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師:
根據《關於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4號)文件規定,現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將2019年居民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以下簡稱「年度彙算」)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年度彙算介紹
2019年1月1日,新修改的個人所得稅法全面實施,個稅改革後要進行綜合所得年度彙算,對居民個人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併計算個人所得稅, 並啟用子女教育、住房貸款、贍養老人支出等專項扣除政策。
二、年度彙算時間
2019年度彙算時間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瀋陽市稅務機關整體工作安排,「個人所得稅」APP中彙算清繳功能現已正式開放。
三、需要辦理年度彙算的教職員工
1.2019年度取得綜合所得,平時預繳過個人所得稅,2019年度中間適用的預扣率不同於全年綜合所得年適用稅率的。
2.2019年度有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稅款時沒有申報扣除或沒有足額扣除的。
3.因年中入職、退職等原因,減除費用6萬元等法定扣除費用扣除不充分的。
4.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2019年度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大病醫療支出。
5.本人在2019年度發生的符合條件的捐贈支出。
6.有多個受僱任職單位,多處取得工資薪金所得,預繳稅款時重複扣除了基本減除費用(5000元/月)。
四、無需辦理年度彙算的教職員工
2019年度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辦理年度彙算:
1.年度彙算需補稅但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的。
2.年度彙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3.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者不申請年度彙算退稅的。
詳情可以掃碼觀看《3分鐘帶你了解:2019年個稅年度彙算那些事兒》
五、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APP使用小方法
(一)彙算準備工作
彙算準備工作包括系統準備和彙算準備,其中系統準備需要進行「『個人所得稅APP』下載—實名註冊—登錄」,彙算準備需要「綁定銀行卡—查詢、完善專項附加扣除—查詢收入納稅明細」。
溫馨提示:由於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只能在個稅彙算清繳時進行扣除,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可以下載安裝「國家醫保服務平臺」APP進行查詢。)
(二)申報操作
個稅年度自行申報有兩種方式:
1.簡易申報—2019年度綜合所得收入額不超過 6 萬的且無境外所得的,可以使用簡易方式申報。只需確認已預繳稅額、填寫本人銀行帳戶信息,即可通過網絡快捷申請退稅。此申報方式截止日期為2020年5月31日。
2.標準申報—居民個人納稅年度內從中國境內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稅法規定進行的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彙算。
(三)申報查詢與更正
個稅年度彙算申報完成後,您可隨時通過個人所得稅 APP —【服務】—【申報查詢】—【已完成】模塊(或我要查詢-申報查詢-已完成)查看申報情況。如有申報錯誤可進行更正申報或作廢重新申報。
請詳細觀看具體操作步驟:
《個稅綜合所得年度彙算手機app操作指引》
https://mp.weixin.qq.com/s/uiboRVQKnPWnaBY3qe963Q
六、其他相關事項
(一)個人取得境外所得的,需到辦稅服務大廳辦理。
(二)為保障退稅、補稅成功,建議綁定銀行一類卡。
(三)全年一次性獎金,可以選擇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併入綜合所得計稅,也可以選擇其中一筆獎金單獨計稅。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最優選擇。
(四)我校教職員工2019年通過境內公益性社會組織、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捐贈教育、扶貧、濟困、遭受嚴重自然災害地區等發生的公益捐贈支出,捐贈額未超過納稅義務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捐贈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6]68號)規定,個人通過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用於公益救濟性捐贈,準予在繳納個人所得稅稅前全額扣除。
(五)如果對個稅APP中申報的各類收入數據存有異議,先點擊該筆收入進入【詳情】進行了解並聯繫該筆收入扣繳義務人,確認無此收入發起申訴或刪除,該收入將暫不併入年度彙算。
(六)如在校外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等綜合所得稅收入,一定要在APP中「勞務報酬、稿酬」項目中點擊【新增】選擇【查詢導入】將已有數據全選後自動帶入,如仍存在未申報的收入,請務必手動據實填寫。
根據稅收法律相關要求,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關係個人信用及切身利益,請如實填報您的各類所得,在此過程中如有相關問題,可與計劃財經處聯繫。
聯繫人 :楊老師 83687503-1 綜合樓409A
高老師 83687506-7 綜合樓409B
如果各位老師在申報過程中有疑問或是軟體使用問題,也可以撥打納稅服務熱線12366進行諮詢!
計劃財經處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