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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一篇名為《章文,停止你的傷害!》的文章在網絡上持續發酵。
文章作者稱自己在飯局醉酒後,被歷任新華社《環球》編輯部主任、《新世紀周刊》副主編的資深媒體人章文性侵。
並且章文在事後有恃無恐地威脅稱:「你永遠擺脫不了做我女人的命運...我上過100多個女生...我做過十幾年的記者了,認識圈內無數的人」
如果一開始,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這篇指控還只是受害者的一面之詞,那麼,章文針對這篇文章的回應,則令人「嘆為觀止」:
與對方已相識大約半年,她曾在微信上給我發過不少令人想入非非的藝術寫真,雙方互有好感,之前也一起吃過幾次飯。
她曾告訴我,她在大學時就換過好幾個男朋友,其中有一個是她已婚的老師,提出過要為她離婚。當晚結束以後,她提出要去機場接她的一個男朋友,這個男朋友也是有婦之夫。
先不談章文是否在往受害者身上潑髒水,即使是互有好感,即使對方交過100個男朋友,作為已婚男人,在女方未同意情況下實施的性侵和出軌,是犯罪的行為,這種行為什麼時候都能被說得如此冠冕堂皇了?
女性的生存環境,比我們想像的還要可怕
事件發酵後,知名作家蔣方舟和章文曾經的同事易小荷也勇敢地站出來,實名舉報章文曾經對她們進行過摸大腿、親嘴等性騷擾行為。
而章文的回應依然無恥之極:「聚會喝酒後的摟、親、抱等親密狀很正常」、「蔣方舟,一直單身,交了眾多男朋友;易小荷,離過婚,經常出現在酒局上」。
這樣的邏輯,是不是跟他反駁性侵指控時一樣?典型的「蕩婦有罪」論。
你交過那麼多男朋友,肯定被很多人摸過,我摸一下有什麼不可以?你經常出現在酒局上,你就是隨便的人,我抱一下、親一下,有什麼不行?真難想像,這樣齷齪的行為和觀念,竟然來自一個有話語權的「知識分子」。
這完全打破了人們對性侵事件的想像邊界。在固有觀念裡,施暴者一般都是有犯罪傾向的社會邊緣人,受害者往往是比較弱勢的女性。
然而,即使名氣大如蔣方舟也會成為受害者,不乏有權力地位的人,都在披著道貌岸然的外衣,做著骯髒的事。
章文事件,並不是個例:
2018年1月1日,華裔女學者羅茜茜實名舉報北航博士生導師陳小武性侵;
4月5日,北大畢業生李悠悠實名檢舉南京大學教授瀋陽在22年前,曾對女學生高巖實施性侵犯,最終導致高巖自殺;
7月8日,中山大學教授被舉報性騷擾師生;
緊接著,民主議事規則專家袁天鵬、B肝鬥士雷闖、環保領域知名公益人馮永鋒等知名人士被舉報性騷擾或性侵。
教授、專家、公益人士……每當新聞爆出,我都為那些受害者感到痛心,也期待著類似的事情不再發生。
但不斷增加的受害者名單讓我不得不承認,這些已經公之於眾的,或許只是冰山一角。還有更多被權力和偏見捂住嘴巴的女性,在受害的陰影和壓力下,惶惶不可終日,甚至出現通常只有戰後才會產生的創傷後應激障礙。
曾經遭受性侵的臺灣女作家林奕含(《房思琪的初戀樂園》作者)在採訪中提過,她的精神科醫生告訴她,她是經歷過越戰的人,幾年後又說她是經過集中營的人,之後又告訴她是經歷過核爆的人。
女性在遭遇性侵時,不亞於經歷一場大規模屠殺。而屠殺者,卻在叫嚷著自己無罪。女性的生存環境,比我們想像的還要可怕。
「她被侵犯,是她的錯」
女性學者Ines Hercovich在TED演講中講過一個案例:
一位叫安娜的女孩晚上去酒吧玩,遇到一位男士,兩人聊得很投機。離開時,男人提出開車送她回家。但是在該拐彎的時候,他卻把車開到了偏僻的地方停住。之後表示很喜歡安娜,並意圖不軌。
安娜在一開始就出言拒絕並試圖安撫性侵者,然而男子非常強硬,在害怕受到傷害的情況下,安娜只能請他快點結束然後送她回家。
在聽到這樣的故事時,很多人腦子中固有的男權體系會把一些非重要信息放大,比如「她為什麼晚上要去夜店」、「去夜店穿著很暴露吧」、「這樣的話發生這事也不足為奇吧」,而到最後,這些論斷會以一個裁決收場——她自找的。
於是奇怪的情況發生了:「受害者有罪,而真正有罪的人卻無人關心」。這無疑是對受害者的二次處刑,輿論,成為了悲劇的幫兇。
持這種論調的人往往忽略了「女性在受到侵犯時拒絕的表現會在強壓下無效」,只會怪她們「拒絕的不夠認真」;責備她們在受到侵犯時沒有奮力反抗,卻對她們要面臨的死亡威脅自動忽略;事後對她們沉默的行為妄加揣度,卻不想了解她們為什麼會做出這樣的選擇;他們甚至連受害者的外貌都要評頭論足:「你長成這樣,別人性侵你是給你面子」。
以隨意的、物化女性的態度,一次次的,滿口荒唐地用語言將女性釘在了恥辱柱上。
「真正的暴擊,有時不是來自事件本身,而是事件之後的心理創傷」。
為何很多女性在被性侵乃至強姦後,會保持沉默?因為她們害怕當她說出自己的經歷後會被人猜疑,會被人汙名,這種感覺可能比強暴本身更糟。
當人們拿性侵當桃色新聞,用女性作為彰顯權力的道具時,我還不料,也不信竟會兇殘到這地步。然而,就是有這樣的人,在挑釁和破壞著我們所堅守的文明。
我們,到底應該怎麼做?
每當這時,女性都在不斷地問自己,到底應該怎麼做?
不走夜路?穿著保守?不要打扮?不跟男人交往?
女性自身受到的束縛教育已經夠多了,它根深蒂固到連她們受到傷害時還會反省是不是自己的錯。而事實上呢?傷害依然在發生。
如知名博主蘿貝貝所說,走夜路無可避免,喜歡打扮沒有錯,與男性交往更沒有錯。面對惡意,我們要做的是懲治和教育施暴者,而不是拿所謂的「自尊自愛」去捆綁女性。
除卻完善現有法律,我們能做的,是讓所有人知道——不經同意,就是性侵,是用權力限制權力,是用正確的輿論去壓制輿論。
但平權之路道阻且長。在遭受傷害和心理創傷後,還能站出來發聲的女性,其舉動背後所需要的勇氣和動力,是常人難以想像的。
但值得欣喜的是,沉默的螺旋正在逐漸扭轉。
當一個人在表達自己觀點的時候,若發現自己的觀點和大多數人一致,則會大膽表達,若自己的觀點只為少數人堅持,則比較不會表達自己的意見,會避免由於單獨持有某種態度而產生孤立、恐懼。
長此以往,一種意見會如滾雪球般越來越大,另一種意見則相對越來越無處發聲。
曾經,許多人在遭受傷害時選擇沉默,也就有越來越多的人以沉默來躲避「蕩婦羞辱」論。這不是她們的錯。
如今,一個個犯罪事實被揭露,更多女性能夠站出來,不畏權力不懼有色眼光勇敢發聲,那些黑色的權力之幕被劃開了一道口子,從縫隙中透出的絲絲亮光,也足以令人倍受鼓舞。
林奕含曾經吶喊著:「我原諒了他,因為這樣我才能活下去。你們不能原諒他,因為這樣其他女孩子才能活得下去。」
我們不希望見到熱點發生時才會出現的亢奮和熱度退卻後的粉飾太平。
面對侵犯,我們不會原諒,永遠不會。爭取權益,我們一直都在,永遠都在。
這樣的事情,我們要持續關注,並付出所有的努力和支援,願不再有人如林奕含般以結束生命的方式給人以警醒,也願所有所有女孩子都能真正懂得保護自己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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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紫曰,遇見張小嫻®合作作者。
▌主播:ruru,「遇見張小嫻」籤約主播,湖南電臺瀟湘之聲主持人,主張打造「有聲的文字,優質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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