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投毒 羈押8年後無罪釋放

2021-01-11 千龍網·中國首都網

檢方撤回起訴近一個月後,8月1日,任豔紅終於走出看守所,被無罪釋放。此前,她曾被指控多次投毒造成鄰居李忠山一家四口死亡。自2011年7月案發,任豔紅先後兩次被臨沂中院判處死緩,又先後兩次被山東省高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發回重審。任豔紅的代理律師襲祥棟透露,待任豔紅身體狀態穩定下來,將考慮就8年被羈押經歷提起國家賠償。

檢方出具不起訴決定書

8月1日,任豔紅被無罪釋放。

據其代理律師襲祥棟介紹,7月初任豔紅和家屬就已經得到了檢方撤訴的消息,但根據相關規定,正式釋放還要等到檢察院出具不起訴決定書,所以又等了將近一個月的時間。

他介紹說,2018年12月山東高院再次裁定撤銷臨沂中院作出的死緩判決,發回重審。今年7月,臨沂中院出具刑事裁定書,稱臨沂市人民檢察院以「證據發生變化」為由,決定對被告人任豔紅撤回起訴。臨沂中院認為,檢察院撤回起訴的理由符合法律規定,應予以準許。

襲祥棟透露,接到裁定書後,任豔紅沒有提起上訴,並對重獲自由之後的生活充滿了期待,「按照程序,法院裁定後還要等檢方的不起訴決定書。這個決定書出來後看守所才據此釋放,也就是說,從8月1日開始,任豔紅徹底擺脫有罪嫌疑,是無罪之身了。」

或將考慮申請國家賠償

據哥哥任慶傳介紹,任豔紅的身體狀況仍很虛弱。1日晚回家後,不少親友專程趕來探望,大家互訴了一番思念。2日下午,任豔紅的精力開始有些跟不上,「現在還在臥床休息。」

代理律師襲祥棟告訴北青報記者,得知自己將被無罪釋放後,任豔紅曾向律師諮詢,之後是不是可以申請國家賠償。「(她這種情況)肯定是會申請的,但當時我們的建議是,先不著急,目前最重要的是先把身體養好。」8月2日,記者從任豔紅家屬處了解到,目前尚未就提出國家賠償的細節進行商量,「想先給她做個全面身體檢查,畢竟是8年時間,身體多多少少有一些問題,申請國家賠償那都是下一步的事。」

被害人家屬不認可檢方撤訴

2010年8月至2011年7月期間,山東費縣東嶺村的李忠山一家疑多次遭人投毒,一家四口先後死亡。命案發生後,李忠山的鄰居任豔紅被警方鎖定為嫌疑人。警方調查稱,任豔紅為擺脫李忠山無理糾纏和性侵,先後五次對李忠山及其家人投毒。此後任豔紅被檢方以「投放危險物質罪」提起公訴,並先後兩次被判處死緩,又兩次由山東高院撤銷判決發回重審。

2019年7月檢方作出撤訴決定後,北青報記者再次趕到案發地,探訪李忠山家屬。其嶽父許少存表示,聽到任豔紅的案子被撤訴後,自己和妻子都不能接受。並已與李忠山父母一道,向山東高院提交上訴狀,希望繼續追究任豔紅的刑事責任並申請賠償。在已經年逾八旬的老人看來,自己的女兒、孫子絕對不會自殺,他們的死亡總要有人負責。

對話

任豔紅:回家第二天就染髮

從看守所一出來,就趕上了一場雨。任豔紅穿著大姐很久前就備好的新衣服——紅色短袖T恤、黑褲子和粉色運動鞋。即便穿著新衣服,四十多歲的任豔紅看起來還是比同齡人更加蒼老,一頭黑髮從頭頂開始花白。2015年代理律師李中偉會見任豔紅時,她還是一頭烏髮。

女兒喊了聲媽媽,任豔紅抬頭看了一眼,才敢認。八年沒有見過面,她已經認不出這個讀初中的女孩就是自己的女兒,「已經長成大姑娘了,她不喊我,我認不出來。」痛哭成為家人相見唯一的表達方式。女兒抱著任豔紅不撒手,任豔紅一度哭到失去力氣癱坐在地上,被丈夫和家人攙起。

臨沂市檢察院撤訴之後,法院的工作人員去看守所通知。任豔紅被叫到提審室跟工作人員會面,當時她還不敢相信,回到監室,後知後覺地哭了一場。

距2011年7月22日任豔紅被批准逮捕至今,因被控涉嫌投放危險物質罪,毒殺鄰居一家四口,任豔紅在臨沂看守所被羈押八年,成為臨沂看守所被羈押時間最長的嫌犯。今年7月,案件重審後,臨沂市檢察院撤訴,作出不起訴決定。八年後,曾被判死緩的任豔紅被無罪釋放,重獲自由。

回家的第一晚,任豔紅一夜未合眼。「很激動,就像是做夢,我不敢相信。」

8月2日一大早,鄰居來給任豔紅染髮,她想趕緊染回一頭黑髮,「這兩年頭髮開始白得厲害,先把頭髮染黑,白了太醜了。」

現在她操心兒子的婚事,幾年前因為自己成為嫌疑人,兒子的婚事就擱置了,「就想養好身體,趕緊開始賺錢。」

「像做夢一樣不敢相信」

北青報:你什麼時候知道檢方撤訴的?

任豔紅:7月2日,法院工作人員來看守所通知我,說撤訴了。

北青報:聽到這個消息是什麼反應?

任豔紅:當時第一感覺是這是個好消息,但是自己一直不敢相信,就想快點見到律師,想聽律師跟我解釋這個事情。回到監室才覺得激動,激動得不知道說啥,回去就哭了一場,同監室的人都為我感到高興。

北青報:從看守所出來時是什麼感受?

任豔紅:那一刻就像做夢一樣,不敢相信,家人都在等著我,我穿的衣服是大姐早就買好的,看到家人除了哭什麼話也說不出來了。一直抱著他們哭。

北青報:有多久沒見過家人了?

任豔紅:只在庭審上見過對象(丈夫)和我哥,之後就再也沒見過。兒子和女兒這八年來,一面都沒見過。女兒長大了,長成大姑娘了,她叫了媽媽我才敢認,已經認不出女兒了。

北青報:會給他們寫信麼?

任豔紅:看守所不允許寫信,在裡面對家人的情況一點都不知道,每次只能等律師會見的時候,追著他問家裡的情況。一直很惦記自己八十多歲的老父親,擔心他的身體。

煎熬與堅持

北青報:身體現在怎麼樣?

任豔紅:身體現在還好,缺鈣和維生素,腿一直疼。

北青報:是什麼支撐你一直堅持?

任豔紅:我沒有殺人,我是清白的。還有就是擔心我的兩個孩子,我不能讓我的孩子的媽媽是一個殺人犯。我要還自己清白。律師和家人這些年也為我付出了很多。這八年來我哥和我對象一直為我的事情東奔西跑。

北青報:有過喪失希望的時候麼,覺得事情不會有轉機了?

任豔紅:第一次開庭,判了死緩,還有維持原判和等待的時候,總覺得沒有希望了,不知道以後會怎麼樣。

北青報:在看守所的生活如何?

任豔紅:在看守所裡也會關注一些跟我一樣的案子,自己學習了很多法律知識,給自己找事情做,想著靠這些來給自己信心,讓自己堅持下去。

北青報:最難熬的是什麼?

任豔紅:上訴、重審,走這些法律程序的過程太漫長了,每次等結果的時候,很折磨,熬心。

「最想儘快開始賺錢」

北青報:第一眼看到家時是什麼感受?感到陌生嗎?

任豔紅:村子跟原來不一樣了,路都是新鋪的,我家裡還是原來的樣子。到了家裡才覺得踏實了。

北青報:回家後最想做的事是什麼?

任豔紅:回家後,鄰居親戚一屋子人老早就在等我了,看見他們又是哭,都關心著我,也想都跟他們見見,讓他們放心。

北青報:家裡的現狀如何,有什麼改變?

任豔紅:對象也老了很多,他的頭髮也白了,這些年他為了我的事情付出很多,東奔西跑。

北青報:對重新開始的生活有什麼感受?會感到畏懼麼?

任豔紅:有很多新事物都沒見過,智慧型手機我也完全不會用。但是我現在就想多學習早點適應,為了孩子,最想儘快開始賺錢。

「自己怎麼突然成了殺人犯」

北青報:還記得當時被帶走的情況麼?

任豔紅:當時有警察找到我說要了解情況,沒想那麼多我就跟著去了,當時想讓家人跟著去,警察沒讓,我就直接被帶到臨沂的酒店,沒想到那一走就一直到現在。

北青報:那時的場景會時常想起麼?

任豔紅:經常,總是會想起,想不明白,覺得委屈。

北青報:當時想過自己會因此被定為嫌疑犯麼?

任豔紅:想不到,也想不明白,自己怎麼突然就成了殺人犯了。 案子後來發回重審了,我提出了上訴,律師和家人一直都在努力,我是清白的,我不能認罪,要堅持住。

相關焦點

  • 山東投毒案被告遭羈押8年後無罪釋放 或申請賠償
    染過頭髮的任豔紅看上去年輕了許多檢方撤回起訴近一個月後,8月1日,任豔紅終於走出看守所,被無罪釋放。此前,她曾被指控多次投毒造成鄰居李忠山一家四口死亡。自2011年7月案發,任豔紅先後兩次被臨沂中院判處死緩,又先後兩次被山東省高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發回重審。任豔紅的代理律師襲祥棟透露,待任豔紅身體狀態穩定下來,將考慮就8年被羈押經歷提起國家賠償。檢方出具不起訴決定書8月1日,任豔紅被無罪釋放。
  • 被控「投毒殺人」,男子三次被判死緩!16年後,法院宣判:無罪!
    4月1日上午,記者獲悉,河南吳春紅「投毒殺人」案再審宣判,河南高院作出判決,改判吳春紅無罪。判決書內容從2004年11月20日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到2020年4月1日無罪釋放,被羈押5611天後,吳春紅終於重獲清白。入獄時,吳春紅是34歲的壯年,出獄後已年過半百。
  • 羈押超26年後被無罪釋放,張玉環能獲多少國家賠償?
    8月4日,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宣判張玉環故意殺人案,以「原審判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宣告張玉環無罪,予以釋放。1993年,張玉環被指殺害同村兩名男孩並拋屍水庫,被判死緩,至無罪宣判當天,他已被羈押9778天。但這些年來,張玉環的家人一直堅持申訴,從未放棄...
  • 16年前被指投毒今日改判無罪,吳春紅家人:像場馬拉松
    羈押5611天後,4月1日,吳春紅被改判無罪,當庭釋放。 從浙江金華監獄走出來,吳春紅給家中的老母親打了一通視頻電話。接通後,母子二人失聲痛哭。「兒呀,你受苦了,你受苦了呀。」母親捧著手機,重複了好幾遍。 吳春紅身陷囹圄,是因為一場投毒殺人案。
  • 男子被關8年無罪釋放後精神撫慰金5000
    【男子被關8年無罪 精神撫慰金5000】原標題:男子從死刑到無罪被羈押3076天,不服精神撫慰金僅五千因捲入一起販毒案,江西撫州男子黃志堅先後被判死刑、死緩,最終獲改判無罪,總共被羈押3076天。黃志堅的無罪判決書顯示,江西高院審理後認為,黃志堅在送看守所收押前身上確實有傷,在案證據不能排除公安機關對黃志堅存在刑訊逼供的可能性,對其有罪供述依法予以排除,且其他證據之間不能形成完整的證據鎖鏈。2019年12月31日,江西高院終審判決黃志堅無罪。此後,黃志堅提起國家賠償申請。
  • 河南「吳春紅投毒案」15年後改判無罪,將申請國家賠償
    今日,吳春紅改判無罪。全文1095字,閱讀約需2分鐘 今日(4月1日),「吳春紅投毒案」在河南高院開庭進行再審宣判。吳春紅改判無罪。吳春紅的再審辯護人李長青律師告訴新京報記者,吳春紅聽完判決後,泣不成聲。
  • 張志超無罪釋放,只是冤案善終第一步
    遭羈押近15年的被告人張志超被宣告無罪,當庭釋放。  2005年1月,山東省臨沭縣第二中學一名女生突然失蹤,該校時年不滿16歲的高一學生張志超,在證據不足的前提下被控強姦殺人,最終被判處無期徒刑。  張志超背負強姦殺人的惡名,已經近15年,如今沉冤昭雪,正義姍姍來遲,這一刻實在等了太久。但對他自己以及家人而言,多年蒙冤入獄的生涯依舊是不可承受之重。
  • 男子被關8年無罪精神撫慰金5000 無罪釋放國家賠償標準是什麼?
    男子被關8年無罪精神撫慰金5000,因捲入一起販毒案,江西撫州男子黃志堅先後被判死刑、死緩,最終獲改判無罪,總共被羈押3076天。黃志堅的無罪判決書顯示,江西高院審理後認為,黃志堅在送看守所收押前身上確實有傷,在案證據不能排除公安機關對黃志堅存在刑訊逼供的可能性,對其有罪供述依法予以排除,且其他證據之間不能形成完整的證據鎖鏈。2019年12月31日,江西高院終審判決黃志堅無罪。此後,黃志堅提起國家賠償申請。
  • 被控姦殺女同學,學霸冤獄15年無罪釋放!學校曾寫聯名信要求處決
    1月13日上午,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在淄博中院對發生在15年前的「臨沭二中姦殺案」進行再審宣,法庭判決張志超無罪,本判決為終審判決。判決書宣讀完畢後,張志超被當庭釋放。隨後,張志超在母親馬玉萍的陪同下走出法庭,母親為他準備了全新的衣服和鞋子。
  • 蒙冤16年無罪出獄後疾病纏身難找工作 吳春紅申請50萬元司法救助
    昨日(12月21日),河南蒙冤16年後被改判無罪的男子吳春紅來到河南省高院,向該院申請50萬元司法救助金。▲吳春紅在河南高院門口。吳春紅告訴紅星新聞記者,自2020年4月1日改判無罪回家以來,他在無辜入獄期間患上的皮膚病、眼病日益嚴重,出獄後因為看病已經花費了數萬元;他嘗試去找工作,但因為年紀大、無法辦理健康證等原因,一直沒能成功。「家人以前為我的案子申訴、奔波,也花了不少錢。目前家裡負債近30萬元。」
  • 雲南男子被控殺人罪服刑26年獲無罪,擬申請國賠1100萬
    服刑26年5個月之後,何學光被無罪釋放。本文圖均為受訪者供圖  1994年,時年24歲的何學光被控故意殺人罪,被紅河州中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其後雲南省高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此後何學光不斷申訴。2020年9月23日,紅河州中院公開開庭宣判何學光無罪,於當天釋放。
  • 任豔紅被羈押8年後獲釋:回家先把白髮染黑,操心兒子婚事
    痛哭成為家人間相見後唯一的表達方式。女兒抱著任豔紅不撒手,任豔紅一度哭到失去力氣癱坐在地上,被丈夫和家人攙起。臨沂市檢察院撤訴之後,法院的工作人員去看守所通知。任豔紅被叫到提審室跟工作人員會面,當時她還不敢相信,回到監室,後知後覺的哭了一場。
  • 最高法指定再審的「吳春紅投毒殺人案」為何改判?判決書詳解原因
    4月1日,「吳春紅投毒殺人案」在河南高院再審宣判,法院認為原審認定吳春紅故意殺人罪實事不清、證據不足,宣判吳春紅無罪,當庭釋放。 聽到「無罪」二字,吳春紅已經激動地泣不成聲,此前他已被羈押5611天。
  • 韓國男子被控犯華城殺人案第8案,入獄20年後檢方請求無罪
    韓國男子被控犯華城殺人案第8案,入獄20年後檢方請求無罪 回答記者提問的尹某(圖源:韓聯社)海外網11月20日消息,綜合韓聯社及韓國SBS新聞報導,11月19日,水原地方法院在對韓國華城連環殺人案第8起案件的重申中,檢方請求判決此前因該案入獄20年的男子尹某(53歲)無罪。
  • 看守所羈押的都有哪些人?在押人員判刑後,幾年以上的需要轉到監獄?
    看守所是羈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機關。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餘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勞動改造場所執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監管。 二、被關進看守所後,是否要定罪? 這個要根據實際的情況來看。被關進看守所,現階段只能證明你有犯罪的嫌疑,任何人沒有被法院判決有罪之前,都是無罪的。
  • 她以漢奸罪名被逮捕,後因一個證明被無罪釋放,活到2014年
    抗日戰爭爆發後,日本對中國開始殘忍的破壞擄掠,隨著戰爭日益激進,形成了全民抗戰的局面。無數的仁人志士奮起反抗,也有一部分人,沒能堅持自己的傲骨,轉身投靠外敵做了漢奸,這些漢奸很可恨,戰爭勝利後,他們也得到了懲罰。
  • 被羈押5611天的吳春紅再審改判無罪案之律師視角
    綜合媒體報導顯示:2004年11月15日,河南民權縣周崗村兩名孩童「毒鼠強」中毒,一死一傷,吳春紅被認定為因瑣事「投毒報復」的兇手。此後近三年時間裡,當地中級法院以故意殺人罪三次判處吳春紅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均被省高院以「事實不清」為由,發回重審。最終商丘中院於2008年10月判處吳春紅無期徒刑,此次判決被省高院維持。
  • 被判26年後無罪釋放,這是什麼劇情
    張玉環被判26年後,於2020年8月4日無罪釋放。判決一出,這個26年前的陳年舊案進入大家的視野,越是了解案件,越是令人覺得唏噓。簡直就是被偷走的26年人生,真是「狗血」劇情。據了解,26年前張玉環所在的村子裡有兩名男童被殺害。
  • 羈押9778天,張玉環無罪釋放,什麼是疑罪從無?
    疑罪從無的兩種情況一:無罪。現有的證據在不能證明你有罪的情況下,根據疑罪從無的原則,可以最大程度上保護司法的工正,保證不冤枉好人。如果選擇疑罪從有的情況下,可能會造成冤假錯案。二:有罪。案情回顧1993年10月24日,6歲的張某榮和4歲的張某偉離奇失蹤,最終兩人的屍體在下馬塘水庫裡被發現。在對全村村民排查後,警方將張玉環鎖定為「犯罪嫌疑人」。
  • 美女歌后淪為漢奸,被處決時亮出一物,無罪釋放後活到了2014年
    此人是美女歌后、電影演員,是老上海「七大歌后」之一,在20世紀三四十年代曾紅遍亞洲。抗戰時期,這位美女歌后淪為了漢奸。日本投降後,這位美女歌后被逮捕,在被處決時,她亮出一物,無罪釋放後活到了2014年。此美女歌后不是別人,正是一代傳奇人物舊上海灘「七大歌星」之一的李香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