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活著,我要一直申訴」這是74歲張滿監獄23年裡的唯一信念。
張滿是一樁命案的當事人。1997年,雲南省大理州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張滿無期徒刑。
經歷多次減刑,2018年3月19日,張滿刑滿釋放。
是我幹的,請改判處我死刑,立即執行;不是我幹的,須還我清白。」張滿對我們講述了該案的諸多疑點。
一樁4人滅門命案
五年後被抓
大理市七裡橋鄉下兌村是洱海邊、蒼山下一個美麗的村子,張滿就出生在這裡。他參過軍,後又當過民辦教師和工人,1977年成為村公所黨總支書記,1994年7月改任村主任。
1989年12月16日一大早,村子裡就出事了。28歲的村民王學科一家被發現在家中全部遇害:妻子趙麗英在二樓臥室裡被殺死,其子王高能(7歲)、其女王高田(4歲)亦被砍死,而王學科的屍體則在院內的水井中被找到,因頭部開放性顱腦損傷身亡。
餐桌上有兩副碗筷,兩個酒杯,和沒有吃完的酒菜。臥室東牆上還留有一枚血手印。據法醫屍檢認定,兇案發生在14日夜間。16日被發現。
發生滅門慘案的消息不脛而走,震驚了四裡八鄉。公安趕來偵破此案時,院外圍了數百名群眾。大家都希望知道:是誰製造了這起恐怖血案。
大理市警方圍繞此案的偵破做了很多工作,排查了為數眾多的犯罪嫌疑人,北京在雲南講課的技偵專家也專程趕來過現場。但是,都沒有收到看得見的成效。
轉眼間,五年時間過去了。1994年12月20日,張滿一家要去4公裡外的親戚家參加婚姻。當時,任職大理市公安局刑偵大隊大隊長甘帆等人找他談話。
張滿回憶:「他們說張書記,我們有點事找你了解一下,在車上就突然擰住了我的胳膊,給我戴上了手銬。」
張滿被帶到了刑警大隊,警察要其承認殺了王學科一家。
張滿回憶,當時是在家裡吃過晚飯,看了電視後就睡覺了,沒有出門,更不可能去殺人。老婆和兒女都可以為他作證。
嚴刑逼供
還把妻兒被收容審查
張滿多次向甘帆和其他幹警說明,自己是無罪的,與王學科一家四口被殺案無關。
甘帆就破口大罵,他支開其他幹警,用拳頭、手銬、膠木棒、皮帶抽打我,他把我頭頂、口腔、耳朵打得鮮血直流。之後他用衛生紙浸漬、擦拭血跡。」
但張滿說自己堅持不認罪,「他們就在我妻子、兒子身上做文章,說我頂得住,我妻子和兒子不一定頂得住」。
張滿說,此時他才知道妻兒也被帶到了看守所與收容所,「我不想連累他們,只好在28日這天做了一份有罪供述。」
這是此案所有證據材料中,張滿的唯一一次有罪供述。張滿說,他結合自己看到的現場,輔以自己的「合理」想像,做出了這份供述。
我與村民王世明有矛盾,所以決定殺他的兒子王學科。專門穿了紅色運動服、39碼的釘鞋、戴手套,於案發當晚10時到王學科家叫門。王學科開門後,我先是遞了一根煙,然後用石頭砸倒王學科,繼而上樓用鋤頭殺害了其妻子兒女。我先是用鋤頭砸,繼而用了廚房裡的刀具。因我平日所穿的鞋為43碼,故39碼的鞋太小,我不得不割開鞋後跟。作案後,兇器被我丟到了洱海。為了這次復仇,我準備了整整6年。
張滿說,他最早在供述中,稱「先用刀,再用鋤頭」,但辦案民警提醒他是「先用鋤頭,再用刀」,「所以我就按他們的意思,說自己是先用鋤頭再用刀。」編造的大體情節與現場狀況相吻合,提審人員才讓我喝水、吃飯。我這才從死亡線上撿回了一條命。」
做完認罪的供述,12月28日,張滿終於被送到了看守所關押,上了腳鐐手銬,剃了光頭。儘管如此,張滿卻感覺自己擺脫了地獄般的日子。
「過了三幾個月,甘帆來看守所提審我,讓我把作案經過再說一遍。」張滿說,這次,他是打死也不說了。「我說不是我幹的。甘帆非常生氣。」
他們再次限制了張滿妻兒的人身自由。1996年3月28日和29日,張滿之子張銀鋒、張滿之妻張玉吉再次被抓,收容審查(理由分別為故意殺人和妨礙偵查)。這一關就是大半年。直到當年11月,兩人才先後被「解除收審」釋放。
矛盾的證據
張滿被關押兩年多以後,1997年3月26日,大理州中級法院開庭公審其涉嫌故意殺人一案。
判決書顯示,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張滿因與同村村民王世明有積怨,從而產生了殺害王的長子王學科進行報復的惡念,1998年12月14日晚,張滿潛入王學科家中,趁王學科不備將其擊倒並殺害,並將屍體拋入水井之中。隨後,張滿將王學科之妻趙麗英、其子王高能、其女王高田殺死後逃離現場。
經法醫鑑定:被害人王學科系頭部受銳器砍傷,造成廣泛性開放性顱腦損傷死亡,被害人趙麗英頭部受銳器砍傷,造成顱腦損傷及切頸死亡,被害人王高能、王高田均系切頸死亡。
判決書稱,張滿殺人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極大,本應依法嚴懲,鑑於本案的實際情況,應酌情考慮從輕處罰。判決張滿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附帶民事責任向王世明賠償經濟損失6000元。
對此判決結果,公訴方大理州人民檢察院和被告人張滿均不服。
張滿是因為沒有殺人,刑訊逼供上訴。大理州人民檢察院認為,張滿犯故意殺人罪必須嚴懲。由此上訴。
還有在現場發現的腳印約為39碼鞋,而張滿穿43碼,無大腳穿小鞋之理;現場發現的指、掌血印,經鑑定不是張滿所留;張滿兒子張銀鋒曾表述自己一件白襯衣成了血衣,但當時他才15歲,身材小,張滿不可能能穿上他的襯衣作案,而且「目擊證人」也並未表述看見張滿穿白襯衣作案。
直到此案二審時,這兩位「目擊證人」是誰,雲南高院才予以了公布。他們一個叫楊汝舟,一個叫張雙社,都是住在王學科家旁邊的村民。張滿家也不過再隔兩家房子,轉個彎,就到了,相隔不足百米。他們於2015年公開否認曾經目擊張滿行兇。
張雙社講,作偽證都是公安人員逼出來的。「他們每天來問,我都說沒有見到和聽到什麼。警察說,有人說你照(看)見了,必須說。我照實說,他們就把我抓了,關了十七八天,還把我爹也抓了。我只好根據他們的提示和張滿『招供』的錄音帶,編了一個看見的經過。」張雙社向張滿坦陳當年是被逼做偽證,根據警察的提示和張滿「招供」錄音帶,編了一個看見的經過。
證人楊汝舟所處的位置低於王學科家,從楊家或門口無法直接觀望到王家。張滿說,因為自己的公職行為得罪於楊家,楊的妻子當年在「嚴打」期間被抓,就是他報案,楊出於對自己的怨恨作了「目擊兇案」的證人。
還有另一個沒有公開的證人趙體昌,他說「我也是被公安逼的」他1994年12月28日被送進收審所,也是說有殺人嫌疑,直到1995年7月17日才出來,他為在張滿的事情上做了偽證,感到羞愧難當。「對公安問我的那些幾年前的問題,我一旦回答『不知道』、『不清楚』、『記不得』,就挨耳光。我的臉都被打腫了。至今左耳還耳背。」
對於這些證據的矛盾,絲毫不影響案件的判決。在1999年9月14日,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最終裁定:駁回上訴、抗訴,維持原判。
在那時,如果證據確鑿,四條人命,兇手絕對不會留有活命,況且被告人張滿沒有自首和坦白罪行,要判死刑,但是沒有,就只判了無期徒刑。其中的內情他們心裡應該最清楚吧!
遙遙無期的申訴
於是在判決生效後,張滿開始在昆明的雲南第二監獄服刑。
世上還是有好心人的,怎麼說呢?在法院判決之前的大年初二,張滿的妻子收到一份疑似來自公安機關的匿名信。
這份信上寫道:張玉吉,你丈夫張滿被長期收審,作為一個知情者和同情者,我認為這是非法的。現此案因沒有別的證據,主要辦案人甘帆已經調走,公安局領導內部對此案看法不同有分歧,誰也不敢接手繼續辦這個案件,我給你家出個主意,希望不要告訴別人,張滿便可及早釋放恢復名譽。」
這裡面提到了兩個意見:一個是向大理公安和政府的主要負責人說明並申訴張滿被長期非法收審的情況,第二是想市政府、省民航局公安處、大理機場領導控告甘帆刑訊逼供的事實。正文最後,還特意提到抓緊反映、申訴,要有信心和恆心。
當時就拿給了公安機關。另一方面,在監獄服刑的張滿一直堅持無罪的申訴。
2000年4月10日,張滿在監獄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訴,但未得到回覆。
2002年10月21日,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其駁回申訴,維持原判。
後張滿的刑期由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19年,此後經過兩次減刑。
2011年9月17日,66歲的張滿因高血壓、心臟病、肝病等,辦理了保外就醫,回到家中。
2015年3月,張滿再次向雲南省高院提起申訴,但云南省高院拒收其申訴狀。
2018年3月19日,申訴人張滿刑期結束。
2018年5月30日,省人民檢察院已找張滿了解情況,介入此案。
張滿左肩上的「冤」字,他說就算死了,也要帶著去給閻王爺看看。
現在的張滿,左肩上紋著一個「冤」字,右肩上紋著一個「仇」字。這是他1995年在看守所時讓同監的人用縫被子的針刻上的……
新一輪中央掃黑除惡督導,目前唯一新組長亮相撰文 | 高語陽
據《西藏日報》消息,中央掃黑除惡第13督導組近日進駐西藏自治區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督導工作,6月11日,督導西藏自治區工作動員會在拉薩召開,督導組組長朱維群、副組長張志傑就做好督導工作分別作講話。自治區黨委書記吳英傑作動員講話。
政知君注意到,十二屆全國政協民族和宗教委員會主任朱維群是首次參與中央掃黑除惡督導工作,並擔綱組長。
根據部署,中央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第三輪督導已經啟動,目前,江蘇、甘肅、青海、北京、內蒙古、陝西、上海、黑龍江、西藏9個省份已經迎來中央督導組進駐,僅剩寧夏尚未公開披露相關消息。
據政知見(微信ID:bqzhengzhiju)統計,與第二輪督導相比,目前已經公布的第三輪督導9省份督導組組長、副組長中,朱維群是唯一一位組長中的「新面孔」,副組長中的「新面孔」則有2位。
首次擔綱掃黑除惡督導組組長朱維群是首次參與中央掃黑除惡督導工作並擔綱組長。
在此前中央掃黑除惡第二輪督導中,第13督導組組長是李景田,副組長為張志傑,督導對象為吉林。李景田和張志傑在第二輪督導的組長、副組長中也是「新面孔」,李景田曾擔任中央黨校常務副校長(正部長級),張志傑則是現任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
如今,張志傑作為已經有了一輪督導經驗的副組長,搭檔「新面孔」朱維群入駐西藏開展中央掃黑除惡第三輪督導工作。
根據《西藏日報》,朱維群在督導西藏自治區工作動員會上說,中央掃黑除惡第13督導組這次進駐西藏自治區,重點是圍繞政治站位、依法嚴懲、綜合治理、深挖徹查、組織建設和組織領導等督導重點,與西藏自治區黨委、政府一起,發現問題、研究問題、解決問題,邊督邊改,共同推動西藏自治區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深入開展。
根據安排,中央掃黑除惡第13督導組督導進駐時間為23天,具體是從6月10日至7月2日。
分管涉藏工作的中央統戰部常務副部長朱維群雖然是中央掃黑除惡督導工作的「新面孔」,但他對西藏工作並不陌生,在民族宗教領域他可以稱得上是專家。
朱維群1947年出生,漢族,江蘇人。
早年他在人民日報社工作,先後擔任國際部記者、編輯,總編室一版副主編、主編等職務。1991年開始他在中央辦公廳任職,後來出任辦公廳調研室副主任。
1998年,朱維群出任中央統戰部副部長,後來又兼任全國政協副秘書長。2006年明確為中央統戰部主持常務工作的副部長,正部長級。2013年3月,他成為十二屆全國政協民族和宗教委員會主任。
朱維群在中央統戰部時就分管民族宗教工作以及涉藏涉疆工作,因此,朱維群對西藏非常熟悉。
根據《中國新聞周刊》去年對朱維群的專訪,第十二屆全國政協民族和宗教委員會五年來共組織專題調研考察37次,其中大多數由朱維群帶隊,且有事就去,從不挑揀所謂適合入藏的時間。這些年來,除了2017年因為工作安排不開以外,他每年都要進西藏。
不認為官員在輿論場中只能低調朱維群不認為官員在輿論場中只能低調,在他看來,一些公共話題,官員、學者和普通群眾都應平等參與。因此,他經常把自己的想法撰文發表,而且在接受媒體採訪方面也相對開放。
例如,他曾發表《對當前民族領域問題的幾點思考》《圍繞民族宗教熱點難點問題持續發力》《做好政協民族宗教工作的幾點體會》《改改我們的文風》等文章,2016年4月,他把過去有關民族宗教問題的文章、講話、訪談收集起來,集結發表成《民族宗教工作的堅持與探索》一書。
在去年接受《中國新聞周刊》記者採訪時,朱維群表示,即使退休了,自己也仍然會繼續寫作、繼續發聲。
2015年,朱維群在四川藏區調研期間,與四川省作家協會主席阿來就其創作的歷史紀實文學《瞻對》進行了對話。此次對話從《瞻對》談起,進而涉及四川藏區發展與穩定的一系列現實問題,並對我國少數民族工作的未來趨向進行了探討。朱維群在對話中提出,過分強調民族差異不利國家認同形成。
除此之外,朱維群有個人微信公眾號,名字就叫做「朱維群」,微信公號註冊於2016年6月30日。
朱維群微信公眾號截圖
公眾號更新的頻率並不固定,更新的文章大多是朱維群的文章、活動,以及轉載他人的相關文章,主題基本都是圍繞民族和宗教以及涉藏問題。
第三輪督導目前唯一一位調整的組長如今,已經72歲的朱維群擔綱重任,出任中央掃黑除惡第13督導組組長,前往自己熟悉的西藏開展工作。
我們知道,去年7月開始,中央掃黑除惡第一輪督導工作展開,第1督導組至第10督導組分赴河北、山西、遼寧、福建、山東、河南、湖北、廣東、重慶、四川等10省(市)開展掃黑除惡督導工作。
今年3月,中央掃黑除惡第二輪、第三輪督導工作動員培訓班在北京開班。根據會上部署,要組建11個中央督導組,對21個省(區、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督導,實現督導工作全覆蓋。時間安排上,4月初至5月初開展第二輪督導,6月初至7月初開展第三輪督導。期間對第一輪督導的省(區、市)進行回頭看。
在任務分配上,每個督導組採取「一拖二」的方式。也就是說,第一輪督導工作是第1至第10督導組,第二輪、第三輪都是第11至第21督導組來完成。
就目前已經公布的第三輪督導領導班子情況來看,目前9省份的組長、副組長情況如下:
表格中藍色標示出的名字是與第二輪督導人員不同的人。目前,組長中,朱維群是唯一一位作出調整的,副組長中,杜萬華、陳智敏為「新面孔」。杜萬華曾擔任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陳智敏早年長期在公安部工作,歷任公安部部長助理、公安部副部長等,後擔任過國家網信辦副主任,去年3月任十三屆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