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一直都是被國家法律呵護的,為的就是防止他們受到人身安全問題。但總有一些存在僥倖心理的人,無法,不把國家的法律法規放在眼裡,在外逍遙快活,作惡多端,像那樣禽獸的人,就連一個未成年的少女都不放過,簡直可惡至極。所以說,女性在外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人身安全,利用好法律的武器,不能一忍再忍,以免趁他人之危。
據報導,在12月16日時,成都有一位14歲女孩在被侵犯後跳樓自殺的案件,在當地的法院開庭審理了。
該起案件還要從2019年8月12日說起了,被告人邱吉林簡直禽獸不如,他在明知道受害者小小是未成年的情況下,還利用各種金錢、物品以及等等來誘惑她,騙取與其發生不正當關係,累計了一下,一共八次。該男子不僅與小小發生了關係,還拍了好多受害者小小的裸照以及私密照,邱吉林還拍下了整個侵犯小小過程的視頻,簡直可惡至極!
不僅如此,該男子在事後,竟然還把自己拍的那些小小的裸照,以及視頻,發給朋友們進行炫耀,就憑這一件事,該男子就已經觸及到法律了,侵犯未成年。
隨後該男子還用拍下的視頻以及照片,威脅小小把這件事告訴家人。
經過相關人員的調查,警方認為被告人邱吉林,因多次侵犯十四歲未成年少女,並多次令受害者懷孕、引產等悲慘的事件,種種情節都極為惡劣,罪行可謂是十分地嚴重了,應該以強姦未成年少女罪,對其進行一定的刑事責任。
也正是因為邱吉林的犯罪屬實,所以應該對他進行重處懲罰,不能放過,必須判決死刑。這不僅是侵犯少女情節惡劣的性質了,還給受害者帶來了嚴重的心理,以及身體上的傷害,導致受害者經歷了懷孕、引產以及自殺的嚴重後果。
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應判處被告人終身呆在監獄裡,或直接判處其死刑,這樣才能還受害者一個公道。
同時,相關部門經過調查,得知被告人屬於慣犯,他在多個地方侵犯了多個未成年少女。所以像這樣的人,就應該判處死刑,以免再禍亂她人。在庭審結束後,法院並沒有對該案件進行公開宣判。
希望警方能夠儘快做出判決,立即處被害人死刑,避免他人再次受到傷害,眾人都位受害者感到心痛,認為這位受害者少女她還年輕,正是花一樣的年紀,怎能說沒就沒了呢!令人惋惜啊!
女性在外,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人身安全,如果遇到困難,就尋求警察的幫助,不要容忍不法分子,要不然他們只會得寸進尺,最後受傷害的也只會是自己。既然我們有法律的武器可以利用,就要有利的利用起來,以此來保護自己的安全以及自身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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