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清華大學一女生指控一學弟對她進行性騷擾,並曝光學弟個人信息。但監控顯示,只是學弟的背包無意擦到了女生。此事引起社會熱議。
據悉,目前兩人已達成和解。對此,律師趙晶璞認為,在網上散布他人隱私可能需要承擔責任。她認為這種維權行為需要鼓勵,但維權要通過正確的途徑和方式。她不贊同在網上進行維權,認為應該向老師、學校和公安機關尋求幫助。
早前報導
清華學姐錯告學弟性騷擾?學院回應:兩人已和解
11月20日,網傳清華大學美術學院一名女生自稱被男同學騷擾,並將男同學身份信息公開至社交媒體,後查監控發現是誤會。該事發酵後,疑似當事女生回應稱已「互相道歉,就此了結」。
針對此事,20日,澎湃新聞從清華大學美術學院獲悉,目前當事雙方已和解。
清華大學美術學院學生工作組一名工作人員表示,學院已經關注到網上的輿情,也一直在掌控中,在學校未給予一個官方的答覆前,不便透露太多。
同日,澎湃新聞致電清華大學黨委宣傳部,對方未予正面回應。
20日,有網友發微博稱,清華大學美術學院一女生自稱被學弟借書包掩護騷擾她。網傳部分截圖顯示,該女生將學弟的身份信息公開至社交媒體,並稱等監控錄像出來、證據確鑿後,要求學弟道歉。
此事發酵後,有微博網友又曬出疑似當事女生的聲明。聲明中提及,經調查監控錄像後發現,學弟並沒有騷擾她,而是「黑色的東西擦過去,現在看來確實不是手」。聲明最後,疑似當事女生稱,她已向學弟表達歉意,並表示不再傳播此事,相關文字都刪除。
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律師丁金坤表示,就網傳信息來看,這本是一個誤會。此事在於當事女生缺乏證據意識、過於主觀,最終演化成一個名譽侵權事件。
丁金坤律師分析,就網傳信息來看,雙方發生過接觸,但如何接觸,有多種可能,譬如身體的有意接觸、無意接觸,以及物的接觸。在此事中,可能是學弟身體接觸,也有可能是背包接觸,此時需要監控來澄清。所以,在監控出來之前,女生應該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可以指控疑似被侵犯,但不應定論,不必提前公布學弟的個人信息,以避免誤傷。
丁金坤律師建議,如遇到此類事件,正確的處理方法是及時報案,等待證據(監控)出來,再視情況決定下一步行動。「這次假如沒有監控,恐怕又陷入雙方各執一詞的羅生門了。」丁金坤律師說。
(原標題:清華學姐爆料學弟性騷擾事件已和解 律師:在網上散布他人隱私或需擔責)
來源:綜合自@青流視頻、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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