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我說
□ 胡立彪
上海警方日前披露了今年初破獲的一起特大假冒註冊商標案,以吳某為首的制假售假犯罪團夥大量仿冒知名奢侈品牌商品,涉案金額超過1億元。該案之所以引人關注,除了涉案金額巨大,還有一點是犯罪嫌疑人的膽子大。據警方介紹,案件中的假冒商品每件成本200元左右,但在網上的銷售價最高可達數千元,翻了10倍以上。
對此,有網友稱:「造假者膽兒也忒肥了,要是定價低點兒,或許還不那麼容易被發現。」也有網友表示:「真貨用料好,做工講究,再加上純手工製作,成本要高很多,哪那麼容易仿冒!」但這兩位的說法全被另一位網友否定了:「假貨成本200元已經相當有良心了,真品成本也不過如此。至於真品何以賣得貴,就在一個凡勃倫效應。而假貨要想冒充真貨,還就得把價提上去,否則一眼假,蒙不了人。」
對於奢侈品牌及其假貨,大多數人的認識與前兩位網友一樣都太表面化,只有後一位網友的見解才接近本質。民間「便宜沒好貨」的說法其實只說對了一半,走便宜路線的假貨是比較單純的假貨,而更具迷惑性的假貨走的卻是高端路線,不會蠢到讓人僅憑價格一眼分辨出來。假貨的所謂「高端路線」,走法有二:一是像真貨一樣用真材實材料,也講究做工;二是像真貨一樣定高價。一言以蔽之,力求在各個方面以假亂真。正所謂「假作真時真亦假」,假貨越像真品,其「亂真」能力越強,越容易把真貨置於一種不利位置——既然假貨在品質上跟真品並無二致,那麼同樣的成本為什麼真品可以定那麼高的價?若價與實相差懸殊,是否可以認為真品也帶有欺騙性質,甚至與假貨無異?
顯然,「假作真時真亦假」的衝突,必然帶來「真作假時假亦真」的糾結。在這種情況下,搞清那位網友所說的「凡勃倫效應」,顯得非常必要。簡單說,「凡勃倫效應」指的是商品價格越高就越容易受到部分消費者青睞的現象。在經濟學領域,該效應更多被用於解釋直接與奢侈品相關的炫耀性消費。在一些學者看來,奢侈品應該定位為「功能性價值」佔「價格」比值低的產品,亦即「有形價值」佔「無形價值」比值低的產品。說白了就是造價(或進價)低而賣價卻非常高的產品。這種「價差」恰成「炫耀」之處,也成了奢侈之為奢侈的根本。
很顯然,人們消費奢侈品更多是為了滿足心理需求,這就是所謂「擁有」比「使用」更重要的奢侈品消費法則。所以,與精神價值相比,奢侈品的使用價值微乎其微。一塊鑲滿鑽石的江詩丹頓手錶,同一塊價格幾十元的普通手錶相比,其計時功能相同,但名表能滿足人們精神需求的價值是普通手錶無法比擬的。而奢侈品的目標群,就是心甘情願為那種「精神價值」(或曰「品牌溢價」)買單的小眾。以營銷手段論,奢侈品牌給人灌輸的是像那種經典紅酒一樣喝一瓶少一瓶的理念,這種理念迎合了被認為是「成功人士」的那部分小眾的消費心理。
基於凡勃倫效應,奢侈品作為一種市場存在是具有合理性的。不過,在中國,穿著LV擠經濟艙甚至擠公交的人並不罕見,喝路易十三猶如喝二鍋頭般牛飲的事情也時有發生,這都是市場不成熟的表現。而有些人分不清奢侈品的真假,甚至明知為假卻仍要購買,這更是消費心理不成熟的表現。與這種不成熟相應,是假冒奢侈品牌商品大量行世。看到大街上到處有人用自己的產品,普通品牌會很開心,可要是換了LV(路易·威登)、GUCCI(古奇)、CHANEL(香奈兒)等這些奢侈品牌,它們一定會哭的——正品限量賺不了多少錢,可盜版卻能無限量地賺下去,如果打擊不力,這種情況會讓奢侈品牌不斷掉價,甚至讓這個牌子消亡。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