輿情觀察員馬付才
輿情背景
家庭是社會組成的細胞,家庭暴力(以下簡稱「家暴」)的危害不但會破壞家庭,影響子女正常生活和成長,而且會給社會帶來不穩定因素。
2019年8月,河南商丘劉女士因不滿丈夫竇某某家暴,從二樓跳下逃離時致殘。劉女士隨後向法院提起了離婚訴訟,卻被告知因男方不願離婚,時隔一年仍然無法離婚。該新聞因此登上熱搜榜單。
暢通的婚姻制度才是守衛婚姻尊嚴最後的堤壩,女子不堪家暴跳樓致殘公眾強烈憤慨的背後,輿論過度解讀和關注最終演變成了一部鮮活的恐婚教材。
輿情事件
2017年,劉女士和丈夫結婚,婚後丈夫開始暴露出了好賭的本性。最早的一次家暴是小孩4個月大的時候,竇某某因賭博輸掉了50多萬元,債主上門催債後夫妻發生了爭吵,中途丈夫動了手,劉女士提出離婚並收拾了所有行李。但對方一家以要挾「不讓她見孩子」,且丈夫認錯態度誠懇,保證再不動手,並且改掉賭博惡習。劉女士最終原諒了他,夫妻重歸於好。
一年後,竇某某又動手打了她。
第三次家暴,發生在2019年8月13日的下午。事發前一個星期,好賭成性的竇某某又去打牌,竇某某母親非常生氣,跑到牌場辱罵了包括兒子在內的所有打牌的人。這讓竇某某覺得顏面無光,並把氣撒到了老婆劉女士身上。當日下午,他來到老婆的衣服店只說了一句話,之後便把劉女士狠狠摔在地上,並甩了一巴掌。劉女士從正門逃離未遂,被丈夫拖回屋裡並一拳打在了左眼眶。劉女士已近昏厥,但丈夫奪走手機並將門反鎖,準備把暴力升級。為逃生,劉女士只能選擇從二樓窗戶跳樓。
門外監控正好拍下了劉女士從樓上墜落的畫面,她當時已近失去了知覺,在路人呼救下,竇某某才慢慢推開門走出來。經診斷,劉女士全身9處骨折,左眼眶一處、腰椎胸椎三處爆裂性骨折,致脊髓損傷雙下肢截癱。目前只能藉助輪椅出行。派出所認定除眼部骨折,劉女士身上其餘的傷是跳樓自殺所致,與竇某某對劉女士的鎖門毆打沒有直接的因果關係。劉女士又重新複議申請了第二次鑑定,但認定結果不允許鑑定身體,只允許鑑定左眼眶。
在住院期間,公公還曾給劉女士母親發來了死亡威脅,稱:「如果敢讓他兒子蹲了監獄,他出來了就殺了她的家人。」
在之後的日子裡,劉女士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卻被告知男方不願離婚。6月15日,當地檢察院以故意傷害罪對竇某某提起公訴,2020年7月14日第一次開庭後,法院要求調解並給出的意見是:男方如果不同意離婚,劉女士要求離婚,那意見不統一。並且認為家暴事實不確定,所以要等到下一次和刑事案件一起判決。
輿情觀察
1、婚姻生活中女性對家暴的負面情緒尤為顯著
劉女士遭遇丈夫家暴跳樓致殘,事發一年仍沒能離婚。截至7月26日12時,該輿情事件在全網的信息量已經超過666萬條,在該輿情信息走勢上,輿情出現多次波動。「遭遇家暴,只能靠輪椅出行,事發一年仍無法離婚」「女子不堪家暴跳樓法院卻要求調解」進入熱搜榜單。
劉女士跳樓這段長約1分40秒的監控錄像在網絡曝光後,引起激憤。輿情迅速走高。該輿情事發地為河南商丘市柘城縣,當地公安、檢察院、法院面對來勢洶湧的輿情,不得不分別作出回應,由此引發輿情第二輪關注,並再度走高。在婚姻生活中,發生家暴女性多為受害者。因此,在該輿情事件中,從微博、微信關注用戶的性別來看,女性用戶佔比遠遠高於男性用戶,且女性的悲傷、憤怒、恐懼等負面情緒更為顯著。
女性遭受家暴的案例可謂層出不窮。例如,近年來發生的比較出名的「名人家暴事件」有,瘋狂英語創始人李陽妻子李金(Kim)在微博上公開曝光李陽對她實施家庭暴力,並公布了數張照片為證引發熱議;重慶網紅「宇芽」微博曝光其被前男友數次家暴的經歷;7月10日因販毒被判刑15年的黃毅清對前妻黃奕的家暴事件等等。
這些家暴事件說明,女性遭受家暴不是獨立事件。每一次家暴事件發生後在網絡上引發關注的同時,也是網絡情緒的一次集中宣洩。
世界衛生組織(WHO)指出,對女性實施暴力行為是一個重大的公共衛生問題。全世界近30%有性伴侶的女性報告稱,她們一生中曾遭遇過其親密伴侶實施的某種身體或性暴力。對於家庭暴力產生的原因,WHO分析,不論男性還是女性,受教育程度低、對男尊女卑這一觀念的默認是男性施暴、女性受害的根由。
2、當地司法機關輿情應對尚有欠缺
劉女士稱,自己2019年8月遭丈夫竇某某家暴後跳樓,至今沒能離婚,從而引發輿論關注並進入熱搜榜單。
事件曝光後,很多網友質疑:法院為何要進行調解而不直接判決離婚?
依據婚姻法規定,離婚案件應當先進行調解,這是正規程序,也是離婚冷靜期。但是,該案的特殊性在於,劉女士多次被丈夫家暴,並因家暴跳樓致殘,調解雖然是必經的程序,但不應久調不決,公眾懷疑劉女士的丈夫及家人是利用調解拖延時間。
在該輿情中,公眾除了不滿施暴者將妻子鎖門施暴,致其跳樓摔傷,其施暴的性質和情節極為惡劣,還不滿司法機關的處理。網絡上,多數網友對此發出疑問:「人被打成這樣,都被逼得跳樓了,為什麼還不趕快判決離婚?」
因此,不少網友質疑當地司法機關有庇護家暴者的嫌疑。反對家暴,同情弱者,網友的這種不滿是在用樸素的正義觀發揮作用。
在輿論的不斷關注下,當地公檢法相繼介入該案。檢察院的回應針對刑事案件,在公訴中把劉女士跳樓行為列為該案件的加重情節,建議法院從重量刑。法院對「為何一年沒能離婚」的解釋是,劉女士並未在遭受家暴後第一時間向法院提起訴訟。在輿論持續關注下,法院又稱:由於雙方調解意見分歧較大,法庭不再進行調解,案件將擇期宣判。在傷情鑑定上,媒體還曝出了「不允許鑑定身體,只允許鑑定左眼眶」的奇怪要求。
一樁涉及婚姻家庭的普通案件,經網絡不斷放大及媒體報導後,引發成大的輿情事件,公檢法在處理該案件時,多跟隨輿論報導及評論處於滯後被動應對局面,不得不說該輿情事件因被動而消解了司法機關的公信力。
3、家庭暴力中婦女權益保護困難大
2018年,全國婦聯的一份調查數據顯示,中國每7.4秒就有一位女性遭家暴,平均遭受35次後才會報警。世衛組織在2017年的數據顯示,全球三分之一的女性遭受過身體或性暴力,僅有不到10%的女性報過警。
2014年最高法公布婚姻家暴十大案例中,有兩例為虐待子女案,一例為虐待老人案,其餘7例均為丈夫長期毆打配偶,導致婚姻家庭破裂。而在案例中,家暴中演變為行兇殺人案件也時有發生。
2019年,安徽省律協婚姻家庭法律專業委員會,對2018年該省公開發布的2528 份離婚糾紛裁判文書進行分析,發現家暴已成為婚姻破裂的一大「殺手」。通過數據統計發現,各個年齡階段都存在家暴的情況,其中80 後出現家暴的最多。在2528 份離婚糾紛裁判文書裡,80 後離婚案件也居於首位。
家庭暴力會造成死亡、重傷、輕傷、身體疼痛或精神痛苦。但是,幾乎所有的家庭暴力都非常隱蔽,因為發生地點大都在自家,即使發生家暴通常也不為人所知,對於證據的收集和取得十分不利;傳統的「家醜不可外揚」「清官難斷家務事」等觀念更是根深蒂固,使得婦女在受暴後不願說出去,他人更是傾向於息事寧人,不願意舉報或提供證據。
雖然家庭暴力頻頻發生,但在2015年之前,我國尚無懲處家庭暴力的法律規定,也沒有對家庭暴力進行立法定義。雖然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婦女權益保障法、婚姻法都規定禁止用暴力虐待、殘害婦女,但由於有些家庭暴力事件與虐待罪事實之間有本質的差別,存在著規定不明確、立法分散、原則性強、可操作性差的缺陷,裁決起來缺少法律依據。
直到2016年3月,我國才正式施行反家庭暴力法,推出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遭受暴力的受害者,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請「家庭暴力告誡書」,也可以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公權力介入家暴有了法律依據。截至2018年12月底,全國法院共審查5860件人身安全保護令申請案件,發出3718份人身安全保護令,核發率為63%,有效遏制了大量家庭暴力的發生。
家暴既是一個法律問題,也是一個社會問題。反家暴工作也並非個人或某一個機關能夠完成,需要公安、法院、婦聯、街道等等相關機構,積極扮演自己的法定角色,立足自身工作職責,構建多部門聯動機制並形成合力,幫助受害人運用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
而有效地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對家庭暴力現象進行綜合防治,既是切實維護家庭暴力受害者合法權益的需要,也是建設法治社會的必然要求。
輿情點評
婚姻是一門學問,需要夫妻雙方用智慧、用心經營,反對家庭暴力是每一個家庭成員的責任。
好的婚姻,好的家庭是避風港,但是,一旦發生家暴,這個避風港往往會成為風暴的中心。許多人都聽過一句話:家暴只有零次和無數次的區別。這說明家暴基本上是一種可持續且極為惡劣的行為,讓大家引以為戒又深惡痛絕。其實有的家暴是溝通不暢導致的,夫妻雙方要善於溝通,互相理解,努力經營好婚姻家庭。
在家暴發生時,被施暴方不能沉默,要積極尋求外界援手,比如報警、申請人身保護令等,這些都是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而社會各界也應積極參與到反對家暴行動中來,對家暴「零容忍」。相關部門要及時受理家庭暴力案件,依法懲治施暴者,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共同對家暴大聲說:「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