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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了半年的維權,終於要結束了!!這半年,因為中介拒絕溝通,房東獅子大開口,又趕上疫情影響所有事情延誤,我真的是要被逼瘋了。中間一度抑鬱焦慮加失眠,要去看心理醫生。當今天VCAT法官判中介退還我們全部bond的時候,我真的開心的想在地上打滾兒 。我們的情況是我們自己在suburb有套投資房,但因為我們都在City上班所以就在Moonee Ponds租的兩房兩衛。去年7月,我們的投資房中介通知我們,租客要求我們減租50%半年不然就退租。(房客並沒有失業和經濟困難)我的投資房本來租的就便宜因為一周主要350,減50%的租金豈不是白送一樣。而且因為我和老陸也是打工人,疫情影響我自己也擔心工作上的收入會降低,所以我們決定把投資房收回來自住,反正WFH也沒啥太大影響。於是我們8月1號就發信給我們租房中介告知他們情況,通知了他們我們會在9月5號搬走,叫他們給我們他們推薦的清潔工做退房清潔。非常悲催的是墨爾本八月疫情大爆發,並且有宵禁,任何人不能travel超過5公裡。我們中介因為無法給他們指定的清潔工開work order,所以我們只能隨便在Google上找了一個離我們5k內的印度清潔公司。廢話少說,這個清潔公司做完清潔以後我擔心因為中介拿不到回扣會挑事,就又自己角角落落檢查了一遍把我覺得可能會有問題的地方重新清潔了一遍。連牆都擦的乾乾淨淨。5號還好鑰匙後,中介8號回覆說地毯上有個黃點和一些水跡,問我們原因。我們解釋說1月時候連下幾天暴雨,樓下浴室房頂漏水,房東沒有approve修理,所以地毯上被浸溼了,當時他說的那個黃點的位置我們是擺了一個舊的紅木家具。所以告訴他可能是家具染色到地毯上了,也說了如果需要二次清潔我們可以找其他清洗地毯的公司來重新清洗一遍,我們也說了我們諮詢了三個不同清潔公司都告訴我們不保證水漬能清洗掉。中介說他自己找人來清潔,到時候告訴我們如何收費。我們也同意了。這一拖就拖到了9月18號,中間我們發了無數封郵件追問清潔結果,中介一概不回。最後9月18回了郵件說自己過生日去了,會找人清潔然後告訴我們10月2號中介終於回復,水漬和黃點都清理的差不多了,應該可以算作wear and tear上報房東。我們滿心歡喜以為可以release bond了, 結果晴天霹靂。房東10月18叫中介通知我們,他不滿意我們的清潔,要更換整個一樓的地毯,但是由於他之前的地毯已經斷貨,所以只能用最接近的地毯,給我們報價$2580!!你這麼牛逼怎麼不去搶錢呢!我們當然不能同意啊!來澳洲15年還沒有碰到過這種**,老娘也不是第一次租房,看我是華人所以好欺負是嗎!必須告啊!這時距離我們搬出出租房已經1個月13天了!先不說我們中間的焦慮,天天在Google小紅書上找類似案例的經驗。上tenant Victoria的網站查資料,上面說房東要是有要求扣bond,必須在租客搬出後10個工作日之內提出申請,不然就是違法的。所以中介拖了這44天對我們來說反而是個好事,於是我們二話不說,發郵件告訴他們我們不同意。會申請VCAT, 材料準備好後會寄給他們。這時中介急了,竟然神速的當天回了我們郵件!說因為covid的原因,可以繼續找別的公司報價,威脅我們說現在上VCAT 可能要等至少半年。嚇唬誰啊,反正錢在rtba,你也拿不到,漏水不修就是你們的責任。搞笑的是還威脅我們說因為我們養了狗,所以我們籤合同的時候保證了所有狗造成的damage 都要我們負擔。然後也把 brown discolored circular patch改成 pet urine stain!前言不搭後語,郵件證據我都有,這會兒又賴到我家狗身上。我真的是氣到爆炸,不告他都不行,當時想就算vact判我們輸,我也認了,但是正義是不可能站在這種滿口謊言的人身後的!我們倆熬夜到凌晨把所有證據材料全部準備齊後就提交了VCAT application!同時郵寄了他們一份,因為中介人品太差,我們用的掛號信,帶tracking的那種以防他們說沒有收到。我是屬於心理裝不住事而且愛轉牛角尖的人,因為這個事情,我真的是整晚整晚睡不著,脾氣還很暴躁。10月30號,我們收到vcat的郵件,說我們被中介反告了!而且告了我們兩次!一次是叫我們賠償$3300( 我們的全額bond) 一次是叫我們賠償$2580 , 直到今天上庭,我才知道$3300是房東叫我們賠給他的精神損失費!!!我可去你的吧!不過由於房東上vcat要繳費,中介只給他們繳了一個申請的費用,另一個他要求精神補償的case就自動cancel了。也不知道房東在哪找的這種傻B中介11月11號,中介又聯繫了我們,說找到第二個quote,比第一個quote 便宜只要$895, 還說現在上vcat 太費時間了,要至少等到明年了,叫我們不如交了這$895,取消上庭。我們沒有急著拒絕他,而是叫他給我們安排一次inspection,因為從9月5號退房到現在,我們連清潔後是什麼樣都沒有看到。我們說inspect後再做決定,他痛快的給我們安排了驗房。這個我和老公住了兩年的房子,也是我們的第一個窩,本來離開的時候還很捨不得可是再次走進曾經的小窩,心理沒有一絲的溫暖,而是各種焦慮和厭煩。我們看過樓下地毯後,簡直更加覺得房東是在雞蛋裡面挑骨頭,地毯的印記已經清洗的差不多了,而且黃色印記就是我們放柜子的柜子你愛,還有被腳壓過的圓形印記。於是我倆交換了一下眼神決定告到底。中介這個時候又開始忽悠我們,說快到聖誕了$3300也是很大一筆錢,不如就私了了吧。我直接回到,你們拖了我們三個月的時候咋沒有想到這是很大一筆錢呢?不好意思,現在想商量,晚了。我們還是決定等vcat hearing。說實話,看到地毯的真實樣子後,我反而沒有那麼生氣了,因為是個人都能看出來,白色的是水漬,房東不同意維修漏水我們都有證據,這本來就不是我們的錯。為什麼要我們買單?雖然心理沒有那麼焦慮了但是這幾個月的折磨還是搞得我疲憊不堪,每天要靠抗抑鬱藥才能睡的著,情緒也經常失控。本來和老陸從來都不吵架,因為他天生好脾氣。但是我敏感到覺得他事事不上心,每次都要我催著他去聯繫中介,於是我們倆這幾個月吵得架比過去三年都多。不過其實主要是我在鬧今年1月18號,我們也終於等來了Vcat的hearing date,就是今天下午3點的teleconference。我長這麼大,沒有上過庭,其實也是表面強悍,心理還是虛的一B老陸因為工作需要,經常會出席和上庭,所以他說他來主說。我們24號晚上重新梳理了一下時間線,把所有資料全部按順序排列。一是方便vcat審查查看,一是怕到時緊張忘記。25號交齊所有材料後就等著28號審理。我們刻意沒有太早提交,因為不想對方有很多時間準備。果然如我們所料,對方中介派來上庭的人,慌到不行,很多時間點都以不知道不清楚作答。因為JC這個傻雕中介,派來了一個完全沒有和我們打過交道的人來上庭。Vcat法官是個女的,聽上去就跟看Judge Judy一樣,過程巨爽。我們的case是和另一個case同時進行的,因為另一個case的tenant沒有出現,所以直接判了中介贏。我當時都聽傻了,所以小夥伴們!不管有沒有勝訴的希望都要應訴,不應就是全輸,應訴了還有贏得可能!繼續說回JC這個中介的騷操作,我們的PM在租住的兩年換了三個,可見這一行的turnover有多大!本來最後一個PM也是我們退租前三個月才接手,所以我原諒他不清楚房子漏水的事情,但這次連應訴都派一個啥都不知道的同事過來,這不是腦子有坑嗎?Judge問她,你為什麼什麼都沒有準備?她說因為她不是我們的pm,她幫他來上庭所以只能通過郵件歷史來了解情況,並不能確定其中具體情況。Judge直接問她為什麼我們的pm不能上庭,她說他得了新冠在隔離。(哈哈哈哈哈這個時候我倆真的是在電話一段狂笑!報應是不是!)我猜他們本來是想搏個同情,Judge聽說隔離立即三連問,隔離?他得新冠了?他在哪隔離?在澳洲嗎?對方回答是的。結果Judge直接開始花樣開懟模式,在澳洲隔離,沒有電話嗎?沒有網絡嗎?不能說話嗎?他還能刷臉書嗎?對方中介啞口無言,Judge繼續懟說I don’t see why he can not attend hearing! I know COVID has changed a lot of things but I don’t see COVID change anybody’s usage on Facebook, if he can use Facebook then he can attend!哇噻,我聽到這的時候都已經爽的在搓手手了!這不就是Judge Judy原版嗎!哈哈哈哈,然後Judge又繼續問,為什麼要申請兩次反訴我們。對方這時才說一個是房東申請compensation (我最近真的是聽到compensation這個詞就要爆炸)一個是修理地毯的費用。Judge問什麼時候提交的申請,中介說是11月4號,這時法官又問什麼時候退的房,中介答9月5號。這時法官說by law, landlord have 10days to apply the deduction of bond for either compensation or repair . If the landlord is failed to lodge within 10 days. Then you will have to return bond in full. I understand COVID has a lot of things delayed but LAW IS LAW. So I order respondent return bond in full to applicant. If landlord wants his compensation he can apply for another dispute but I’m here to order the landlord to return the bond in full.聽到這的時候我簡直要哭了,堅持了近半年的維權終於贏了!但老公說他們可能還是會繼續告,叫我們賠compensation,因為那倒黴房子降租了10%到現在都沒有租出去,房東肯定還要想辦法搞錢。但是!我bond都能拿回來了我還怕啥!告唄!老娘奉陪到底!最後的總結其實整個上庭我們說的話不到三句,就確認了一下自己的身份,和確認了一下退租的日期。準備的東西一點都沒有用上,但是也許下次房東再來告的時候就有用了因為大部分材料都是證明地毯不是我們故意損壞的。贏了官司真的超級超級開心,澳洲是個法制社會,租客又是弱勢群體,只要你有理,千萬不要怕無良中介和房東。來澳洲這麼多年,真的是見識過不少中介和房東欺負租客的事,尤其是像我們這樣帶著狗子租房,中間收到的拒絕和白眼簡直不用多說!大家千萬不要因為有寵物就隱瞞不告訴中介,也不要因為中介威脅就害怕退縮。咱們華人都是不愛惹事的,但是事情來了咱們也不要怕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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