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某學院公寓宿舍樓北側樓下,保潔人員發現一名女嬰屍體,及時報告學校,保衛處處長得知後到達現場看到一名帶著臍帶的死嬰。經過取證調查抓住了真兇,令人大跌眼鏡的是,兇手竟然是該學院19歲的女學生張麗麗(化名),而且她還是死亡女嬰的生母,2021年1月,從法院獲悉,張麗麗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張麗麗,女,19歲,出生於天津市,漢族,天津某某職業學院學生,因涉嫌犯故意殺人罪被依法執行逮捕。
經過核實調查了解到事件發生的過程,案發當天下午3點左右,張麗麗在天津某某職業學院學生公寓某座9樓女生廁所內產下一名女嬰,因害怕被別人發現,於是她立即用手使勁掐住女嬰脖子,最後將該女嬰從廁所窗戶扔出,致使女嬰死亡。
張麗麗回到宿舍後,因為分娩後大出血,張麗麗聯繫老師將其帶至天津市濱海新區大港醫院檢查治療,民警在三天後到醫院將張麗麗抓獲歸案。
經權威機構鑑定,該女嬰系足月活產,符合高墜致創傷性休剋死亡,並且張麗麗是該嬰兒的生物學母親。
通過天津某某職業學院出具的張麗麗在校證明及在校表現可以知道,張麗麗在校期間尊敬師長,樂觀積極向上,樂於助人,團結同學,能夠按時參加教學活動,遵守學院各項規章制度。
張麗麗母親回憶說,她發現張麗麗身體變胖,就詢問張麗麗是否懷孕,張麗麗否認了懷孕。
張麗麗前男友回憶說,張麗麗告訴他懷孕了,兩人商量將孩子流產,他就給張麗麗支付寶轉帳600元用於流產,後來兩個人就分手了。
國有國法,任何人不得僭越,依據我國刑法,張麗麗無視國家法律,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應當依法予以懲處。
鑑於張麗麗是在校學生,年紀尚輕未婚先育,在獨自面對突然降生的嬰兒時,因恐慌而將嬰兒從高樓扔下致其死亡,綜合考慮犯罪時的動機、場所等情況,其主觀惡性和人身危險性同其他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故意殺人案件存在一定差異,其行為屬於情節較輕的故意殺人犯罪。
張麗麗到案後能如實供述所犯罪行,且當庭自願認罪,屬於坦白,其自願認罰且籤署認罪認罰具結書,依法可以從寬處罰。
最終法院一審判決,張麗麗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