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莫文蔚的一首《慢慢喜歡你》,明明很甜,明明挺暖,明明撩人,很多人卻說,聽紅了眼眶。
大概是因為在這個充滿速食愛情的時代,看一眼照片,說一句甜言蜜語,道幾天晚安,就開始了喜歡。少一點新鮮感,嗆一句狠話,用幾秒刪除好友,就成了路人。
愛得快,恨得也快,最後都變成了懶得喜歡。關於愛情最好的樣子,我們聽過太多答案。不如這次,我們慢慢來。
——慢慢喜歡你。
總有人感嘆,現在越來越難遇到慢慢喜歡的人了。
有的到中年也沒遇上真正想嫁的另一半;有的則是離婚了,再也不想投入一段新的感情。
越是年齡大了,越來越不相信愛情。於是把自己投入到別的東西裡去,聽歌、電影,或是隱匿自然之中,找一些感情上的寄託。
但無論其他東西多麼撫慰人心,無論人多麼讓人失望,他還是需要後者。
好笑的是,如果你在知乎上問:追一個喜歡的女生需要多長時間?
最人氣的答案會告訴你:在之前的感情經歷中,我最快的一次用了不到兩天的時間,追到了一個比我高五公分的女生。
他對你的喜歡很快,對別人得喜歡也很快。仿佛以最快的速度追到手是某種榮耀似的。
人們都喜歡車馬、郵票都慢的《從前慢》,卻把要用最快的方式培養感情。
41歲的莫文蔚走入婚姻殿堂,嫁給了17歲時讓她哭,讓她笑的初戀。這一次的慢慢喜歡,跨越了24年。
莫文蔚說「我們中間隔了很多年,10多年都沒聯繫過對方,他也結過婚,我也有過自己的生活。之後,我們在一個同學會上再次碰到,我們也沒想到隔了那麼多年最終還能走到一起。」
多年以前看《公主小妹》,茉莉喜歡南風彩10年,前幾年《何以笙簫默》裡,何以琛等了趙默笙7年。
就如歌詞所說,「慢慢喜歡你,慢慢的親密,慢慢聊自己,慢慢和你走在一起。」
聽《慢慢喜歡你》的時候,有網友說,想到了一首詩:
世之萬物,吾愛有三:一曰為日,一曰為月,一曰為汝。日出晝也,月升夜也,愛汝恆也。
英文版原詩是:
一年365天,一位藝術家Curtis wiklund為妻子Jordin創作了一本名為《365》的繪本。
▽
3/14/11. 「新愛好:陪妻子做瑜伽。」
▽
4/12/11. 「就快到我的生日啦(妻子睡著了)。」
▽
4/13/11. 「我度過了完美的生日,明天要把這張畫上色。」
▽
4/14/11. 「恩,完美的生日...」
▽
5/12/11. 「我的女孩兒累了。」
▽
5/14/11. 「等我的臉變成這樣你還會愛我麼。」
「嗯。」
……
完成繪本後,Curtis仍然常常為妻子畫畫,表達愛意。而畫面也從最初的兩個人,變成如今的三個人。
正如歌中所唱,「慢慢我想配合你,慢慢把我給你,慢慢喜歡你……」所有的細節都是慢慢地重放。
不求愛得那麼多那麼快,但願你能花很長的時間去了解一個人。不求有多少驚喜和浪漫,但願有更多平凡的堅持。
那些細小的瞬間,
卻是讓人一輩子都願意銘記和回味——
@珊瑚海之心:
結婚近二十年了,
老公每天起床第一件事就是給我端來一杯溫水,
站在床邊等我喝完,
然後幫我擠好牙膏,
事情很小,但是堅持不易
@滄海一粟
得了腰間盤突出,去按摩,
老公陪著去的,站旁邊偷師學藝,
又買本厚厚的書學習按摩,
然後每天給我按倆小時,直到我痊癒……
世間變幻,
過去和現在,我們的愛不變,細水長流。
但現在,很多人的婚姻,不是慢慢,而是閃婚閃離。記得《奇葩說》第四季的時候,趙大晴一上來就大膽地介紹自己跟一個只見面六次的人閃婚閃離過。
同樣的,劉翔在2015年宣布自己和葛天離婚時,輿論炸了。要知道這段婚姻從2014年9月8日到2015年6月25日,一共僅僅維持了291天。
姑且不論這些個例的原因,但一時間閃婚閃離好像變成了一種潮流似的。以前,我們要花幾年去了解一個人,現在幾個小時就可以完成;以前我們要用大半輩子去配合另一半,現在變成了情緒化地處理感情,離!
《失戀33天》裡有句經典臺詞說:
「我們那個年代的人,對待婚姻就像冰箱,壞了就反覆地修,總想著把冰箱修好。不像你們現在的年輕人,壞了就總想換掉。」
個性至上,唯我獨尊的人們,說得不好聽就是自私。結婚來得隨便,離婚來得突然。婚前愛的死去活來,曾經的承諾,都隨風而逝。
據婚姻登記所的朋友說,近些年前來辦離婚的大部隊中,「性格不合」出現的比例是位居第一。這個理由看似冠冕堂皇無懈可擊,放在哪一對勞燕分飛的情侶身上都通用,實則是最不負責任的表現。
性格合不合,在戀愛的時候就應該摸透,即使是婚後性格發生了變化,也應該互相理解與溝通,而不是用一個「不合」來否定所有的曾經。
沒有誰的婚姻能一帆風順 ,沒有誰不會暗礁險阻。
也許正是因為這段婚姻來的太快,太容易,所以才不會選擇珍惜。如果是一段十年、二十年的感情,誰會輕易放棄?
還記得那首歌唱的嗎?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變老。《慢慢喜歡你》唱到最後,就是「慢慢的回憶,慢慢的陪你慢慢的老去」。
最美好的事情,難道不是等有了孩子,還是可以勇敢地秀起恩愛?
@7:
和爸爸逛超市,
結帳的時候轉去水果區,爸爸指著榴槤
「你媽媽喜歡吃這個,我們挑一份回去」
到家,媽媽湊上來看買的菜
「怎麼買了榴槤」
爸爸說:「沒有就隨手拿了。」
媽媽在我面前痴痴小聲地笑,
站在爸爸身後,
偏頭瞥見爸爸腮幫子挑起來笑。
PS,爸爸不喜歡榴槤也不愛吃,我也是。
愛對了人大概就是,我不說,但我就是想疼你。
@* 小胖丶
爸爸媽媽手牽手去樓下的逛早市。
我在後面幫他們提袋子,
媽媽說前面新開的包子鋪都說他家包子好吃,
爸爸笑了笑沒有答話。
媽問,笑啥?
爸爸說,我吃過世界上最好吃的包子。
媽媽說,哪的?
爸說,你包的。那年我大二,23歲。
@黎明的曙光
我給媽夾的豬蹄,她轉眼夾給我爸了。
我以為我爸會給我,
但是他卻從新夾了一個給我媽
然後他倆在那兒循環,
我只有默默地夾了一筷子青菜
等到孩子長大隨風遠去,我們真的老了,還是能夠相互依靠。
網友曾拍下這樣一幅圖,兩個老人手牽著手觀賞禾雀花。
老奶奶年輕時最喜歡的就是禾雀花,為了帶婆婆來欣賞,爺爺用三輪車載著她騎了15公裡的路。
爺爺說:「只要老太婆喜歡,我騎了這15公裡的路就不算辛苦。」
在她71歲的時候,還能給她17歲的浪漫。
還有一張,在公交車上的畫面。
老伴在前座熟睡,老人擔心老伴不舒服,就讓她枕著自己的手。
他保持著這樣的姿勢,坐過了一站又一站,手麻木了,也不捨得抽出來。因為自己稍微一動,就可能把老伴驚醒。
時光匆匆,愛情不老。
好的東西,都是靜水流深。
愛情更不例外,
慢慢的了解,慢慢的一起變老。
就像毛姆說的,上帝的磨盤轉動很慢,但是磨得很細。愛情的轉盤也轉得很慢,但是轉得認真,而我走得很慢,但不曾後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