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香港之前,我對香港警察的了解完全來自電影和TVB劇中的經典熒幕形象。比如說,《無間道》裡的華仔,《使徒行者》裡的苗僑偉,《新警察故事》裡的彥祖(擦口水),啊不對,霆鋒……
剛來港時,經常見到兩兩一起巡街的阿sir,身上配著手槍警棍,真刀真槍的裝備總是讓我忍不住多看兩眼。可能是上天受夠了我這個問號少女對知(jing)識(cha)的渴(hao)望(qi),終於讓我有機會近距離接觸了阿sir。
雖然付出的代價還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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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其實是一個悲劇。
某天,我穿了一條絲滑無比的闊腿褲,和兩個同事一起坐計程車去一家在土瓜灣的藥房(事到如今,我還是很後悔那天為什麼要跟著去!)。三個人在後座,我坐在中間,很自然地就屈腿踩在中間座位分隔的那裡。而那條闊腿褲有多絲滑呢?滑到我在後座不停後仰,滑到不知什麼時候我的手機從褲袋裡溜了出來!
好在本人重度手機依賴,下車就開始摸褲袋找手機,結果立馬發現手機不見了!
眼睜睜看著計程車在面前開走,追車不果,當下趕緊深呼吸,保持本人大腦供氧充足還能思考,向剛付了車費的同事要小票找車牌號碼。可恨的是,她忘了要單據!
沒辦法,只好託附近的藥房幫我看監控,看看有沒有拍下車牌號。藥房老闆人很好,幫我調監控錄像,還帶我去了隔壁兩家藥房說明情況,看看他們的監控有沒有拍下車牌號。可惜,攝像頭角度不佳,車是拍到了,但車牌號完全看不見。
不知道車牌號碼,這就是肉眼可見的一場大海撈針。情急之下,我借同事的手機撥通了999——香港的報警電話。有生之年第一次報警,心裡忐忑雙手顫抖,心想警察應該不會管這種小事吧。
電話很快就接通了,我跟接線員講了丟手機的經過,可人家說,因為不知道車牌號實在是難找,只能在各大的士臺循環呼叫一下,如果有司機撿到了主動聯繫警方,他們再聯繫我。而且就算安排出警,也只能出這一區的警察,調查範圍實在有限。
走投無路的時候,人的智力好像會發揮到極限。
眼看999這邊幫不了太多,我突然想起了iPhone的「尋找我的iPhone」這個功能!遂趕緊打開同事的手機app登錄定位,發現我的手機跟著計程車司機奔向了荃灣,拐去了青衣,然後又回到了黃大仙,之後就不動了!
意思是,如果我追去定位的位置,就能找到車,拿回手機了?
二話不說,拉上一個同事,打車開追!
這架勢,怎麼說呢,有點像TVB劇裡面便衣警察追逃犯一樣——司機麻煩跟著前面那輛車!我的小手機,我來救你了!
司機最終停在了定位附近的一個可以停車的地方。到了之後,我才發現這裡停了很多計程車,像是個司機休息的地方。
看著app顯示手機就在這個範圍,氣氛突然緊張了起來,就好像一路追來,知道劫匪帶著人質就藏在周圍的某個角落,但是敵在暗我在明,一不小心就會玉石俱焚的感覺!
追都追來了,總不能就這麼空手而回(打車錢可不能浪費!)。
我鼓起勇氣,找了離定位最近的一個計程車敲了敲車窗,打開車門很忐忑地跟司機說,請問你剛才有沒有去過土瓜灣,我好像坐你的車在土瓜灣下車,掉了一個手機,可能掉在你的後座,你有沒有撿到一個手機blah blah blah……
結果,可能是我的樣子太弱雞,還沒等我說完,那個司機超兇!他對我吼,說沒有你這樣問的!別人撿到了也不會給你!
看到這裡可能有小夥伴會問了,為啥不用同事手機給自己打給電話,當場響鈴殺司機一個措手不及?
因為……我把手機靜音了!害,這一切都是註定……
之前一直坐在後座根本沒看清司機長啥樣的我,被嚇得委屈又生氣,又怕是真的認錯了人,沒辦法,只好再次報警。
叫你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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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接線員說我在黃大仙這裡,而且已經定位到手機也在附近,可不可以派警察來幫我。接線員跟我說好,十分鐘後警察就會到。
很快,就來了三個警察蜀黍。沒想到吧,三個!這個排面也是讓我有點受寵若驚。
跟警察蜀黍大致講了一下情況,想請他們幫忙查一查周邊的計程車司機。警察看著我的app, 感覺很新奇的樣子(畢竟他們手裡拿的居然是諾基亞……),還跟我確認了一下這個定位是不是真的準確,然後說他們知道附近計程車司機休息的地方,可以帶我去看看。
過去之後,發現道路左右停了兩排計程車,都是空的。
於是,三個警察打電話把每一個計程車司機都叫了回來!是的你沒看錯,把每一個司機都叫了回來!開車門!幫我找!
我的天!要怎麼形容我當時的心情呢?弱小無助,但是想哭!感動得想哭!我何德何能啊,值得三個警察費這麼大的陣仗,而且那些司機被警察叫回來開車門真是一臉懵,有人還是剛從餐館出來嘴裡還嚼著飯。
三個警察拿著小手電筒,把每個車的副駕駛、後座還有座位底下都仔仔細細幫我檢查了一遍,而那群被叫回來的司機就老老實實站在旁邊。
我和同事兩人也呆呆地傻站著,想笑又不敢笑,心裡想著哇原來警察居然可以把司機都找回來!這麼酷!
那畫面,在路人的眼裡就是:懵逼的司機+勤謹的警察+呆頭鵝一般的我們。
但可惜的是,即使把那些計程車裡裡外外找了一圈,也還是沒找到我的手機。我跟警察說,我看到定位還在這裡,可能被某個司機藏在身上了。警察很無奈,說但是也不能搜人家的身呀,沒有搜查令,只是憑我的懷疑是不可以採取行動的。
另外一個警察看我很失望的樣子,就提議說,他知道附近還有一個地方,也有很多計程車在那邊休息,可以帶我去找。
於是,我和我同事,就登上了警車!
本來已經被警察的溫柔敬業感動得稀裡譁啦,這下竟然要去坐警車了!感覺好像還賺到了?!心裡抑制不住地暗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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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車之後,發現警車內部其實和貨van差不多,黑色皮座椅,就是窗戶上有鐵絲網,座位前後距離寬敞許多,其餘的咱也不敢亂瞄咱也不敢亂摸......
但沒想到,史上最尷尬的一幕就這麼發生了!
同事手裡的爆米花在警察一個急剎車的時候,拋出去了大半袋!
我的媽,當時我們尬到頭皮發麻腳趾摳地呼吸困難,前面開車的警察還問,什麼東西這麼香?
灑了滿車的爆米花,我們連連道歉,警察小哥倒是完全沒提這件事,還是專心幫我找手機,只是依舊沒找到。
實在沒辦法,最後阿sir說,只能先把這個案件記錄下來,如果有人哪天撿到了,交給警署,他們會再聯繫我的。說完給了我一張紙,上面記錄了我的案件編號。就這樣,我和三個超級負責的警察蜀黍在黃大仙祠門口說了再見。
我的手機最終定位在了樂富,位置就再也沒更新過了。我猜可能真的被司機撿到藏起來了,又或者是什麼我想不到的原因,總之對那個司機還是很失望。之前聽了不少香港計程車司機撿到乘客物品都會主動聯繫歸還的故事,覺得自己不夠好運。
不過經此一事的近距離接觸,我對香港警察的好感蹭蹭暴漲。民生之事無小事,很感恩在我這個普通市民最無助的時候,有三位溫柔的香港警察盡心盡力地幫忙,還讓我獲得了坐警車的獨家體驗。
所以,哪怕後來的社會運動令香港警察飽受非議,我還是會常常想起在黃大仙的那個下午,當時那樣無助的我,被三個警察認真敬業地對待過,這份溫暖讓我永遠記得,也永遠信任。
除此之外,往後的每一次打車,我都像是創傷後遺症一樣,要麼死死攥住手機,要麼一路按著手機在褲兜裡。即便手機全程放在包裡,下車之前我也還是會向司機要一張小票,不為別的,只為下一次(希望再也沒有下次)可以少給警察添麻煩。
最後的最後,奉勸各位,沒事的時候,記得把手機靜音調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