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媛》相信大家都看過,這幾天,韓國方面消息說道,電影的原型罪犯趙鬥淳,將在今年12月,也就是3個月後刑滿釋放。
去年,韓國就有超60萬的市民請願:反對這個人出獄!要求犯人臉部公開!要求個人信息公開!實行化學閹割!
韓國政府給出的回應是:100小時的心理治療課程。
今年將近4千萬的韓國民眾再次在青瓦臺請願,最好能判處他死刑!距離他被釋放的日子越來越近了......
趙鬥淳在今年5月-11月繼續接受為期150個小時的集中心理治療,韓國政府只能用這種手段來防止他出獄繼續作惡。
說是防止,其實跟祈求他不要繼續作案是一個意思。
出獄後,趙鬥淳的照片等個人信息,也將在網上公開5年,他還需要佩戴可以定位的電子腳鏈,為期7年。
所有人都在問:
對這樣的人,12年關押是不是太少了?
趙鬥淳連入18次監獄,滿臉寫著不知悔改,沒有人會願意原諒他。
記住,我出獄時,你女兒才成年。
這是入獄前警方的筆錄中寫下的,面對拘留所的警察以及受害者家屬,他說出了這句話。
惡魔即將出獄,案件的受害者也僅年滿21歲,而趙鬥淳現年68歲,一切與他設想的一樣。
他還會繼續犯罪嗎?
法律對他的制裁已經接近尾聲,即使韓國民眾請願,呼籲政府禁止釋放趙鬥淳,但我們與惡的距離並不會縮減。
《素媛》這部電影轟動全球,讓無數人心疼,但更心疼的是電影落幕後&34;的幾個大字,現實遠比電影殘忍得多。
時間回溯到2008年,57歲的變態強姦犯趙鬥在京畿道安山市,綁架並性侵一名8歲的小學女生。
受害者經搶救後保住性命,但身體受創嚴重,不僅從此要掛便袋生活,還可能沒有了生育能力。
更讓人覺得無恥的是犯罪嫌疑人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仍矢口否認,說自己是被冤枉的。
他提交了7次多達300張的請願書。
最後他終於入罪了,僅被判處12年有期徒刑。
法官判定其&34;,加上當時韓國刑期上限的法律規定,他獲得了最有利的判罰。
趙鬥淳事件發生時,已是21世紀,不是什麼七八十年代法律不完善的時代,但趙鬥淳先是說自己冤枉,接著說自己喝醉了不記得發生了什麼。
就這樣,綁架毆打加強姦未成年幼女,僅判入獄12年。
如此低的犯罪成本,是在鼓勵罪犯玩弄法律。
韓國在之後出臺《性暴力犯罪處罰法修正案》,其中有一條:
排除了在醉酒狀態下實施犯罪減輕處罰的條款,反而需要加重處罰。
但趙鬥淳已經獲利。
被施以暴行的小女孩,是事件的受害者,也是不完善法律中的犧牲品。
&34;
這是受害小女孩稚嫩且無力的回答。
(現實中受害者的畫)
後期進行的性犯罪治療鑑定顯示,趙鬥淳的心理測試結果是&34;。性偏離性是以確認性認知扭曲或錯誤性衝動為基準,與再次犯罪可能性有直接聯繫的要素。
所以一個已經接受了無數次心理治療,再犯可能性非常高的惡魔也應該被放出來?
僅憑可以定位的電子腳鏈真的能阻止慘案再次發生?
電子腳鏈說白了不過是擁有定位系統和裝有罪犯信息的電子設備罷了,不厚道的說,就是跟普通人帶的智能手環沒啥區別。
(美劇《妙警賊探》裡的電子腳鏈)
電子腳鏈並不能杜絕犯罪,電子腳鏈的作用僅是追蹤罪犯,並不能讓警方提前出擊,阻止罪案發生。
這也難怪網友都說千萬不要放出來!人的本性改變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