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回顧:
他是好萊塢歷史上最偉大的歌舞片大師(一)
他是好萊塢歷史上最偉大的歌舞片大師(二)
他是好萊塢歷史上最偉大的歌舞片大師(三)
他是好萊塢歷史上最偉大的歌舞片大師(四)
他是好萊塢歷史上最偉大的歌舞片大師(五)
他是好萊塢歷史上最偉大的歌舞片大師(六)
米奈利還在百老匯的時候,最成功的作品多是歌舞秀(revue),他也執導過幾部歌舞劇(musical),但都沒有理想中成功。
好萊塢著名獨立製片人塞繆爾·戈德溫(Samuel Goldwyn)注意到米奈利的才華,想請他執導《水城之戀》(The Goldwyn Follies),但雙方沒有談攏,同時派拉蒙也想給他一份製片人-導演的雙份合約。
《水城之戀》(1938)
米奈利接受了,他去了好萊塢,但那段日子他一部片子也沒拍出來。在30年代,把有潛質、但又暫時用不上的人才籤來雪藏,謝爾蓋·愛森斯坦(Sergei Eisenstein)、路易·布努埃爾(Luis Bunuel)都在派拉蒙虛擲過一段光陰。
當時派拉蒙的老闆阿道夫·祖克(Adolph Zukor)常駐紐約,洛杉磯這邊放手給幾個大牌製片人自己負責,恩斯特·劉別謙(Ernstt Lubitsch)、約瑟夫·馮·斯登堡(Josef von Sternberg)、魯本·馬莫利安(Rouben Mamoulian)和米切爾·萊森(Michell Leisen)都可一言九鼎。
米奈利很喜歡馬莫利安的《紅樓豔史》(Love Me Tonight),試想一下,如果他能在這幾位老牌導演的傳幫帶之下入行,應該能很快出頭。
《紅樓豔史》(1932)
米奈利籌劃了一個叫《時報廣場》(Times Square)的戲,裡面有一場超現實主義的歌舞,打算用派拉蒙最大腕的幾個明星,但這部戲始終沒被允許投拍。在派拉蒙逗留的六個月裡,他只是在幕後參與了兩三部其他導演的片子,一直無法能得到自己的機會。他只好買斷合同,鎩羽回到紐約。
根據統計,整個1930年代,紐約一共上演了大約170多部歌舞劇,大體可分為三類:
數量上佔四成的「歌舞喜劇」(musical comedy),一般是關於演藝圈、黑幫犯罪、校園生活、中產階級的結婚離婚等等;二成的「輕歌劇」(operetta),多關於貴族的浪漫生活,節奏較慢,舞蹈較少,更傾向於歌劇的演唱風格;剩下的多數是「歌舞秀」(revue),圍繞某個主題,經常是政治時事的,從頭到尾是密集的歌舞。
按照業內的習慣,前兩類又被叫做「敘事歌舞劇」(book musical),起源於魯裡坦尼亞式輕歌劇(Ruritanian operetta),而「歌舞秀」則來自歷史更悠久、更通俗的歌廳或雜耍表演。
到了米奈利做導演的30年代中期,這兩種形式都發展出截然不同的風格。隨著《畫舫璇宮》、《為君而歌》(of thee I sing)的成功,百老匯日益鮮明的美國風格開始成熟,敘事上要求更完整的歌舞喜劇發達起來。
《畫舫璇宮》(1936)
同時因為遊樂雜耍的衰落,脫胎於其的歌舞秀為了吸引觀眾,越來越需要連貫的主題、越來越精緻、越來越具有諷刺意味和幽默感。
米奈利不僅在「敘事歌舞劇」上成績卓著,也是「歌舞秀」的重要革新人。他導演的《四海為家》(At Home Abroad)、《齊格菲歌舞團1936》(Ziegfeld Follies of 1936)和《好戲開場》(The Show is On)為綜藝歌舞秀帶來更多微妙高雅的氣質,特別是舞臺布景的「現代化」和個性鮮明的個人表達令他在當時的百老匯鶴立雞群,他被視為一個不折不扣的「作者」。
他選擇主題、指導演員,還親自設計布景和服裝。雖然他不是一個「獨裁者」,他的名字已經在廣告上佔據了最顯赫的位置,有戲劇評論雜誌稱他「將歌舞秀知識分子化了」。
米奈利的戲,將高雅和通俗文化冶為一爐,像比阿特麗斯·利利(Beatrice Lillie)與雷金納德·加蒂納(Reginald Gardiner)這種著名演員可以和出身草根的鮑比·克拉克(Bobby Clark)與伯特·拉爾(Bert Lahr)同臺演出。
芭蕾亦可和熱舞串編在一起,又或者用很通俗的方式來演繹文學經典。此外,米奈利的作品還以快速的節奏、點綴著非洲風情而聞名,要是晚個幾十年,他眼花繚亂的戲仿、拼貼、引用等手段恐怕會被貼上「後現代」的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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