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港人持毒罪名成立判無期徒刑

2022-01-06 菲信網

  商報:2016年7月在菲國被捕的4名香港人昨天被判持有毒品罪名成立,荷浪牙波市地方法院判處他們無期徒刑並需繳交罰款。

  4名香港人是於2016年7月11日在蘇比克近海被菲警方逮捕,他們當時在一艘50公尺長的漁船上,警方搜出大約470公克的沙霧及一批毒品製造器材。

  警方估計,這座海上製毒基地沙霧日產量可達25公斤,可能透過接頭人從海路運入菲國陸地販賣。

  荷浪牙波市地方法院昨天判決4名香港人梁樹福、盧榮輝、敦錦華和陳國棟持有毒品罪名成立,判處無期徒刑之外,每人還需繳交500萬披索罰款;但4人的製毒罪名因仍具合理懷疑,宣判不成立。

  根據菲律賓「2002年綜合危險藥物法」,只要持有50公克以上的沙霧,即可判處終身監禁。菲律賓已廢除死刑。

  司法部昨天在馬尼拉宣布荷浪牙波市地方法院的判決。

  司法部聲明表示,雖然未能以製毒罪名將4人定罪,但對無期徒刑的處分感到滿意,「他們將無法繼續從事毒品交易,這項判決也讓政府在遏止甚至消除毒品供應的努力上,又向前邁進一步。」

  有被告獲悉裁決後痛哭,亦有到當地的家屬情緒激動,表示裁決不能接受,表明會上訴。

  協助4人的香港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說,案件存有疑點,法官在判詞中,要求辯方證人證明被告是被插贓,他認為不合理,期望中央及特區政府提供協助。

  前年四名港人於菲律賓捲入製毒案,經過兩年審訊他們被判終身監禁,長達六十多頁的判詞提及,四名港人於船上被捕過程,當地警方於其中一人袋內搜出懷疑毒品,即場以四人共同旅遊,有機會共同犯案為由一併拘捕。辯方證人、當地記者Antonio作供時曾指出,警方首次搜證時,並無發現毒品,但法庭不接納有關證供。

  判詞中,法官反駁的理由是:記者Antonio未能講出搜毒時間,以及其他主流媒體未有報導第一次沒有搜獲毒品的說法,遂未有接納記者證供。有當地律師表示,法庭只是單方面採用警方證供,認為控方的口供存有矛盾。

  根據菲律賓法庭的60多頁的判詞,詳列港人被捕及當地執法人員搜證的情況。案發當日,菲律賓警察於梁樹福的袋內,發現電話、牙膏、牙刷、衣物及一個啡色紙袋。之後於啡色紙袋內,發現一個膠袋,裡面包有一些白色結晶物質。警員將袋交由菲律賓毒品執法機構,進行測試後,證實該些為冰毒及「沙霧」毒品。

  法庭不認同證供所指,警方於第一次搜查港人的物品時,並未有搜出毒品說法。判詞指出,當地記者Antonio作供時,未能證實該些毒品是否是警員「插贓」或毒品的來源渠道。判詞又指出,搜證是公開,並非偷偷摸摸的進行。

  另外,判詞亦提及記者Antonio未能指出,由港人被捕至警方搜出毒品,兩者之間的時間距離。另外,判詞亦提及Antonio的供詞指,首次搜袋時,未有發現毒品,但其他的主流媒體未有報導這版本,質疑其可信性。

  為何於梁樹福的袋內搜出毒品,船上的四名港人均有罪?判詞文件提及,當時警方於一個屬於梁樹福的藍色袋內,搜出懷疑冰毒及「沙霧」毒品。法庭認為,由於四人於2016年7月4日共同到菲律賓旅遊。顯示梁樹福與另外三個人是共同犯案。


廣告聯繫方式

微信:fxph939

手機:09173900028

QQ:177355

郵箱:177355@qq.com

投稿信箱:feixinph@gmail.com

投稿信箱:feixinph@yahoo.com

相關焦點

  • 4名香港人在菲被判無期徒刑,是杜特爾特任內因這被定罪的首批外國人
    4名中國香港公民因參與蘇比克水域一艘50米長漁船上進行的「水上冰毒實驗室」而被判有罪。但他們製造危險毒品的罪名不成立,因控方未能以合理理由證明他們有罪。 菲律賓司法部昨天在馬尼拉宣布了奧隆阿波市地方法院的判決。 司法部聲明表示,雖然未能以製毒罪名將4人定罪,但對無期徒刑的處分感到滿意,「他們將無法繼續從事毒品交易,這項判決也讓政府在遏止甚至消除毒品供應的努力上,又向前邁進一步。」
  • 4名港人被菲律賓判藏毒罪成終身監禁
    4名港人在菲律賓被判終身監禁。圖:星島上周五(14日),在菲律賓捲入海上製毒案的四名香港人,經過漫長的兩年審訊,被當地法院裁定藏毒罪名成立,判終身監禁,以及罰款500萬比索(約74萬港元);製毒罪則不成立。
  • 【沙法丨拍案驚奇】第三十九期 烏魯木齊一對情侶因持毒被判刑!
    【沙法丨拍案驚奇】第三十九期 烏魯木齊一對情侶因持毒被判刑!當場在該快遞內繳獲4包疑似冰毒的白色晶體,淨重195.781克。經查,快遞內的毒品系被告人楊某與被告人段某共同出資購買。隨後偵查機關在烏魯木齊市水務集團將被告人段某抓獲,並在其宿舍內搜出2包疑似冰毒的淡黃色晶體,經稱量淨重0.553克。經鑑定,從涉案的6包疑似毒品的白色、淡黃色可疑晶體中均檢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 昨日,香港「王婆婆」王鳳瑤被判罪名成立
    據香港「東網」報導,曾多次持英國國旗出現在「修例風波」現場、人稱「王婆婆」的王鳳瑤,2019年1月在香港高等法院接受安檢期間,用肩膀撞一名女保安員的胸口,她早前否認普通襲擊罪,昨日(1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受審,法官裁定其罪名成立
  • 韓國檢方要求判N號房創建人無期徒刑
    據海外網援引韓聯社12日報導,當天,韓國檢方要求法院判處「N號房」創建人文亨旭無期徒刑,並允許為其佩戴電子腳鏈
  • 韓國檢方要求判N號房創建人文亨旭無期徒刑,網友熱議:感覺明年就會...
    虎撲10月12日訊 據韓聯社10月12日報導,當天,韓國檢方要求法院判處「N號房」創建人文亨旭無期徒刑。新聞發布後引起了網友的熱議,具體內容如下:詳細視頻戳我>>【剛剛!
  • 宜昌一男子幫人取了2個包裹,被判無期徒刑
    但枝江一男子卻鋌而走險幫人取了兩個郵寄毒品的「特殊」包裹最終因犯運輸毒品罪被判無期徒刑被告人毛某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願意認罪認罰,公訴機關出具的量刑建議適當。據此,依法判決被告人毛某犯運輸毒品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 刑法:2020年我國常見的14個會判死刑的罪名!你只能細品哦
    然而,這46個可能判處死刑的罪名中,有32個都是我們日常生活中很少見的,僅有15個是我們普通人可能會觸犯的,也就是我們在新聞裡常見的罪名,今天小編就根據2017年修訂版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為大家介紹一下這14個常見死刑罪名。大家了解之後,沒事細品即可,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 廣東惠州20年前殺妻案宣判 男子先下藥又用刀砍死其妻被判無期徒刑
    (原標題:廣東惠州20年前殺妻案宣判 男子先下藥又用刀砍死其妻被判無期徒刑)
  • 男上司被判無期徒刑……
    12月3日下午,佛山中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彭某犯強姦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事件回顧——據法院起訴書顯示,2018年起彭某便發現自身存在性功能障礙,遂觀看迷奸視頻,併網購情趣用品、多種安眠藥和麻醉類藥物七氟烷等,伺機作案。
  • 吳亦凡會被判死刑,還是無期徒刑?
    吳亦凡會被判死刑,還是無期徒刑?吳籤沒有命案和後果非常嚴重的強姦案,因此判死刑的可能性不大。另外,從已經公布的情況看,他涉嫌的那幾種罪,數罪併罰,十年到十五年有可能,無期比較勉強。1、從已經公布的,別人揭露的事實看,吳籤很可能涉嫌強姦、強制猥褻、偷漏稅這幾種罪。其中,偷漏稅只要補齊稅款和滯納金、罰金,就可以免罪。吳籤不差錢,這個罪名估計他不會自願戴上。
  • 黎智英刑事恐嚇罪名被判不成立,法律界人士質疑法官「放虎歸山」;被「放生」一次,黎智英仍有4案待審……
    昨天下午,黎智英恐嚇男記者案在西九龍法院裁決,據港媒消息,法庭裁定黎智英刑事恐嚇罪罪名不成立
  • 剛剛,黎智英被裁決罪名不成立……
    多家港媒剛剛消息,亂港頭目、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刑事恐嚇記者案今天(3日)下午在香港西九龍法院裁決,法庭裁定黎智英刑事恐嚇罪罪名不成立,而此前黎智英被裁定刑事恐嚇罪表面證供成立。稍早,有香港市民在法庭外聚集,高喊「恐嚇記者犯大忌、兩年監禁好正常」 「黎智英快入獄」「應該重判」等口號,批評黎智英罪行嚴重,希望法庭至少判黎監禁2年。
  • 官方已立案調查,職業打假人王海:應該判辛巴無期徒刑
    目前,廣州相關執法部門表示,已經成立專案組調查,涉嫌違法、不正當競爭的所有公司和個人都逃不了!在此之前,職業打假人王海多次拿出證據「手撕」辛巴,並勸對方早日自首。由於涉案的金額過大,辛巴可能面臨15年有期徒刑。王海則更狠,表示辛巴這是明顯的詐騙行為,無論是詐騙金額還是情節上都產生了嚴重的惡果,應該被判無期徒刑,並且將向直播平臺提出起訴,兩方都不會被放過。
  • 宣判:無期徒刑!
    12月24日,備受關注的泰國殺妻騙保案宣判,被告張軼凡被判處無期徒刑。宣判後,受害者小潔(化名)父親張仁儉告訴記者,張軼凡剛判無期徒刑,家屬對這個結果不滿意,但根據情節在泰國算是最髙的。即使上訴也只能判無期。該案因案情重大,經歷3輪開庭9次庭審,原定上個月8日宣判延期至今日。
  • 一人被判死緩,一人無期徒刑!
    近日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公布了阿某某某等故意殺人一審刑事判決書。據了解,兩名犯罪嫌疑人最終一人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另一人被判處無期徒刑。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指控被告人阿某某某、王某某犯故意殺人罪,於2018年11月14日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 判了!一級謀殺成立,紀欣然案被告全部獲罪!
    來源丨華人生活網一級謀殺罪成立!紀欣然的案件終於定了!
  • 康尼機電:廖良茂被判無期徒刑,向公司退還19.33億元
    法院判決廖良茂犯合同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責令被告人廖良茂退出犯罪所得19.33億元,發還被害單位康尼機電。  本次判決為一審判決,公司獲悉被告人已提起上訴。  公告顯示,廖良茂,男,1979 年 12 月 7 日生,廣東龍昕科技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
  • 又一港獨頭目脫罪,被黃法官裁決襲警罪名不成立
    陳浩天參與香港「光復上水」非法集結及襲警獲判罪名不成立
  • 黎智英罪名不成立無罪釋放?香港司法的笑話
    雖然早前被裁定刑事恐嚇罪表面證供成立,不出庭自辯。裁判官在上周開庭聽取了雙方律師結案陳詞以後,把案件押後到今天(3日)下午在西九龍法院裁決。萬萬沒想到的是今天的法庭居然裁定黎智英刑事恐嚇罪罪名不成立。上次說表面證供成立,但是這次為什麼不成立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