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會選擇在財產有剩餘的情況下,為自己和家人買一份保險,為了以後生病或者發生一的時候,有一份保障。正常情況下,很多人都買了一份或者兩份就已經足夠了,可河南鄭州的餘女士不知出於什麼原因,在10年的時間裡花費410多萬買了70多份保險,連自家的房子都抵押出去買了保險,那麼她究竟為什麼如此痴迷買保險呢?
河南鄭州的餘女士此刻十分的後悔,因為自己花費了家中所有的積蓄,還向親戚朋友借了不少錢,10年時間裡,共買了75份保險,現在卻怎麼也退不掉。
據餘女士介紹,大約在10年之前,自己就在某保險公司業務員的推薦下,花費了20多萬元,購買了一份保險。後來在這名業務員的慫恿之下,自己又投進去了接近400萬,前後加起來累計410多萬,購買了75份保險。
餘女士稱業務員告訴她買了保險後期可以賺取利潤,例如比存銀行高得多。然而10年時間裡過去了,現在沒有一分錢拿到手裡,這410多萬大部分都是在瞞著家人的情況下,將自己名下的一處門面房抵押了出去,還向親戚朋友借了一大筆,現在無力償還,而保險公司仍不願退款。
那麼於女士為什麼要買那麼多的保險呢?據她稱,之前這名業務員經常誘惑自己去聽課,並送一些小禮物。而且這名業務員為了自己能夠拿提成,就欺騙自己稱買保險的利潤比存銀行高得多,還對餘女士說一些危言聳聽的話,例如「如果餘女士老了之後,丈夫和孩子都不照顧餘女士的話,那這份保險就能夠給餘女士提供很大的生活保障。」
記者跟隨餘女士一同來到這家保險公司,該公司的負責人稱,他們的產品全部都是根據客戶的自己的意願以及經濟狀況購買的,並沒有強行洗腦讓她買。另外在籤訂合同的過程中,業務員都是全程錄音的,並不存在誘惑之類的行為。
保險公司負責人還稱,餘女士所有的保險都是由她本人辦理的,業務員只是陪同辦理,這並不是說她想退就能退的。而餘女士則稱有一些保險單上的籤名並不是自己的,而是由別人代籤的,並表示目前已經申請了筆跡鑑定。
雙方經過一番協商之後,保險公司已經同意退還其中50多份保險金額,總計退還了259萬餘元。還剩下100多萬的保險沒有退還,保險公司方面也沒有就此事做出正面回應,於女士表示將繼續追究下去。
很多人都說保險合同裡面存在很多讓客戶不易察覺的條規,等到該賠付的時候,就會發現保險公司會拿出各種條規說不能賠償,這也使得很多人不願購買保險。
其實買一份保險確實是一份保障,但是在買之前一定要注意注意合同細節,不明白的要及時詢問業務員,並留有記錄,這樣才能保障自己的利益。另外,保險都是自願行為,一定要保持頭腦清醒,不要一時聽信別人的話,就傾家蕩產購買保險,要不然就像餘女士一般,買了之後才發覺後悔了。
對此你有什麼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