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受益人想必大家都知道是什麼意思,指的是按人身保險合同,被保險人身故以後,保險金的領款人。簡單一點來說,如果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身故,那麼保險公司將給付一筆身故保險金,而這個身故保險金就是由身故受益人領取。
身故受益人,在保險合同中有兩種情況∶合同中指定過身故受益人,由保險合同標明的受益人領取。
合同中未指定過身故受益人,則由法定繼承人領取。法定受益人規定,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保險公司在理賠受理過程中經常會有家屬不知道保單上受益人是誰,不清楚法定繼承人順序,從而出現無法及時完成理賠手續的情況。
某保險公司被保險人張某,於2017年3月投保一款壽險類產品,2019年9月因疾病身故,2020年4月家屬在整理遺物時發現保單後電話報案索賠。
保險公司理賠人員於報案當日通知家屬準備相關理賠資料。在與理賠申請人溝通中,家屬表示不清楚身故受益人。經核對保單文本後,了解到受益人為法定。通過保全崗查詢得知被保險人生前未變更過身故受益人,所以身故金需按法定繼承人來辦理。
在本案中法定受益人有五位,分別為配偶、三個兒子和一個女兒,五位法定繼承人分別生活在上海、江蘇、安徽三座不同的城市,但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及公司理賠操作流程,均需受益人在相關理賠資料上親筆籤名。
被保險人在上海的女兒告知父親在老家農村,有兩個哥哥已不怎麼聯繫,耗時2個月的時間才讓五位受益人籤好字,保險公司的理賠人員於家屬遞交當日就完成理賠結案。
通過該案例可以看到,因被保險人及其家屬不了解保險中身故受益人的相關知識,導致耗費大量時間準備理賠資料。若投保人及其家屬事前了解身故受益人知識點,在投保時就明確指定身故受益人,理賠時間將會大大縮短。
大家保險提醒您,業務員會在投保人購買保險時就認真負責地告知投保人各項注意事項,儘量避免出現這樣的烏龍,幫助身故受益人更高效率理賠。其實保險差異很大,看起來名字差別不大,實際差距很大,靠譜的銷售服務人員才能把靠譜的環節解釋的更靠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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