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市裡烤串啤酒吹大牛的時候,來一盤擺盤精緻的刺身,總覺得不搭。為什麼不喜歡這些來自寶島臺灣的樂隊呢,因為他們和我們理解的搖滾很不一樣。《樂隊的夏天》的總體定位至少在我們這些觀眾的角度還是在搖滾精神上面。所以從這個角度而言,我們往往會把與氛圍不搭調的東西拿掉,如果拿不掉,就有會生厭。
第八期,臺灣的Mr WooHoo終於被刷,於是遊幕一片叫好。何也,大家說到底還 是嚮往純粹的東西。這和Mr WooHoo的音樂無關。Mr WooHoo的音樂精緻,優雅,甚至油膩,適合在溫暖的餐廳裡。不適合此刻搖頭晃腦大喊Rock and Roll的時候。
委婉一點說,純粹的東西不盡然代表好。反之亦然,在偶像選秀中你太出格了,也會與氛圍不搭調。當然這是四平八穩的前提。後面才是胖子真正想說的 話。
首先中國人對於音樂的賞鑑,多少還是停留在具象思維,而非抽象思維上面。甚至就像高曉松說的那樣,華人沒有音樂傳統。題外話是我忽然想起傅雷家書中有許多用語言描述古典音樂的章節,過去也有很多類似解釋交響樂每一篇章的書籍。那是把抽象事物具象化最鮮明的證據,仿佛我看完幾本書就能如願以償的 正確理解每一個快板,慢板,獨奏表達的內容,乃至可以清晰的按他人的目光看到每個詩情畫意的場景中所有的優雅被分門別類之中
而說人話就是,大家多少還是靠歌詞理解歌曲,並由此產生共鳴,歌詞是否言之有物,才是一首歌能否成功的很大關鍵。言之有物是說你表達的情緒到底有沒有擊中我,而不是像羽毛從臉龐上滑過。痒痒的,就是痒痒的。
比如說,胖子一度對於中國的新詩感到失望,後來看到張楚的歌詞,才驚覺中文是可以寫得很牛逼。左小祖咒是另一個生猛詞人,讀他的歌詞,有一種被細細割肉的痛感。這麼說,很久一段時間,我是靠聽中國的搖滾樂隊,去對中國新詩心存希望。
而這些臺灣樂隊的歌詞偏於小確幸的那種小情小調,與刺蝟新褲子這種在生活中掙扎衝撞下反應出來的歌詞,明顯缺失了力量。
說到這裡,立馬有人打臉,九連真人唱的是什麼你都聽不懂,何來言之有物。是的,九連真人是異類,但卻接地氣。我忽然想到早年間竇唯的《豔陽天》那盤專輯,很多歌詞其實寫的支離破碎,但是充滿他所要表達的意象。一如九連真人呈現給我們的,當他的客家話被翻譯成普通話,那些細細碎碎的家常,對談,吶喊,以及情緒,確實感染我們。關鍵的還有他們的音樂,生猛,充滿張力。雖然中國人總體而言需要文字理解音樂,但真的音樂做得石破天驚的話,也是會很感染人的。另外我們其實習慣了普通話思維,但有時候真去玩味一句方言 的時候,你會發現這句方言其實更有畫面感。
不過,至少,目前出現的幾個臺灣樂隊裡,沒有這些——題外話,我不反感臺灣音樂,我在想,假如陳明章來拿臺語唱一支歌的話,效果不會比九連真人差到哪裡去。陳明章的歌,細細碎碎,吉他撥弦綿長如訴,閩南話也能唱到我落淚。
為什麼要說竇唯牛逼呢,因為竇唯明知不可為而偏為之。天下要聽他唱,但他偏不唱。好像周星馳,大家希望看他演,而他偏不演。
臺灣歌者其實有過言之有物的一段時期。比如羅大佑,黃舒駿,陳昇,李宗盛……我還能把名字寫得更長。但這個時期已經結束了,他們社會的氛圍發生了改變,他們生活的趣味也有了變化。羅大佑會寫亞細亞孤兒的悲情,會去關懷大陸混亂時期,寫出溫情脈脈卻悲嗆憫人的《你的樣子》。會思考社會的《現象七十二變》。黃舒駿唱到:整天想著愛你愛你,卻不管米缸有沒有米。陳昇雖然更加溫情,他的歌曲裡已經沒有什麼社會對立,而更多在城市生活中的複雜情感之中,但他對於情感的思考還是有質量的。
不比現在的歌曲,愛的很單調,但詞卻寫得很花哨。這個言之有物的時代這麼結束了,那種表達的方式與情懷在大陸慢一拍的時代發酵。是的,我必須承認,時代不幸詩人幸,我這個年紀的胖子,和現在的小朋友解釋大一點的情懷是很費勁的,因為沒必要。對我而言是根深蒂固,對他而言,是沒發生就是沒發生。我聽崔健《一塊紅布》的那個年紀是真實感受到觸動了,現在呢?不談也罷。
新褲子唱的那樣:
無聊的 渺小的 反對不公平的世界沒能繼續的革命 不歡而散的告別 我倒下後 不敢回頭
不能再見的朋友有人墮落 有人瘋了 有人隨著風去了 我難過
是的,我當時聽著也難過。
但這些,在目前這些臺灣樂隊的歌中,不會聽到。他們比較起來,更加的雅痞,嘗試更多,音樂精緻而複雜,技術完美而無瑕。他們更是彈奏出一種氛圍,可能被忽略,但始終若隱若現。他們填充空虛,填以空虛的東西。
而我喜歡的那些樂隊是表達的呢「」
這個夏天,我病了,我老了,我死了。當年鐵風箏的虞洋如此喊叫到!
我要把我的憤怒和糞便,通通都塗在這旗幟上面。地下嬰兒當年這麼幹脆的唱道。
可是而今呢,虞洋唱到最高潮的時候明顯把聲音收住了。而地下嬰兒新專輯的所有歌漫長的聽得讓絕望。
我想說什麼,會出現一個時間,大陸的樂隊也會和這些臺灣樂隊一樣甜膩,而完美。
就像許巍一樣,他出道時候唱的那首《兩天》,我只有兩天,一天用來生存,一天用來死亡。
後來呢,
老許佛了。
時間總是緩慢進化的。
但在進化之中,我們好歹享受過茹毛飲血的痛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