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網/贛州頭條客戶端訊 通訊員劉春、鄧根香報導:「以前『回鄉證』到期了還得回香港去換發,費時又費力,現在當地就能辦了,十分鐘搞定,真方便,而且你們工作人員的工作態度好,服務好,我很滿意,非常感謝!」12月1日上午,香港居民雷先生在興國縣公安局出入境辦證大廳申請換發即將到期的港澳居民「回鄉證」時,由衷感嘆道。據悉,這也是興國縣受理的首張「回鄉證」,是該局推行「放管服」的又一舉措。
按照國家移民管理局部署,10月10日起,港澳居民可在內地申請換發補發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俗稱「回鄉證」)。該局嚴格貫徹執行,並組織出入境民(輔)警認真學習文件精神,對港澳居民證件的識別、受理條件、申請材料等進行詳細解讀。為確保受理工作順利開展,工作人員經過測試系統對受理詢問、信息錄入、資料核查、審核調查、繳納費用等環節進行熟練操作。
雷先生因「回鄉證」即將到期,當日來到該局出入境辦證大廳申請換發,在受理民警的指導下,照相、提交證件、複印資料、填表、錄入資料、繳納費用,短短十分鐘,一次性就完成了「回鄉證」的所有受理流程。辦理完畢,雷先生對工作人員豎起了大拇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