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歲孤女」被法院發布限制高消費令一案持續引發關注。
日前,認證為9歲孤女陳蔓(化名)外公的騰訊網友王先生自述稱,8年前,鄭州一起記者殺妻的案件曾引發關注。當時尚在襁褓中的陳蔓生父陳東殺害了其生母和外婆,後被判處死刑。陳東殺妻後準備賣房,買主王某交了55萬元購房款後,房子未能過戶。2020年10月,河南鄭州中院終審判令9歲的陳蔓「替父還債」55萬元。因無力償還,11月25日,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向陳蔓發出限制消費令。
該案經曝光後引發熱議。12月16日凌晨1時49分,金水區法院的通報稱,近日,該院執行人員對一名九歲兒童採取限制高消費的執行措施,引發網友高度關注。該院隨後對案件進行了複查。
「我們鄭重地對大家說一聲:我們錯了!對未成年人發出限制消費令不符合相關立法精神和善意文明執行理念,是錯誤的。我院已依法解除了限制消費令。我院就此錯誤向當事人和網友誠懇道歉!」
通報提到,該院個別執行人員機械司法,在今後工作中,將認真汲取教訓,公平保護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的合法權益。
16日上午,涉事女童陳蔓的養母陳若蘭向南都記者證實,12月15日,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下發《執行決定書》,解除了該院對9歲陳蔓作出的限制消費令,且已經生效。
該《執行決定書》顯示,在執行過程中,查明被執行人系未成年人,依據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二條之規定,即:人民法院決定採取限制消費措施時,應當考慮被執行人是否有消極履行、規避執行或者抗拒執行的行為以及被執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
陳若蘭表示,對於涉案的55萬元的債務糾紛,已有律師主動聯繫孩子外公,計劃公益代理此案,有關案件情況,後期可以關注外公和再審律師發聲。
在接受南都記者採訪時,陳若蘭表示,目前年幼的陳蔓並不知道此事,一切如常,她懇請大家不要「人肉」這個受盡苦難的小生命,「她要好好長大,需要大家守護。」
(nddaily)
編輯:劉曉霞 校對:宋洋
責任編輯:趙偉 值班主編:於凌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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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半島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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