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知名古風音樂製作團隊音闕詩聽在微博發布公告,對多檔衛視綜藝節目未經授權使用《芒種》《紅昭願》等歌曲,進行維權控告。
據悉,音闕詩聽製作的原創歌曲《芒種》《紅昭願》作為2019年熱門神曲,在眾多網臺綜藝中均有使用。「音闕詩聽」團隊表示,之前他們已嘗試向所涉項目組溝通,但屢無下文,這才無奈採取微博公示舉措。今日,他們在微博中點名多家衛視級綜藝節目隨意使用、改編、演唱,其中不乏有《王牌對王牌》、《快樂大本營》這樣的熱門綜藝節目。
對此,有媒體向《王牌對王牌》導演組求證,對方表示,「法務部已經在跟進處理。」此外,有《快樂大本營》工作人員回應,「我們一般是臺裡的版權部門統一處理,欄目組不會單獨對接。」
就公示名單來看,幾大衛視和節目組的侵權行為涉及對歌曲的廣播權、表演權、複製權、改編權等等。如《王牌對王牌》中,關曉彤兩期都跳了《芒種》舞蹈:第一次,其舞蹈背景音樂《芒種》是電子改編版的,侵犯了改編權;第二期節目做背景樂時又放了《芒種》的原聲,也涉及侵權。
近年來,我國電視綜藝節目在創作理念和節目內容上不斷創新出奇,成為深受觀眾尤其是青年觀眾喜愛的節目類型之一。然而,在這些有著眾多擁躉的歌唱選秀和真人秀類節目中,出現了不少未經授權人許可而對原音樂作品進行改編翻唱的行為,所引發的侵權糾紛為節目帶來不容忽視的負面效應。
雖然我國的智慧財產權正在快速發展,但這一紙維權吶喊的委屈讓人清醒:我國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現狀,並不樂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版權和著作權是完全等同的概念,在著作權法中,版權被分為人身權和財產權。
版權亦稱「著作權」,符號:。指作者或其他人(包括法人) 依法對某一著作物享受的權利。根據規定,作者享受下列權利:(1) 以本名、化名或以不署名的方式發表作品; (2)保護作品的完整性; (3) 修改已經發表的作品; (4) 因觀點改變或其他正當理由聲明收回已經發表的作品,但應適當賠償出版單位損失; (5) 通過合法途徑,以出版、複製、播放、表演、展覽、攝製片、翻譯或改編等形式使用作品; (6) 因他人使用作品而獲得經濟報酬。上述權利受到侵犯,作者或其他版權所有者有權要求停止侵權行為和賠償損失。
《著作權法》第四十九條規定;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
版權(著作權)保護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它加強了對著作權人的保護,明確作者與作品使用者之間的關係;加強了對著作權的行政保護;為司法機關解決著作權爭議提供初步證據。總之,版權(著作權)保護的最終目的不是「如何防止使用」,而是「如何控制使用」。
世界上各個國家的版權法在說明版權的真正目的時,遣詞造句都是大同小異——鼓勵學習、促進創新才是「目的」,而保障作者權利只是實現這一目的之「途徑」。美國立法者在制定《1909 年版權法》時,甚至很直接地指出:版權並非主要為了作者的利益,而是為了大眾的利益。
這一點非常重要。因為我們必須明白,版權之所以存在,其目的絕不是為了保障作者權利,而是因為我們需要給予作者一定期限的權利,讓作者能夠從創作中獲益,才能夠更好的促進社會文化進步。如果從事創新的人無法獲得物質上的保障,那麼這種人就會越來越少。可是如果賦予了作者專有權利,那麼讀者的利益自然會受到擠壓,他們無法自由地使用受版權保護的作品,分享知識。
可以說,作者(以及出版商)的利益和讀者的利益某種程度上是天然衝突的。正因如此,我們絕不能把保障作者權利看作版權的初衷,而是為了社會的發展,在兩方衝突下人為做出的一種退讓。我們經常說保護版權,但實際上版權不是一種保護,甚至不能說是平衡,而是妥協。
版權價值作為市場經濟條件下的一種特定的價值形式,已經成為社會經濟的生產、流通、消費環節中的重要參與因素。傳統媒體和新媒體雙方未經許可,擅自轉載、綜合、改編新聞作品的情況日漸增多,版權保護問題日趨尖銳。隨著微信、客戶端等新媒體出現,侵權證據的鑑別、固定、收集,侵權事實和侵權責任的認定,自身的實際損失、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的確定和計算,索賠標準的確定和計算等,更需要版權專業法律知識。
「音闕詩聽」團隊負責人回憶表示:「我們發微博的出發點就是希望侵權方能來聯繫我們。涉及到改編的,我們也需要給創作者本人一個交代,尊重團隊裡每一個人。」
希望在日後國內的音樂版權保護可以得到更多人的重視,畢竟每一個音樂作品的背後,都是原創作者團隊上千個日夜的心血和努力。對於這次音闕詩聽工作室的這次說明,支持音闕詩聽工作室此次的維權,國內的版權問題必須重視起來,很多原創作者被侵權卻得不到解決,原創作者現在的處境實在是太難了。
不論最後結果如何,原創作者創作不易,作品都應該被尊重保護。希望可以改善目前國內版權維護困難的境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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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 謝雨琦
圖文排版 | 陳雨晴
審核 | 孫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