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李世偉:莫讓城管充當暴力執法的「代言人」
路面狹窄,兩車無法錯行引發糾紛,一群」市場城管人員」對其中一方大打出手,一名老人受傷入院。事後,「城管辦公室」負責人輕描淡寫,提出」陪點錢了事「。2015年7月下旬,一則標題為「武漢,請不要讓一名光谷創業者憤怒失望」的帖文,在武漢各大論壇和微信朋友圈迅速傳開。(8月2日荊楚網)
近年來,城管打人事件可謂層出不窮,屢見不鮮。這些事件,乍一看,都是發生在各地的突發性事件,具有個別性,但聯繫起來一想,卻不禁讓人費解,事發後各地城管都信誓旦旦的表示要「吸取經驗教訓,抓隊伍的紀律作風整頓,從嚴要求,從嚴治隊」,但為何城管暴力執法事件卻一發再發,收效甚微呢?筆者認為原因有三點:
一是城市管理的導向和方式有誤。一方面城市管理者沒有想著從城市規劃、廉價或者免費為經濟困難小販提供攤位等方面入手,化解與小販的矛盾,而是通過機械野蠻的強制執法逼迫小販屈服或者跟自己打「遊擊戰」。另一方面各地相關部門沒有從屢屢見諸於報端的城管打人事件中吸取教訓,加強對內部的管理和約束,有時甚至故意放縱。
二是城管人員自身存在各種問題。在龐大的城管隊伍中,很大一部分都是「臨時工」,這個群體幾乎把髒活累活得罪人的活都做了,而待遇比起正式工又低,心底難免有怨言有怨氣,這些怨氣怎麼發?顯然不能發給領導和正式工,倒黴的自然就是小販。再加上在這個群體中,一些人在道德品質、文化素養、心理素質等方面都有問題,自以為「老子天下第一」、「我的地盤我做主」,執法簡單粗暴,與小販衝突、與路人衝突幾乎是完全可以想像的。
三是城管打人之後的處理不當。在許多曝光的事件裡,打人城管如非打死了人,往往就是簡單的被清除出隊,還不排除「異地上崗」或者「他崗上位」的可能,可以說打人成本相當低廉。這就讓一些素質低下的城管更加肆無忌憚,因為打人之後大不了不幹了而已。而本次城管毆打路人引發群眾圍毆,恰恰就折射出了群眾對「無法無天」的城管的憤怒,對打人城管會如何被處理結果的不信任,甚至可以說是對政府公信力的不信任。
因此,要切實杜絕城管打人事件,讓城管擺脫「土匪」形象,筆者有兩個建議:一是徹底取消城管設置。將城管職能進行整合梳理,劃歸到公安、衛生、環保、規劃等部門,構建互相監督,聯合執法的工作機制。二是保留城管設置,但是既要加強對城管執法是規範和管理,也要其他相關部門及時介入,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和依法依規的原則,對濫用權力越位執法、非法執法、違規執法的城管進行約束和處理,更需要從國家層面上加強對城管人員招聘和管理的重視,自上而下的進行整頓,追究打人城管及相應領導的責任,提高打人成本。否則,城管打人事件仍會再次發生。而城管的「土匪」、「強盜」、「黑幫」形象恐怕會更加光芒萬丈。
稿源:荊楚網
(來源:荊楚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