前,宋小女決定改嫁,但在籤訂離婚協議之前,她對現任丈夫提出了三個條件,其中包括必須無條件地對張玉環的兩個兒子好,同時允許她隨時回去會見張玉環。
  • 張文中再審被改判無罪:最高法改判理由,與律師當年的辯護意見如出一轍.
    12年,昨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對原審被告人張文中詐騙、單位行賄、挪用資金再審一案公開宣判,撤銷原審判決,改判張文中無罪,原判已執行的罰金及追繳的財產,依法予以返還。 20年前,張文中可是與國美創始人黃光裕齊名的,如果不是鋃鐺入獄,他有可能是零售業裡的另一個馬雲。作為一個既有高科技嗅覺,又懂零售的大膽開拓者,張文中天生就是一個行業的變革者。然而,但命運似乎跟他開了一個玩笑,一個案子讓他身陷囹圄12年。
  • 被控投毒 羈押8年後無罪釋放
    檢方撤回起訴近一個月後,8月1日,任豔紅終於走出看守所,被無罪釋放。此前,她曾被指控多次投毒造成鄰居李忠山一家四口死亡。自2011年7月案發,任豔紅先後兩次被臨沂中院判處死緩,又先後兩次被山東省高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發回重審。任豔紅的代理律師襲祥棟透露,待任豔紅身體狀態穩定下來,將考慮就8年被羈押經歷提起國家賠償。
  • 改判無罪後的張志超和他失去的15年
    2005年,不滿16歲的高一少年張志超以強姦罪被判無期徒刑,他的同學王廣超以包庇罪被判3年徒刑,緩刑3年,最終在看守所待了13個月。2020年1月,此案再審,撤銷原審判決,改判張志超、王廣超無罪。張志超不願意再提起過去的15年,「15年就像是活了一天一樣,沒什麼變化,永遠重複著同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