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判無罪後的張志超和他失去的15年

2020-11-17 手機鳳凰網

2005年,不滿16歲的高一少年張志超以強姦罪被判無期徒刑,他的同學王廣超以包庇罪被判3年徒刑,緩刑3年,最終在看守所待了13個月。2020年1月,此案再審,撤銷原審判決,改判張志超、王廣超無罪。

張志超不願意再提起過去的15年,「15年就像是活了一天一樣,沒什麼變化,永遠重複著同一天。」

但那15年,仍然在糾纏著他。

1

張志超在小區樓下迷路了。

2020年初春的一個早晨,他堅持單獨出門散步,一口氣走到了小區外的步行街,那是他這半年來去過最遠的地方。回到小區時,他分不清哪棟樓是家。一模一樣的居民樓包圍住他,晃花了眼。姐姐買給他的智慧型手機,聽說有個「導航」的軟體,但他不會用。家人沒等到他回來,出門尋找,才看到站在不遠處,盯著手機手足無措的他。

年初拿回再審「無罪」的宣判書,張志超回了一趟山東臨沂老家。給逝去的親人磕頭,看一眼已經破敗的老房子,是對過去的告別。一個星期後,他又「躲」到姐姐一家居住的蘇州。張志超的母親馬玉萍認為,在異鄉,他或許能更快地從痛苦中走出。

沒有正式工作,張志超有點焦躁。馬玉萍也著急,她不知道如何和重歸的兒子相處,兩人沉默地坐在家中。偶爾,張志超問起她,過去的十五年過得怎麼樣。馬玉萍不回答,只說「向前看吧」,又陷入沉默。

向前看——對張志超來說,世界變化太大了,「外面的路好寬啊,車變得那麼多。好像在15年前,你離開了一段時間,突然穿越回到這個15年後的社會,覺得一切都特別新奇。你在家裡什麼都不用幹,用手機就可以叫來各種各樣的吃的,搜到各種各樣的新聞,出門就可以叫到車,特別不可思議。」

他在努力適應這個時代。他打字很慢,每個音節是由雙手的食指在鍵盤上,一下一下「戳」出來的。學會微信聊天后,別人發完七八條消息,他才吃力地跟上一條短短的回覆。為了學服裝設計,他報了一門教PS的網課。但只要看電腦、手機超過一個小時,就眼睛通紅、流淚。臨睡前,他寫日記,「特別想把每一天都記錄下來,總覺得以前那些年都白活了,只想把現在的日子過好。」他給自己取了一個網名,「歲月無聲」,微信頭像是一把木吉他。出獄後,歌手馬良的《往後餘生》,他聽了好多遍,「很有共鳴」。

他不願意再提起過去的15年。「15年就像是活了一天一樣,沒什麼變化,永遠重複著同一天。」他用了哀求的語氣,「太痛苦了,回憶太痛苦了,我們不要提了,好嗎?」

但那15年,仍然在糾纏著他。

重審辯護律師李遜來蘇州看他。一行人去了一家蘇州菜館,張志超舉著菜單,看見一道菜標著七八十元的價格,驚訝地說:「現在的菜好貴,這個價格我想都不敢想。」律師們打趣讓他喝酒,他怯怯望向馬玉萍,「看媽媽的,媽媽不太喜歡我喝酒……」得到允許後,喝下一小罐啤酒,他的臉瞬間紅了。

受李遜律師指派,2020年6月1日,北京市大禹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志超的國賠代理律師袁楓向臨沂中院遞交國家賠償申請,請求申請國家賠償共計788.9萬元,其中包括188.9萬元人身自由賠償金和600萬元精神損害賠償金。7月8日,袁楓在蘇州見到了張志超,和他同行的,還有一位山東省臨沂中院的法官。

南方夏日溼熱,張志超總是戴著一頂鴨舌帽,到了室內也不摘下。他總是微微弓著背,有人走過,他抬頭匆匆看一眼,馬上垂下去,恢復到原來的弧度。馬玉萍頭髮花白,臉上布滿皺紋,袁楓說,極少看到她笑,「她一直很沉重、很悲苦」,而張志超,「還是那個高一的孩子。」

當天早上,在一間茶室,經手本案的那位臨沂中院法官給張志超遞來土特產:幾塊用塑膠袋裹著的煎餅,一箱子醬菜,一罐鹹鴨蛋,一桶油。他向張志超發來和解請求,希望能夠在國家賠償的金額上做出協商,降低數額。

袁楓記得那場景:張志超一直不太言語,但那一刻,他突然一把摘掉帽子,「你們看」,他指了指自己的頭。袁楓看到,他的前額徹底禿了,頭上只剩一圈稀疏的發茬。他抻直兩隻胳膊,顫抖著。31歲的張志超,手臂瘦得只有正常成年人的一半寬,血管和骨頭在細白的胳膊上突起,「你們看我這胳膊成什麼樣了?換成你們自己,你們願不願意坐這十幾年牢?換作是你們的孩子,你們願不願意看到他們被關這麼多年?」張志超說,「你們說按規定,可如果按照規定,我當年就不會被關進去。」

▲ 張志超。圖 / 北京市大禹律師事務所供圖

2

2004年,張志超進入臨沭二中。 臨沭二中是臨沂市的重點高中之一,新班級裡,他和王廣超成了同桌。 張志超1米8,200來斤,是個愛笑的胖小夥兒,喜歡在桌肚裡看小說。 王廣超是復讀生,前一年中考,他差了幾分,又讀了一年才考上。 王廣超很努力,他想好好讀書,上大學,擺脫父輩務農的命運。

2005年2月11日,警方在臨沭二中綜合樓三樓北側的一間廁所,發現了該校高一女生陳娟的屍體。高一年級學生王緒波向警方指出,他曾經在學校聽到了女孩的尖叫聲,並隨之見到同年級學生張志超與另一個男孩。偵查案卷顯示,第二天,學校的微機室裡,警方用電腦輪番滾動學生們的學籍檔案與照片。當電腦屏幕上顯現出王廣超的照片,王緒波指向他,「就是這個戴眼鏡的。」而後,張志超被認定為犯罪嫌疑人,被指採用「捂嘴、掐脖子」等手段對被害人實施強姦,致其窒息死亡。王廣超因「虛假證言、包庇」被列為同犯。

2006年3月,山東省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強姦罪判處張志超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王廣超被判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據張志超回憶,在一審開庭前,他被提訊過13次,次次被打。他無法忍受,只好鬆口認罪。兩名與他同監室的人證實,他們曾經看到,張志超的脖子、肚皮、腿,都存在被電糊的痕跡,布滿紅色的小點。當時,刑警大隊只叫來班主任楊勇,作為監護人核查筆錄並籤字。張志超後來向律師回憶,在派出所,他看見了從走廊對面走來的楊勇,對著他大喊了一聲,「老師!」楊勇愣了一陣,沒有理會張志超的叫喊,扭頭走了。未滿16歲的高一學生張志超,在後來的15年,前後被送入少管所和監獄。

在監室,張志超每天的工作是給附近的服裝廠做袖子和拉鏈的拼接。他1米82的個子遷就著低矮的工作檯,彎腰、低頭,弓成蝦形,頸椎和腰椎因此受損。300臺縫紉機轟鳴,布料加工的過程產生大量粉塵,他患上了肺結核,肺部出現大面積鈣化灶。每頓飯只能喝一碗青菜湯,再配一個饅頭。近幾年條件好了,一星期能吃上一次米飯。工作、吃飯、睡覺的循環,「活得像個機器人。」他說。

每天晚上,監室組織犯人看電視,只能看半小時的《新聞聯播》。他看到國家正在巨變,北京奧運會、智慧型手機的出現……每個人都在笑,張志超好羨慕。電視機裡的世界和他是割裂的,他很想到那個快樂的世界裡去,「去感受一下那種自由自在的、走在路上的感覺。」但是,他只能透過一扇窗戶,四四方方,望出去,是對面另一棟監室的灰色牆壁。「天只有那麼小一塊,永遠就那麼一塊。」

獄友不知從哪兒弄進來一些報紙碎片,他看到和自己相似的冤案,冤案裡的母親為兒子平反,奔走數年無果。張志超不忍心馬玉萍吃同樣的苦。「進監獄後,我的心裡很陰暗,覺得這個世界就是這樣,沒什麼希望了。」但是,「強姦犯」的罪名讓他遭到恥笑。他讀過幾本法律書籍,看著電視裡播報的新聞,反覆掙扎了幾個月,他的想法改變了,「我覺得,不是我犯的罪,我不能承認。」

2011年,入獄的第6年,張志超決定翻供,稱自己認罪是因為曾遭到刑訊逼供。他對前來探視的馬玉萍說:「媽媽,你相信我是因為那個事進來的嗎?」他悄悄遞給她一張紙條,寫著,「我沒有犯罪」。

因為這張紙條,馬玉萍開始奔走,四處尋求律師為兒子辯護。第一次申訴被迅速駁回。馬玉萍得知消息時正在街上走,接到律師電話,她呆站在原地,眼淚一下流了出來。

▲ 宣判無罪當天, 張志超和王廣超在法院門口相擁而泣。圖 / 北京市大禹律師事務所供圖

3

2005年2月12日,大年初四,王廣超和父親正在煎餃子,餃子剛下鍋,四個身著制服的警察走進廚房,要求帶走王廣超。走之前,王廣超扭頭看了鍋一眼,餃子還沒煎好,在鍋裡嗞溜嗞溜冒油花。

審訊室裡,對方扔來一本法律的書,給他翻了幾頁,上一頁是「教唆」,下一頁印著「包庇」。「就像在學校裡做填空造句,他們給我灌輸一些東西,我再慢慢編,慢慢想。」王廣超回憶,他被銬在鐵製的椅子上,嘴巴很快被扇腫了,接著有人用螺絲刀的底部一下下敲他的腳踝,「像小和尚念經似的。」電棍靠近皮膚,會吸起一層皮,兩三秒鐘就炸開一朵小火花,疼得他齜牙咧嘴。

王廣超要求和張志超對質。本來,他們關係不錯,住在一個宿舍。每隔兩個星期,馬玉萍便帶著家裡做的餃子來看張志超,王廣超也跟著吃到了餃子,他記得有一回是魷魚韭菜餡的,臨沭不靠海,那是他第一次吃到魷魚。

他猜測,是張志超殺了人,將他拖下水。穿制服的人將他帶到了另一間審訊室。審訊室裡,張志超的雙手被銬在背後,跪坐在冰涼的地上。兩個男孩都只穿著單薄的秋衣。王廣超喘著粗氣,「張志超,我們當時有見過面嗎?你為什麼不說實話?」張志超不回答,高大的他蜷縮成一團,低著頭,在角落裡發抖,沒有回應王廣超的眼神。很快,他們被分開。

同學王緒波指證自己的經過,王廣超當時並不知情,是後來律師告訴的他。那一次對質之後,他堅定張志超是犯了事之後「咬」他,「他太壞了。」王廣超想。

一審開庭前,王廣超被暫押臨沭縣的看守所內。每天幹活,將堆成山的蒜頭剝成蒜米。因為未成年,他被分配了10公斤的量,比成年人少5公斤。長時間剝大蒜,拇指指甲脫落了兩次,化出膿水。疼,還得繼續剝。吃得也不好,王廣超的臉開始浮腫,臉色蠟黃。偶爾去空地放風,空地上焊了一圈鋼條,像一個鐵籠子。電燈長明,從來沒有熄過。每晚入睡,水泥床邊總有一名獄警看守,目光寒冷。王廣超哭了很多次,他託獄警轉告家人,「王廣超想見律師」。

父親請來一位律師,律師告訴王廣超,「你只要認罪,開完庭判緩刑就可以回家了。」王廣超不明白什麼是緩刑,他只是想回家。他告訴律師,「只要能放我回去,怎麼樣都行,馬上開庭就好。」

開庭的路上,他和張志超再一次碰面,一前一後,被法警押著,坐進了一輛麵包車的後排。座位恰好容下5個人,他們之間隔著一個法警。王廣超記得,他不停用眼神「鉤」左邊的張志超,但張志超的頭垂著,沒有看他一眼。車向法院開去,十多分鐘的時間裡,兩人都沒有說話。

「我想,張志超可不可以看看我,至少說句話也行。到那時為止,我都不知道他有沒有殺人,我心裡有太多未解之謎。」王廣超回憶,「如果他沒殺人,我想說不定在庭上,張志超可以翻供。」如果張志超翻供,自己的包庇罪名也就不存在了。但在庭上,張志超承認了所有罪行。王廣超絕望了。他抬起頭,發現坐在旁聽席最後一排的父親。父親戴一頂帽子,帽簷壓得很低。父子倆遠遠地對視了一眼,又各自低下頭去。

王廣超認罪了。回看守所的路上,他和張志超又是一輛車。「我很氣憤,很恨他,但我沒心思再去追問他,心裡五味雜陳。」他看到,庭外等待的母親追著麵包車,大聲哭喊,姑姑和嬸嬸在身後架著母親,不讓她倒下。

▲ 王廣超在寧波的家。圖 / 受訪者

4

「那孩子很乖。」2015年初,臘月二十八,在山東淄博的監獄裡,重審辯護律師李遜第一次見到了張志超。李遜覺得他眼神乾淨,「像是一個心智還沒有發育成熟的孩子」。提起刑訊逼供的過程,張志超突然劇烈顫抖,眼淚劈裡啪啦地往下落。每次會見結束,張志超都站起來,對著李遜深深鞠一躬。臨走前,李遜對他說:「我不知道會用多長時間把你從這裡領出去,但你要相信我。」

找到李遜以前,張志超的母親馬玉萍也找過其他律師,一聽到高昂的費用,她便絕望地放棄了。像是碰運氣一般,2014年秋天,她找到李遜所在的大禹律師事務所,跪在李遜面前,邊磕頭,邊用濃重的山東口音向他哭訴。李遜聽不懂馬玉萍的話,急急忙忙拉她起身。聽完馬玉萍的描述,李遜決定接下這個案件,不收律師費,不收差旅費。

他在北京市大禹律師事務所任主任,在張志超案之前,他曾與律師李長青為河北廖海軍案共同辯護。2018年8月,廖海軍及其父母改判「無罪」,後獲國家賠償。有人勸李遜算了,翻不了,李遜不服,「那就別幹了,學法律的人,荒唐到這種程度的案子你都辦不成,做律師還能辦什麼?」

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的律師王殿學也加入進來,和李遜共同辯護張志超案。通過閱卷和調查發現,他們發現,該案存在關鍵證據丟失、作案時間地點存疑、有利證據被隱匿、口供矛盾等多個疑點,排除張志超的供述之後,在卷證據無法形成完整的證據鏈。被害人陳娟的屍檢照片,他看過上千遍。他放大觀察陳娟的眼睛,對照法醫學的書,從眼球玻璃體的渾濁程度,判斷死亡時間是否與口供吻合。

接下張志超案後,只要是臨沂來的客戶,李遜一概拒絕接待。馬玉萍則陷入奔波。案子在濟南,兒子在淄博,律師們在北京,為了掙來往三地的路費,她洗碗,當保姆,一接到律師電話,她就辭了工作,坐綠皮火車去北京為兒子申訴,跑了幾十次,每回都住地下室,30塊錢一宿,一股黴味兒。

2017年1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指定再審決定書》,載明原審判決認定的事實不清,主要證據之間存在矛盾。該決定書決定:指令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另行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再審;本案在再審期間不停止原判決的執行。

馬玉萍趕往淄博監獄。聽到再審的消息,玻璃後的張志超一陣驚愕,馬玉萍以為他沒聽清,重複了一遍。張志超聽完,大哭起來。他做了一個簡陋的日曆,在廢紙上從「1」寫到「31」,每過一天,就劃掉一個數字。日曆做了一本又一本,開庭的消息遲遲未來。他開始失眠,頭頂出現一塊塊斑禿。

山東高院先後延期開庭6次,李遜和王殿學認為,「這顯然違反了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在漫長的阻滯之後,2019年12月5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在淄博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 案件重審通知書。圖 / 李遜律師微博

5

2020年5月,我在寧波見到了王廣超。這個同案人在長達9年的時間裡被人忽視。

他住在城郊的村子裡,周邊荒涼,工廠員工宿舍三樓他和妻子的房間只有15平米,一塊帘子將「廚房」和「臥室」隔開,邊上繫著亮麗的紅繩。王廣超話不多,說話時,雙手頻繁地在桌下搓著腿。深藍色工服上繡著四個字,「葉仕金屬」——他在這個工廠開了7年貨車,中間有一年轉行去深圳賣房,沒有任何收入,又回到這裡。

妻子葉婷說,前一晚,王廣超下班回來後,默默抹淚。她問起原因,「明天有記者來,」他說,「我又想起那段日子了。」

2008年3月,王廣超從看守所釋放後,再沒有回到學校。他曾經堅信「知識改變命運」,但他再不願意走入那條上升的通道。「那時覺得,讀書沒有什麼用了。」從臨沂的一所電動機維修技校畢業後,他開了一家電動機修理店。

2012年夏天,一個女人走進王廣超的電機鋪子,「是王廣超家嗎?」王廣超應了一聲「是」。「我是張志超的媽媽……關於張志超這個事,你知道點什麼嗎?」她說。他怒了,「你兒子把我害成這樣,你怎麼還敢來我家?」王廣超將她趕了出去,但馬玉萍又來,幾次三番後,父親試探著問王廣超,「有沒有可能,張志超也是被冤枉的?」

「我很矛盾。一方面,我相信警察的辦案,張志超可能是真兇,但是另一方面,我想起他們對我的審訊,又有點懷疑。我從來沒有想過,這個案子會這麼大、這麼可怕。」王廣超說。

2014年,一位來自北京的律師與王廣超見面,將張志超曾經遭受刑訊逼供的情況、王緒波指證的過程告訴了他。王廣超開始相信,張志超沒有殺人,他和自己一樣,同樣是被不幸命運擊中的人。

那時,王廣超已經離開家,到了寧波。他閉口不提看守所裡的經歷,埋頭幹活。將貨物裝上車, 塞滿7米6的全封閉車廂,送到上海的工廠,198公裡,來回需要8個小時,重複7年後,他不用開導航,會條件反射地轉彎。在高速服務區,他吃一個粽子或燒餅就是一餐,他總是吃得很少,對妻子,他說過,13個月的看守所生活把他的腸子餓細了。

憑藉每月8000塊錢的收入,一家人的生活有了起色。6年前,他們全款買了一輛10萬塊錢的小車,又在縣城裡買了房子。上個月,大兒子五年級的升學考試,和王廣超當年一樣,考了年級第一。

在山東臨沂老家,王廣超和葉婷的婚姻一度是村裡人咀嚼的話頭。他們相親認識,家人告訴葉婷,王廣超曾經犯過事,但她覺得他忠厚老實,兩人很快結婚。王廣超的父親拿出一個帶鎖的小箱子,裡面存著那張宣告有罪的判決書,「我兒子是這個罪名……但他是無辜的,你要不要看一眼?」葉婷推開了,「我又不是不相信他,我看它心裡難受,我不要看。」

但那13個月還是在生活的細節中留下痕跡。王廣超害怕穿制服的人,一看到警車就打顫。兒子夜裡要喝奶,葉婷輕輕喊一聲丈夫的名字:「王廣超……」王廣超在黑暗中猛然坐直,急促地問:「怎麼了?怎麼了?」7年前的一個夜裡,車開到紹興,王廣超打了個盹,撞上高速公路的塑料水馬,交了近2萬塊的罰款。以普通人的眼光,此事到底為止,但是回到家,王廣超跟葉婷念叨,「我好害怕……我好害怕……」

「他沒有告訴我他具體在害怕什麼,只是一下子變得膽小,有一點風吹草動,就開始提心弔膽。」葉婷說。

王廣超喜歡開車,因為不用和人交流。窗外,唯一變化的風景是路樁,一節節地掠過。為了不讓自己睡著,他插著耳機聽書,聽完了路遙的《平凡的世界》,又聽賈平凹的《山本》。書裡的一句,「閉門家中坐,禍從天上來」,他覺得像極了自己的命運。「如果我可以繼續讀書,命運也許會不一樣。我反抗過好多次,都沒有用,被磨得沒有鬥志。」

2019年底,得知案件將會再審時,王志超的父親給他寄去了當年所有的涉案材料。厚厚一疊紙,被父親完整地存放在盒子裡,已經發脆泛黃。「他可能一直等著我翻案的這一天。」王廣超說。

▲ 獲得自由後,張志超和母親、李遜在賓館。圖 / 北京市大禹律師事務所供圖

6

2020年1月13日,案件宣判那天,氣溫降到零下7度,淄博中級法院門前,律師們抬頭看到,細細的雪粒飄灑下來,地上結了一層薄冰。

庭上,張志超和王廣超再一次相遇了。王廣超看到,穿著囚服的張志超話不多,每句問話答的聲音都很輕,眼神呆滯,不再是過去那個眼睛明亮、笑容爽朗的同桌,「我在想,張志超是不是傻了……」他印象中張志超那張胖乎乎的臉,塌陷下去兩塊,骨骼的線條鋒利起來,有些無法言明的東西徹底喪失,「我感覺他被管怕了,像一頭被馴服的野馬,服服帖帖的,你怎麼樣對他都行。」

聽到「無罪」的判決,庭上哭聲一片,張志超低頭落淚,馬玉萍捂著臉,哭聲悶在手心裡。

李遜回憶,法官敲下法槌宣布判決生效時,眾人退庭,法警卻習慣性地將張志超往下壓去。馬玉萍跑上前拉開他們,「放開我兒子!」場面一陣混亂。李遜從席上衝了過去,一邊將張志超往回拽,一邊將馬玉萍從地上拉起。「張志超跟我走。」李遜拉住張志超往外奔,王殿學在後頭說法警「別跟了」。他們匆忙走了出來,與他們同行的一位律師朝門外的媒體記者大喊:「無罪!」

「真正把張志超領下法院的那個臺階,才能叫無罪,才能叫自由,一秒也不能多待。」李遜說。

張志超像一個社會的新生兒,被眾人從法院裡牽了出來。母親為他準備了一件帶厚毛領的藏藍色襖子和一雙新鞋,寓意「重生」。外面的天很亮、很大,他感到一陣暈眩。李遜叮囑他,「15年來,這個社會發生了很大的變化,陌生人給你的東西不要吃,飲料也不要喝。」張志超點點頭,「記住了。」

王廣超沒有感到驚喜或激動,只是覺得,心裡一直懸著的石頭落了地。走出庭外,張志超和母親被媒體簇擁,王廣超獨自走到一旁,給父親撥了電話。「已經宣讀完了,判的無罪。」他說。父親應了一句,「無罪就好。」兩個人隔著電話,小聲地哭了。王廣超把那張無罪的判決書帶回了臨沭,交到父親手裡。父親把它展平,鎖進小盒子,兩張判決書相疊在一起。

在哭的,還有陳娟的家人。庭上,陳娟的姐姐哭著問,「如果張志超不是真兇,那麼真兇是誰?」她告訴法官,陳娟去世後,父親沒能走出女兒死去的陰影,長年精神恍惚。2018年,他從南通上完服裝廠的貨,開車回家,不幸因車禍去世。

追兇的路在今天看來難走得多,證據已經被時間消磨。但王殿學認為,尋找真兇依然是急迫且必要的,「因為判的是『疑罪從無』,所以還是有人認為張志超是真兇。」他說。張志超宣判「無罪」後的那個春節,王殿學寫了一篇長文,梳理了前後的證據鏈,企圖最大程度還原案件經過。「只有找到真兇,才算是對三個家庭的交代。」

因為疫情,2020年的春節安靜得出奇,但張志超和王廣超度過了15年來最輕快的時刻。正月初十,葉婷買來一個兩層12寸的奶油蛋糕,讓王廣超第一次在臨沭的家裡過了生日。提起國家賠償,他估算了一個數字。他想買一輛新貨車,方便跑運輸,「這麼多年了,別的不會幹,也只會幹這個了。」

▲ 王廣超將排風扇的機件運上卡車。圖 / 受訪者

7

出獄之後的張志超,該怎麼回歸生活?

李遜提議開網店,把張志超從焦慮中拉出來。李遜說,本錢算他的,賠了也算他的。參與張志超國家賠償案的另一位代理律師陳曦,從4月就開始幫忙。打算賣文化衫,因為設計簡單。在陳曦的建議下,張志超聯繫了兩家工廠,對方一聽只做1000件,拒絕了。張志超獨自騎車去工廠裡找面料,一摸T恤料子,太差。他失望地走了。

擔心網店進度太慢,陳曦向他提議,咱們出產品吧。

張志超說,我要把logo做出來。

陳曦再問,我們先做個樣衣出來?

他說,我的這個logo好看嗎?

和其他人相比,他是慢的、「落後」的,沒走好這一步,就不願意繼續往下走。陳曦打字快,消息佔了滿屏,仍沒等到張志超的回覆。過了好幾分鐘,他才發來一小段話。陳曦意識到,這對他來說是一種無聲的壓力。面對律師們有時的催促,張志超從不抱怨。「其實是他在努力遷就我們。」陳曦說,「他總是在表達感謝。」

張志超給陳曦發來兩張照片。一張是自己設計的logo,他的名字縮寫「ZZC」三個字母旋轉後,拼合成一個戴領結的小機器人,站立著,是個張開手臂的姿態。他用不多的PS技巧,將logo拓在白色T恤上,底下印一串字母「Frootloose」。「他拼錯了,應該是Footloose(自由自在)。」陳曦解釋。另一張是店鋪的店標,用電腦上最簡易的畫圖工具畫的,一個大圓臉,眼睛低垂,頭頂上三根豎線代表頭髮。他笑著告訴陳曦,「我覺得挺像我的。」

陳曦說,張志超是一個有生命力的人。「一個人有才華和潛力,和他曾經進過監獄沒有任何衝突。我覺得志超的內心絕對不是一灘死水,他有活的東西、發光的東西。」

再審宣判那天晚上,王廣超在法院附近的酒店開了個標間,邀請張志超和他一起住下。喝了點酒,兩個30歲的人聊到深夜,就像15歲他們在高中宿舍時那樣。大部分時間裡,王廣超說話,張志超靜靜地聽。王廣超告訴他,自己在跑貨車,組建了家庭,有了三個小孩。張志超在視頻通話裡見到了王廣超的小孩們,他朝他們揮手,咧開嘴笑。

那個夜晚,王廣超沒有摁滅房間裡的燈。他知道看守所裡燈從來沒有熄過,擔心張志超不習慣。第二天早上,他看到張志超將床上的被子攤平,對摺,疊得方方正正。他心裡一酸,沒有告訴他,這裡的被子不需要自己疊。洗漱完從衛生間出來,王廣超發現張志超不見了,他和馬玉萍一同在酒店走廊裡尋找,最後,張志超從電梯裡走了出來。他在練習使用電梯,摁壓按鈕,可以上升到不同的樓層,他覺得神奇。

他們在酒店門口分別,一個回到寧波,一個回到臨沂。走之前,兩人擁抱,張志超拍了拍他的肩膀,「保重。」「你也是。」王廣超說。

(本文圖片由受訪者提供,文中陳娟、葉婷、楊勇為化名。)

相關焦點

  • 改判無罪後的張志超和他失去的15年|先生特稿
    半年前,山東「張志超案」再審宣判,改判張志超無罪,這距離他15歲時被錯誤指控成強姦殺人罪已經過去了15年。正義的最終來臨,源於一個家庭的母親和律師們瑣碎的、令很多人厭煩的調查。對於張志超自己,他丟失的不僅是人生最寶貴的時間,這半年以來,他學會了使用微信,但仍然不知道怎樣跟這個社會打交道。他需要自己去找回這些丟失的時間。
  • 入獄13年後,改判無罪!「張志超案」案件大梳理
    張志超案」再審宣判,宣告張志超無罪。2015年10月,山東省檢察院開始複查該案。2016年4月15日,山東省檢察院告知馬玉萍,因案情重大複雜,複查延期3個月。7月中旬,複查再次延期。2016年至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分別於2016年4月25日、2016年12月13日和2017年5月2日通過遠程接訪系統進行了3次視頻接訪,在了解了張志超的案情後,最高法正式立案審查。
  • 15年後改判無罪重獲新生!迷霧重重的張志超姦殺案詳情始末
    15年後重獲新生2015年5月27日,《中國青年報》刊發《迷霧重重的中學生姦殺案》,報導了山東省一名年輕服刑人員張志超喊冤一事。2020年1月13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15年前的案件再審,張志超被改判無罪,當庭釋放。
  • 15年後改判無罪張志超案律師:希望案件進中小學普法教育課堂
    1月13日上午,山東省高級法院在淄博中院第一審判法庭對張志超強姦、王廣超包庇一案進行再審宣判,宣告張志超、王廣超無罪。遭羈押近15年的被告人張志超被當庭釋放。1月14日,張志超的辯護人、北京大禹律師事務所律師李遜接受南都記者表示,該案的普法宣傳意義重大,影響深遠。
  • 「張志超案」15年後再審宣判無罪 法學專家解讀疑點還原始末
    在這場姍姍來遲的庭審中,本應唇槍舌劍的控辯雙方最終同時建議法院改判張志超無罪。在庭審的舉證環節,檢方向法庭提交的第一組證據,成為了整個庭審的關鍵,這組證據就是公安部物證鑑定中心DNA實驗室,在2018年作出的一份鑑定書。 在這份檢方提供的鑑定書上,證明死者的屍體上沒有被告人張志超的任何DNA生物痕跡。
  • 蒙冤15載,姦殺案無罪釋放後張志超突發疾病住院,情緒崩潰
    2005年2月,不滿16歲的高一學生張志超被警方拘留,被認定為一起校園姦殺案嫌疑人,受害者是同校女生高某。在指控中,張志超在學校洗刷間強姦了高某,並致其窒息死亡。2006年3月,一審認定張志超強姦罪成立,判處其無期徒刑。
  • 張志超:冤獄15年 - 中國新聞周刊
    張志超無罪釋放後走出法院,被媒體記者包圍。 圖/代理律師李遜提供2005年2月11日,大年初三,山東臨沭縣一個失蹤一個月的女孩高妍(化名),在她所在學校一個被遺棄的廁所裡被發現,已經死去多日。高妍是班裡的文娛委員,時隔多年後,班級同學回憶起她,仍記得這是個漂亮姑娘。
  • 被控姦殺女同學,學霸冤獄15年無罪釋放!學校曾寫聯名信要求處決
    1月13日上午,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在淄博中院對發生在15年前的「臨沭二中姦殺案」進行再審宣,法庭判決張志超無罪,本判決為終審判決。判決書宣讀完畢後,張志超被當庭釋放。隨後,張志超在母親馬玉萍的陪同下走出法庭,母親為他準備了全新的衣服和鞋子。
  • 山東入獄15年被宣告無罪的張志超律師稱:年後會啟動國家賠償程序
    這被冤枉的壓力要誰也承受不住,叫誰也難以面對這種精神上的打擊,我們還是最好不要打擾他,給他一個過渡的空間,讓這個「孩子」好好休息休息吧,暫時讓他停留在17歲。【#張志超被曝突然發病住院# 代理律師:壓力太大有些崩潰】1月16日,山東淄博,網友爆料,入獄近15年被宣告無罪的張志超因突發高血壓住院。@時間視頻聯繫到其代理律師李遜,他介紹其住院原因是因連日接受採訪,回憶起以前情緒有些崩潰,出現頭麻、腳麻的現象。律師稱年後會啟動國家賠償程序。
  • 高一男生被判殺害少女,服刑15年後獲無罪釋放,出獄後痛哭:已經忘了家
    8月7日,據央視網新聞報導,山東省法院改判一樁姦殺15歲少女的案子,嫌疑人張志超在服刑15年後,被判處無罪,當庭釋放。 張志超在出獄後,來到了之前的家中,看著房間,他留下了眼淚,稱自己在監獄中呆的時間長了,已經不記得家的樣子。
  • 《中國青年報》首發後引關注的張志超案寫入最高檢報告
    張軍表示,2019年,檢察機關對不構成犯罪或證據不足的決定不批捕191290人、不起訴41409人,較5年前分別上升62.8%和74.6%。對偵查、審判中不需要繼續羈押的,建議取保候審75457人,較5年前上升279%。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討論「張志超強姦案」,認為原起訴、裁判證據不足,應落實疑罪從無原則,支持山東檢察機關提出改判無罪意見。
  • 張志超案無罪判決:無任何物證印證供述,此前辦案程序存違規
    被羈五千餘天后,張志超重獲自由。1月13日上午,山東高院在淄博中院對15年前一宗校園姦殺案再審宣判,張志超與同案人王廣超被宣告無罪,前者當庭獲釋。張志超案再審判決書。受訪者供圖聽聞無罪判決後,現年31歲的張志超激動得雙手捂臉,他對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表示,曾經最不能忍受被別人說是強姦犯,多年來的痛苦由 「無罪」兩字結束了,「心裡的一塊大石頭終於放下了。」 張志超母親馬玉萍則對澎湃新聞表示,將申請國家賠償。
  • 「張志超案」入選「兩高」報告 代理律師:希望對類似申訴案予以重視
    封面新聞記者注意到,今年年初獲改判的山東「張志超案」入選「兩高」工作報告之中。1月13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發生在15年前的「臨沭二中姦殺案」再審宣判:原審被告人張志超、王廣超無罪。最高人民法院報告在「加強人權司法保障」一章中提出,各級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改判刑事案件1774件,山東等法院依法糾正張志超等重大冤錯案件。最高人民檢察院報告指出,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討論「張志超強姦案」,認為原起訴、裁判證據不足,應落實疑罪從無原則,支持山東檢察機關提出改判無罪意見。
  • 最高法報告寫入張志超等案,張志超代理律師:體現最高司法機關高度...
    最高法工作報告中提到,有錯必糾,各級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改判刑事案件1774件,山東等法院依法糾正張志超等重大冤錯案件。最高法工作報告中還提到,2019年審結國家賠償案件1.8萬件,保障賠償請求人合法權益。堅持罪刑法定、疑罪從無、證據裁判,依法宣告637名公訴案件被告人和751名自訴案件被告人無罪。陝西法院依法宣告範太應無罪,避免了重大冤錯案件發生。
  • 張志超案再審無罪,正義如期而至
    前幾天,張志超強姦殺人案再審開庭審理結束後,筆者曾撰文討論此案,筆者認為依照我國「罪刑法定」的刑事政策和「案件事實存疑時有利於被告人」的刑事訴訟法原則,該案應當「疑罪從無」,認定被告人張志超無罪。因為,再審開庭審理後並沒有當庭宣判,而是定於2020年1月13日公開宣判。
  • 河南「吳春紅投毒案」15年後改判無罪,將申請國家賠償
    今日,吳春紅改判無罪。全文1095字,閱讀約需2分鐘 今日(4月1日),「吳春紅投毒案」在河南高院開庭進行再審宣判。吳春紅改判無罪。吳春紅的再審辯護人李長青律師告訴新京報記者,吳春紅聽完判決後,泣不成聲。
  • 張志超案,緣何來來回回走了15年?
    馬玉萍呼叫了120,醫務人員趕到後為張志超檢查了身體,告知沒有器質性的病變,只是電解質紊亂,應該是緊張和激動造成的。在回到臨沭的第三天,張志超還暈倒過一次,送醫檢查也是電解質紊亂,也是勞累和激動所致,休息之後恢復正常。   張志超身高一米八,宣判無罪時很瘦,頭因而顯得有些大。他的臉型和笑容都很像媽媽馬玉萍。
  • 吳春紅、張志超昭雪案輿情事件分析
    始終不認罪的吳春紅,先後經歷了3次被判死緩、3次撤銷原判、1次無期徒刑和1次維持原判。2020年4月1日,吳春紅無罪獲釋。4月2日凌晨5時許,吳春紅回到了闊別16年的家。見到家人他十分激動,想大哭一場,他希望冤枉他的人能公開向他道歉。自2020年04月01日至2020年04月02日,共有事件相關信息8067條。
  • 張志超無罪釋放,只是冤案善終第一步
    作者:熊志  1月13日上午,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在淄博中級人民法院對張志超案進行再審宣判。遭羈押近15年的被告人張志超被宣告無罪,當庭釋放。  2005年1月,山東省臨沭縣第二中學一名女生突然失蹤,該校時年不滿16歲的高一學生張志超,在證據不足的前提下被控強姦殺人,最終被判處無期徒刑。  張志超背負強姦殺人的惡名,已經近15年,如今沉冤昭雪,正義姍姍來遲,這一刻實在等了太久。但對他自己以及家人而言,多年蒙冤入獄的生涯依舊是不可承受之重。
  • 被關15年後重獲自由的張志超:申請780萬賠償 和陌生人說話會慌張
    對於張志超來說,回歸社會並不容易,在監獄15年,他不太懂得怎麼和陌生人打交道。面對「外面」這個陌生的世界,他擔心自己沒有生存的能力。15年之前,張志超被指控姦殺同校女生被判處無期徒刑。一審宣判後,張志超未上訴,但入獄5年後提出申訴,否認是其所為。2017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做出再審決定,認為此案事實不清,主要證據之間存在矛盾,指令山東高院另行組成合議庭再審。 今年1月13日,張志超被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宣判無罪,次日回到臨沭縣的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