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澎湃新聞此前報導的「女子不堪家暴跳樓」一事,7月23日,河南省商丘市婦女聯合會一名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商丘市婦聯已關注到此事,有具體的分管領導正在負責此事。
23日,來自河南省商丘市柘城縣的劉女士告訴澎湃新聞,她於2017年5月結婚,婚後曾遭到丈夫竇某某兩次家暴。在第二次家暴時,為逃生,她選擇從二樓跳下。
當事人劉女士被打後的情況 來源:知情人士提供
劉女士回憶,第一次被丈夫竇某某家暴是孩子4個月大的時候,原因是丈夫賭博輸錢被上門要債。第二次家暴是2019年8月13日,丈夫再次因賭博等相關問題對其進行家暴。
劉女士稱,第二次家暴當天,她從二樓窗戶跳下。她強調,是「為了逃生,不是自殺的行為」。她稱,該事件造成她包括左眼眶、腰椎胸椎等全身共9處骨折,雙下肢截癱,目前已經住院治療11個月,外出需要輪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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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劉女士提供的一份時間為2019年11月25日,柘城縣公安局出具的《鑑定意見通知書》顯示,經過對面部、左眼部鑑定,劉女士的左眼部骨折損傷程度構成輕傷一級。
當事人劉女士的住院病例和公安鑑定意見通知書 來源:知情人士提供
劉女士提供的另一份醫院手術記錄顯示,經診斷,劉女士腰椎爆裂性骨折伴椎管狹窄並雙下肢截癱、左側眼光內側壁骨折等身體多處骨折。
劉女士稱,事發近一年,她仍未能成功離婚。丈夫不同意離婚,她已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此外,她向澎湃新聞提供的一份時間為2020年4月14日,柘城縣人民檢察院出具的《委託訴訟代理人告知書》顯示,柘城縣人民檢察院已經收到柘城縣公安局移送審查起訴的竇某某故意傷害一案的案件材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當事人有權委託訴訟代理人。
就離婚一案,7月14日,第一次開庭後,法院稱雙方意見不統一,要求調解,等刑事判決有結果後再一起決定。
對此,劉女士表示無法接受,正申請再次開庭。
23日,澎湃新聞就此事多次聯繫柘城縣公安局,截至發稿,暫未接通。
【來源:華商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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