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郭富城方媛婚變的消息迅速發熱後,又一驚人的信息被爆出:郭富城和方媛籤過婚前協議。關於婚前協議,明眼人都知道,必定和財產有關。
天王郭富城的身家那是必然雄厚的,20億有餘,假如離婚,方媛會分到多少呢?這個成了大家最關心的問題。
隨著事件發酵,媒體曝出「婚前協議」一說。
意指雙方在婚前籤署了一份協議,按照婚前協議,天王婚前的財產,方媛一分錢也分不到。
我們知道,天王對方媛很是大方,每月零花錢不少,但是也只有在婚內才能享受豪門的待遇,倘若離婚,她便被打回原形。
或許你會問,那婚後呢,共同財產,總能分到一點吧?
其實不然,在他們所在的地區,並不是按照大陸的婚姻法,而是接近英國的「分別財產制」,即夫妻雙方,不論是婚前財產、還是婚後取得的財產,均由各自所有,不屬於共同財產。
因此,倘若離婚了,方媛自營網店的收入歸自己,要想再有其他財產,那就看天王如何做了,說不定會給一些補償。
對於這樣的協議,不知道女方會作何感想。
在電影《遊龍戲鳳》裡就曾有這麼一出,大公司集團主席程仲森,在3次婚姻失敗後在遇到了真愛,兩人還是墜入了愛河。
本來是一段美好的愛戀,步入婚姻也是大家所期待的,但是在婚前,程仲森卻要求少艾籤了一份《婚前協議書》,承諾假如婚姻失敗不得影響其公司和家庭利益。這樣一來,是不是就變味了?這份愛,已經不夠純粹了。
心機女是有,但更多女人也是為了愛傾其所有的,假如是真心愛你的人,你拿出這樣一份協議出來,那得多令人傷心啊。
所以說,在有婚前協議的時候,希望都認真考慮一下,是否要籤,是否要結。
我身邊就有一個朋友,籤了婚前協議後,這段婚姻很慘。
原本我們不知道有這回事,在他老公出軌後,我們都支持她離婚,她卻一直不敢離。為何?在不斷追問下,她才告訴我籤了婚前協議。
在結婚前,他老公買了兩套房,婆婆就提出,要籤個協議,大致的內容是,這兩套房她可以住,但是不屬於她,就算離婚,也不能分。
她當然不會想到會走到離婚這一天。於是背著所有人,籤下了這份協議,高高興興結婚去了。
結婚以後沒有再買新房,因為老公家經營的飯店生意不好,沒有多餘的錢。朋友很有能耐,一邊帶孩子,一邊接手了飯店的管理,2年後轉虧為盈。在陸續填補了一些虧損之後,老公說想換一部車。
於是從飯店收益裡拿了20萬付了個首付,買了個大奔。
車買了之後,老公高興得不得了,便開始作妖了。找小三了。
朋友知道後,就找我們哭訴,說是希望她老公能夠回歸家庭。絲毫不提離婚之事。
為何她不離婚?一來,孩子可憐。二來,離婚她什麼都沒有。飯店是公公的,車還有貸款,房子籤了協議,能怎麼辦呢?
當然,這事後來經過調解,她老公確實好了一陣子,但有了第一次,就免不了有第二次,於是直到現在,兩人都還糾纏不清。
都說如果談錢傷感情,但是不談錢的話,感情也就沒有保障。
不談錢,只談心,並不一定被珍惜啊。
很多時候,談錢,卻是另一種約束呢。
就拿我朋友來說,掏心掏肺的愛他,用心經營家裡的生意,不談錢的話,連感情都沒有。
如果談錢,提出參與管理的時候,自己佔一份股,那起碼最後還有點錢,不至於人財兩空。再搭上這幾年的時間,那就是三空了。
三毛所說:「婚姻如果不能落實在穿衣、吃飯、數錢這些小事上,是不能長久的。」
而穿衣吃飯,必定和錢有關,所以,婚姻不談錢,是不現實。
大方的談錢,不藏著掖著,是對婚姻的尊重。
著名主持人塗磊曾在節目裡這樣說:
現在生活中有兩種男人。
第一種男人,他特別不喜歡女人跟自己談錢。你只要是談錢他就覺得你就很物質。他們認為,你不是愛我的人嗎,你愛我的人嫁給我就好了,幹嘛要在乎我的錢呢?
第二種男人,他會主動跟女人談錢。
他覺得娶一個女人進屋,房子、車、婚紗、戒指等等就是我應該給你準備的,即便女人主動提出來,他也不會覺得過分,他覺得給一個女人好日子就是一個男人的責任。
這樣一比較,哪種男人更可靠,就不用說了吧。
主動和你談錢的男人,是認真的把你規劃到生活、未來裡了。他的一切都和你有關,這也是愛的宣言。
當然,話說回來,女人也要有大方談錢的底氣。
這份底氣,來自於你的經濟獨立、思想獨立,能夠接受丈夫給你的好,也能陪他一起承擔命運的考驗,只有這樣勢均力敵的婚姻,才能長久。
正如紀伯倫所說:互斟滿杯,卻不要同飲一杯;相贈麵包,卻不要同食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