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冷靜期能冷靜嗎?家暴丈夫持斧砍妻致死,妻子早留有遺言
離婚冷靜期,往往不冷靜。只要不冷靜,受傷害的大都是妻子。
1月14日,湖北黃石陽新縣警方通報了一起離婚冷靜期內丈夫拿斧頭砍死妻子的刑事案件。1月8日15時57分,陽新縣城東新區某小區一對夫妻吵架,丈夫拿斧頭砍妻子。1月11日晚上,妻子闞某芳經搶救無效死亡。
妻子闞某芳今年36歲,2014年,她與丈夫餘某斌經相親介紹組建家庭,生育了2個小孩。
自2016年闞某芳生下第2個孩子後,丈夫就經常毆打她,並且每次丈夫都會施加威脅。
因難以忍受家暴,妻子闞某芳於2020年7月向法院申請離婚。法庭開庭現場,餘某斌認錯態度特別好,跪在地上說「我會改的」。因此,法院沒有立即判離,給出來冷靜期。
經查,冷靜期內餘某斌與受害人闞某芳因財產分割問題發生糾紛,餘某斌用斧頭將闞某芳砍傷致死。
妻子闞某芳早就對自己「後事」有所預判,也可以說她早就預料到丈夫不會饒了自己,因此,提前寫好了遺書,留下了遺言:人生禍福難料,故立遺書如下:如若我遭遇不測,我的所有財產皆歸母親所有,財產包括:2902室一半產權、事故撫慰金、個人帳戶內財產;後事不需要大辦,遺體火化後裝個骨灰盒即可,無需再裝大棺材,葬於闞家衝水庫山頂,沿左側石階上去,越高越深越好。
36歲,年紀輕輕,兩個孩子的母親,留下這樣的遺言,當時心裡是什麼滋味?既有對父母的難捨難分,又有對自己命運的求告無門;既有對丈夫人性的看穿,又有對自己後事的預判。
離婚冷靜期,能冷靜嗎?不如乾脆好離好散,一刀兩斷!
闞某芳的遺書寫於2020年5月22日,上面有紅色的指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