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天天有騙子,雙創期間不一定更多,只是筆者參與雙創近八年,可以說見盡眾騙百態。
由此,筆者自己列了一個黑名單,有機構、個人、項目,基本上在微信上做了備註,其中嚴重的直接拉黑和刪除。
那麼,企業有沒有必要建立黑名單呢?至少是內部用。
筆者認為,很有必要。每個人的精力都是有限的,要把正確的時間和精力放在正確的人和事上。基於這樣的出發點,黑名單就顯得特別重要,相信每個行業、企業都有自己的內部黑名單,只不過多數秘而不宣而已。
前面筆者發表過一篇文章,《給政府招商是門好生意,但要手黑》,裡面提到上海有很多會蟲,在很多招商中介內部,都有這樣的會蟲名單,也是黑名單的一種,只不過這是對政府部門是黑名單,在招商中介那裡就是合作夥伴了,畢竟還是要靠會蟲們充場面的嘛。
但是,如果一家正常經營的企業,人員每天花大量的時間跟不靠譜甚至是騙子打交道,裝作是在推動業務,那真比自殘還嚴重了。特別是在雙創領域,一批披著光鮮靚麗、利國利民的所謂創新團隊(舊作《創新孵化:光鮮靚麗的團隊多數不靠譜?》)、服務機構、投資人等等, 到處吹噓,目的只有一個:撈錢,無論是投資、拉關係等等。如果沒有黑名單,相信很多機構會一而再、再而三的跟他們對接,甚至一時爽快的掏錢,發現被騙時,已經耗時良多、投入巨大,公司品牌也被肆意利用,乃至借之詐騙他人/機構。
這樣的事情發生了不是少數,對於公家機構,可能為了面子和不被問責,不了了之。但對於民營機構,有可能是滅頂之災,甚至還要背負法律風險。前文《百分之九十的網紅是騙子或強盜》裡,筆者列舉了幾個具體的案例,都是親身經歷。包括現下,筆者周圍還有一幫這樣的人,言而無信,出爾反爾,朝三暮四,說一套做一套,這樣的人已經進入筆者的黑名單,相信不久的一天,會正式被列入公司黑名單。
列企業內部黑名單,不是為了打擊報復,是為了節省人力物力,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有也人提出反對意見,認為列黑名單會樹敵,所謂」少一個敵人多一個朋友「。董明珠女士曾經多次直言,現在都在騙你,你還期望做朋友?
還有人提出,列黑名單會有法律風險。筆者相信沒有法律禁止企業/個人列內部黑名單,除非是企業/個人無中生有的重傷他人。對於有事實依據的不誠信個人/機構,徵信部門都有失信人名單,其實是類黑名單的一種。
另外,筆者也呼籲,行業協會更應該牽頭建立行業黑名單,有必要的話可以定時公布,讓做了錯事的人/機構承擔對應的責任,不能讓犯錯/行騙的成本太低,這樣才能共建起誠信社會,大家才能安心發展。
本文由 旻圩投資 原創,歡迎關注,帶你一起增長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