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安市嶽池縣公安局經偵大隊經過深入調查,徹底打掉這個以推銷商品為幌子,實際是拉人頭、交門檻費並許以高額回報為誘餌的傳銷犯罪團夥,抓獲組織者、領導者等犯罪嫌疑人20餘名,涉案金額近千萬元。
2020年9月,嶽池縣人民法院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對田某、蘭某、楊某、熊某等11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分別判處2年到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的處罰。
可憐老人,可憐養老金
2018年國慶期間,退休老人譚大爺在街上散步,前面一家門市正趁假期搞活動,音樂聲、吆喝聲從半人多高的音箱中傳出來,震耳欲聾,門市前的人行道上掛滿了彩旗,門口圍了很多看熱鬧的群眾,譚大爺也跟了進去。見譚大爺擠進來,工作人員笑盈盈地把他迎了進去:「大爺,我們正在搞活動,您到我們二樓去聽一下課嘛?」反正沒有事,譚大爺跟隨工作人員來到二樓。
二樓裡面是一個小會議室,會議桌、椅子還有投影儀等,裝修得相當不錯,裡面已經坐了很多群眾,臺子上一位年輕人口若懸河,說他是霍庫公司(化名)工作人員,今天來到嶽池,就是推銷公司的產品和股票,也讓嶽池人民掙錢。
年輕人還講了一些霍庫公司的歷程、發展和前景。霍庫總公司於2012年在成都成立,下面有幾家集團公司,在四川、雲南、貴州等地都有分公司、子公司,尤其在四川發展得最好,幾乎每個市、縣都有分公司。
年輕人還舉例說如果現在投資35000元,一年時間退還本金後還送5000元購物券。至於具體怎樣分紅,譚大爺因年齡太大記得不是很清楚,但譚大爺對年輕人說的「現在投資是人在睡覺,錢在掙錢」這句話倒記得很深刻。
譚大爺還是半信半疑,坐在他旁邊的中年人說:「大爺,你就不要猶豫了,過了這個村就沒有這個店啦,機會不是天天有的……」事後才知道,這位勸譚大爺投資的中年人是霍庫公司嶽池分公司的負責人陳某。臨近中午,譚大爺離開講座現場。
過了幾天,譚大爺又鬼使神差來到霍庫嶽池公司二樓。
「老人家,要投你就趁早,不然真的沒有機會了!」
「你投了一定能掙錢,我們又不會騙你,霍庫公司又不得搬家。」
「你相信我,如果買,我馬上把帳號告訴你,你把錢打到這個帳戶上,這個帳戶是成都總公司的帳戶,我們又不收錢。」
又被灌了一陣迷魂湯,譚大爺回去偷偷把銀行卡拿出來,取了35188元現金存到霍庫公司的銀行帳戶上。譚大爺拿著存款憑條來到公司,188元購買公司的一套化妝品,35000元是投資款錢,工作人員拿出一盒化妝品並在譚大爺的手機上下了霍庫公司APP,進行了註冊。
當晚,譚大爺打開手機上的APP,裡面顯示有14486股,按照當天每股2.5元的價格計算,譚大爺投資的錢就已經掙了1000多元。
這錢掙得也太輕鬆了吧!
因譚大爺年齡大,不會在手機上操作別的,他就靜靜的等待霍庫公司「股票」上市的那一天,期待著股金能翻幾十倍。
然而還沒有等到公司上市,大爺卻等來了霍庫公司關門的這天:2019年6月20日。
美麗謊言,騙錢是目的
年齡大的譚大爺容易上當,對於年輕人,霍庫公司就沒有這樣好騙,他們就用編造的美麗謊言,讓普通群眾互相傷害。
鄔某是較早進入霍庫傳銷團夥的成員之一,她是經不住已經是公司股東的小姑子楊某的誘惑進入的,最初,鄔某對這個也不是很相信,只投了幾千元,但看見小姑子楊某不但推薦一個人有獎勵外,每個季度還能分紅,鄔某有些心動,又投資2萬多元增持、公司股份,並按照楊某的指點另外投入1萬元成為就嶽池公司的股東,負責公司的日常管理、運營,還享受公司實體店產生的利潤分紅。
會員投資,公司根據投資金額不同分為不同等級,888元是最低級的體驗會員,投7188元、14888元、35888元等除推薦人可以得到10%的提成外,還有分紅獎,說直白些就是被推薦人再發展下線,推薦人還能夠得到提成。
其實霍庫公司最初只要求會員入會交錢,並沒有綁定推銷商品。2017年時,組織者覺得不推銷商品,簡直就是赤裸裸的傳銷,便綁定了商品推銷,成為會員必須購買一套價值188元的化妝品,剩下錢轉為購買公司「股票」。
每個季度都能 「分紅」、馬上就要上市、系統裡看見的「股票」「股價」數字不斷上漲……投資一定時間會後,「股票」還可以在系統內部交易,一切看起都那么正規,越來越多人捲入到這場遊戲中。
其實霍庫公司什麼項目都沒有投資,他們唯一幹的就是到外面聯繫了一家化妝品廠,委託對方按要求生產化妝品,只在包裝盒上印刷了「霍庫公司」幾個字而已。
「我是霍庫公司的技術人員,負責軟體的開發和維護,後臺的所有數據、參數都是按照霍庫總公司負責人的要求進行輸入、修改。」張某向辦案民警說。也就是說霍庫公司APP看見的「股價」是人為設定的,犯罪嫌疑人既要讓會員每天能看見「股價」蹭蹭向上漲,而當會員進行「股票」交易、提現等操作時,總公司就會用嚴格規定進行限制,他絕不會讓會員輕易地撤回本金離開。
希望破滅,血本無歸
只要投錢就能掙錢,這確實很有誘惑力。
2017年年初,一次偶然的機會,嶽池群眾陳某認識南充霍庫公司股東田某,田某向陳某一頓吹噓,經不住誘惑,當年2月下旬的一天,在嶽池縣城一家茶館裡,陳某拿出銀行卡,田某用隨身攜帶的POS機刷走3500元,陳某正式註冊成為霍庫公司會員,田某經過一兩個月時間的誘導,陳某又交了3500元增持為藍領會員。田某並沒有就此打住,繼續勸說陳某投資,陳某又增加投資到14000元和35000元。
陳某投了這麼多錢,自然想到發展下線,他的丈夫是納入視線的第一人,2017年4月,陳某投入3500元把丈夫發展為自己的第一個會員,以後,通過陳某的努力,其朋友、侄女、侄兒、侄兒媳婦等親戚朋友先後加入。
「光發展下線還不行,可以考慮在嶽池開分公司。」田某給陳某建議。2017年9月下旬,陳某在嶽池找到一間有兩層樓的門市,並找到十幾個股東,每人投資1萬元成立廣安霍庫科技有限公司嶽池分公司,當年國慶,公司正式掛牌運行,陳某在股東中選出6人分別負責公司的會務、財務、系統、招商、店務、教育等工作。不久,陳某的侄女和下線見嶽池公司還不錯,便在山東東營、貴州遵義開了分公司。
2019年6月20日,田某、陳某、楊某華、蘭某等組織者、領導者在廣安一酒店再次召開傳銷培訓會時,來自嶽池、廣安、鄰水、武勝以及南充、達州等地的組織者和傳銷積極參與者100餘人被嶽池公安一網打盡。
然而,受害人上千萬的資金卻被傳銷組織以租房、培訓、水電等支出得所剩無幾,絕大部分群眾的血汗錢打了水漂。
四川皓宇律師事務所律師肖雲海介紹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通過拉人頭和虛假宣傳等方式,以與不特定多數被害人籤訂互助購車協議書的手段進行非法集資,收取集資款後不用於生產經營活動,致使集資款不能返還,數額特別巨大的,行為中拉人頭與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中拉人頭的目的不同,本質上屬於集資詐騙,構成集資詐騙罪。
肖雲海提醒,近年來,隨著傳銷的形式不斷更新發展,網絡傳銷已經成為主流模式之一。與傳統的「聚集式傳銷」相比,網絡傳銷往往披著金融投資理財、股權投資、商城返利、虛擬幣、微商等外衣,並採取手段規避相關政策限制,希望廣大群眾提高警惕,增強辨別能力,勿以貪小便宜吃了大虧。
文章來源:微視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