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改「最佳」股權結構探討:以中石化銷售公司、格力、康佳等為例

2020-12-23 混改風雲

文|陳俊豪(國企改革專家)

編輯|億億

引言

張文魁教授在《混合所有制企與現代企業制度——政策分析及中外實例》中提出:「混合所有制公司治理有一個基本分析框架:SCORE

SCORE的五個字母分別代表股權結構(Shareholding Structural)、股東間及股東與政府間的約定條款(Covenant)、核心高管職位的分配(Office)、政府的特別監管(Rugulations)、職工僱傭關係(Employment)。

利用這個框架來分析中國混合所有制企業,對於探究如何才能確立財產權利邏輯,從而促進混合所有制企業的公司治理轉型,可能是有啟發的。」

在陳小洪教授、趙昌文教授主編的《新時期大型國有企業深化改革研究——制度變革和國家所有權政策》中指出:「具體的股權改革方案要根據企業功能分類及所有權政策,從實際出發確定。

國家持股比例下界、包括金股等股份種類及相應的安排、治理結構安排等是設計的重點。配套條件及有關政策,包括股權調整的步驟及條件,如資產定價、根據國家政策等確定購股者條件等政策及防止利益衝突等有關規則等。

國家所有權政策是國家投資國有企業的基本政策,主要包括明確國家出資目的及有關的股權政策、國家出資企業與國家的責任關係、投資或出資企業與其他社會的規範等基本政策。」

宋志平會長對國有股比、對混改及分配製度也有非常深刻的研究和形象的論述,在此不具體引用,但推薦大家讀讀。

筆者先後在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國資委工作多年,又在市場化機構參與了多家國企混改,目前在混改後的中央企業一級子公司從事投資併購工作。結合這幾年的思考,對混改企業的股權結構提出若干想法,僅為個人初步觀點。

問題所在

我國的所有權政策並沒有一個完整的文件,但隨著前些年對國有企業所做的分類,某些特定領域必須要國有保持絕對控股得到明確,這些領域的企業不是本文探討的重點;另外,國有股逐步退出的領域的企業也不在本文討論之列。

本文重點討論的是處於充分競爭領域、適合混改的商業一類國有企業。企業把市場化作為目標是我們討論最佳股權結構的前提,如果存在政策性約束較強、交叉補貼、價格管制等情況的企業,國有股比是應該要高一些,要把政治和社會責任履行和股東回報放在同等位置,其改革重點不是在產權上動文章,而是在透明度、成本效益考核和監管等方面下功夫。

混改企業的形態包括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混改程度較高的應該是有核心骨幹員工持股的上市公司或準上市公司。

成為公眾公司當然是混改的一種典型方式。但從國有控股上市公司來看,這麼多年來,全國國企已上市了1000多家,有多少家敢說自己實現了實質性混改呢?

很多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小股東仍然沒有話語權,難以真正發揮作用。在所有權和經營權不能分離的情況下,混改後的企業也做不到真正獨立的市場主體

學者黃威在《國有文化企業混合所有制發展問題研究》一文中提出,打破「一股獨大」的形式上的混合所有制,建立兼具制衡和效率特徵的實質性的混合所有制。

黃威反對51%以上絕對控股的股東,他認為「一股獨大」嚴重製約了良性互動機制的發展。

但同時他還認為要有真正控制力的控股股東,防止「內部控制人」問題的出現。在大股東的控股權和企業內部人控制權的博弈中,由於信息不對稱而使內部人手中的籌碼常常更重。

關於不同國有股比情況的分析

筆者認為股權結構的問題涉及到三個層面,一是國有股比的合適區間?二是社會資本股比的合適區間?三是股東結構如何優化?

在討論之前,需要明確,國企混改的目標是:優化股權結構,降低大股東股權比例,讓國有股東和社會資本形成有效制衡;引入的股東帶來充分的資源和市場機制,協同互補;核心骨幹持有股權;股權結構不過於分散;國有股東和社會資本對於企業的發展目標達成共識,力量使到一起去;有股權、董事會等方面的調整機制,權責利對等,允許出現不和諧情況下的合理退出方式;要優化股東結構,引入有產業資源、有市場機制等國有企業普遍缺乏要素的積極股東。

關於上述目標考量,筆者在其他文章中有詳細論述,混改風雲的朋友們可以在知網上查閱。

由於當今已進入「人力僱傭資本」的階段,而非完全「資本僱傭人力」,為此在公司治理結構和股權結構中,同樣要考慮到管理團隊的話語權。

社科院的一項研究(參見張躍文、王力主編:《中國上市公司質量評價報告(2017-2018)》)指出,A股上市公司治理2017年評分高於上年的主要原因是:「上市公司董事會成員、高管人員和外部機構投資者持股的上市公司數量有所增加,這些機構和人員持股,可以激發管理層的工作積極性,增強非控股股東的制衡力,從而改善公司治理結構。

不同股權結構要有不同的公司治理安排來保障混改效果。

按照《公司法》規定,對於有限責任公司,除個別特殊事情需要全體股東同意(比如不按實繳比例分配紅利),修改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對於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也同樣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但在董監事選舉時可以實行累積投票制。

第一種情形,如果國有股比高於2/3的情形下,國有股東除了迴避表決事項外,幾乎可以通過任何決策事項。除非主動放棄對應股比的「控制權」和「話語權」,社會資本才會願意參與混改。

典型如中石化銷售公司2015年實施混改時,通過兩輪況投,嘉實基金、華夏基金等都進入了最終確認名單。

最終,按照《中國石化銷售有限公司章程》規定,董事會由11名董事組成。董事會下設薪酬與考核委員會、風險與戰略委員會、審計委員會等三個專門委員會。中國石化委派4名董事,社會投資方委派3名董事,另設3名獨立董事和職工代表董事1名,併兼任公司董秘會秘書。

第二種情形,國有股比在低於2/3但高於1/2的情況下,實際上除了修改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不能依靠自己。

其他股東會的重要事項,如公司經營仿真和投資計劃、選舉董監事和決定董監事的報酬、審議批准董監事會的報告、決算和預算、利潤分配方案、發行債券等,過半數即可通過。

在這種情況下,社會資本如果過於分散,累積投票制難以發揮作用,除非在入股時確保董監事席位,否則事後根據法定權利獲得董監事席位的概率也並不大。

因此,對於上述兩種國有絕對控股的情況,除非特殊的制度安排,否則股權沒有制衡,難以擺脫國企體制的弊端。

第三種情形,是國有股比在33.34-50%之間。國有相對控股,國有股東對重大事項擁有一票否決權,但會有較大的產業投資者或機構投資者持有較高股比,作為積極的二股東。

在國有股東低於50%但仍然保留第一大股東地位的情況下,還需要進一步討論下真正來自於社會資本的股比。

現實情況中經常存在一家國企混改,找兄弟國企或不同控制人的國企幫忙,但社會資本參與度不高,比如股比低於5%、沒有董事席位的情形。那麼,即使國有股東降到了50%以下,也難以在治理和體制機制上突破。

因此社會資本股比在10%-33.33%區間可能是一個理想比例。其中,員工持股是否能超過5%也是一個重要考量。

此時的董事會中,既有擁有「自主決策意識」的管理層代表,又有外部資本委派的代表積極參與公司重大事項的決策並發揮專長,為混改企業注入外部資源。董事會的多元化,還將進一步向經營層滲透。

多數情況下,會由國有股東委派董事長、由產業投資者委派少數高管(起到的更多是彌補原國企管理層的市場短板)。有少數混的比較徹底的企業,則總經理也能夠做到市場化選聘、由混改後多元股東組成的董事會真正來聘任及考核包括總經理在內的管理層。

第四種情形,國有股比在33%以下,國有為第一大股東,受到其他股東多元化及一致行動的影響,實際控制人是否為國資存在變數。

在本輪格力混改前,仲繼銀教授就分析過格力和康佳兩個案例,提出在控制性股東的股權比例下降到20%左右,公司又處於一個高度競爭性行業的話,就很可能出現中小股東聯合起來參與公司治理,並大大削弱第一大股東控制權的情況。

這種情況,主要適合國有股東真正管資本的高度市場化的企業,並不適合絕大多數國有企業。之前,萬科的股權紛爭也能反映出這種股權分散的利弊,從國資管理的角度,實際控制人還是需要明確並採取措施來保障股比低、但控制權卻能穩。中國建材在這方面做的相對成功。

第五種情形,假設引入優先股制度,國有股東作為優先股,優先分紅採取固定股息且不參與剩餘利潤分配的方式,弱化國家的股東管理權。

用得好的話,可充分調動經理等企業高管以及非國有股東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同時又不損害國有股東的利益,有助於國有資本的進退流動。

這種情況下,雖然不一定要設置「金股」保留否決權,但對於參股合法權益的維護需要加強,少數派出董監事要實施報告制度。

結論

對於大多數混改企業而言,「最佳」股權結構可能為國有股比不高於50%、不低於33.34%,社會資本股比不高於33.33%、不低於10%,核心團隊持股不低於5%。

在這種股權結構中,由於存在股東與股東之間、股東與經營者之間協商的機會,國有股東、非國有股東、管理層都不能按照一己之見通過公司的重大決策,制衡機制隨之產生。

當然,在此情況下,不同類型股東和可能來自於不同提名方式的管理層都要積極作為,否則有可能出現控制權不清晰、內部人控制及無股東對公司負責的共輸局面。

總而言之,要實質性推動企業混改,國有股東就要預見到控制權共享、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共生」局面,就要改變自己的管理方式,就要適應協商和按投票權表決的公司治理機制,甚至為了保護中小股東合法權利,還要適應迴避表決、累積投票權等制度的存在。

如果做不到上述種種,那乾脆別「混」到「最佳」股權結構。否則,「改」如果沒有及時跟上,「混」的過快、過猛,「最佳」的分析前提也就不存在了。

版權聲明:本文系知本諮詢旗下自媒體「混改風雲」創作,未經授權,禁止轉載!如需轉載,請獲取授權。另,授權轉載時還請在文初註明出處和作者,謝謝!北京知本創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核心專家團隊、最多原創管理技術、數百家大型國企諮詢服務經驗。

相關焦點

  • 醫藥國企巨頭混改掀開帷幕 天津醫藥集團將出讓不低於65%股權
    三家公司稱,接到天津醫藥集團有限公司通知,其控股股東渤海國資擬於6月16日將其持有的天津醫藥集團股權在天津產權交易中心進行產權轉讓項目信息預披露,轉讓比例不低於65%。6月16日,《證券日報》記者從天津產權交易網站了解到,天津醫藥集團本次混改,擬通過在天津產權交易中心公開掛牌交易的方式,將不低於65%的股權轉讓給1到2家投資者。
  • 格力做晶片,小米開雜貨鋪,盤點那些不務正業的科技公司
    世界上有一半的人每天直接或間接地接觸到3M的產品,3M被甚至網友戲稱為「除了上帝,什麼都造」。其實早在2011年,3M公司聯手IBM進入了半導體晶片領域。3M和IBM聯合開發一種新的粘接材料,該材料可以幫助晶片塔密集疊放,進而實現半導體的3D封裝。
  • 知本諮詢劉斌:混改管控系列分析,「修改章程」概念難題和操作難題
    從上到下,大家都開始有一個共識,那就是要以 「公司章程」為基礎,構建混改企業長治久安的法治環境。 國家有法律,企業有規章。對所有股東有約束力,對企業基本方向有規範力,公司章程就是企業成長的憲法、基本法,它的制定和修訂顯得十分關鍵、十分必要。
  • 剛過戶就質押所持格力電器全部股權,珠海明駿意欲何為?「聰明資金...
    截至2月14日,珠海明駿及其一致行動人董明珠質押股份共計9.46億股,佔其所持公司股份數量比例達到99.91%。在2月3日,格力電器表示,格力集團協議轉讓股份完成過戶登記,高瓴相關方珠海明駿持有格力電器15%股份,為公司單一第一大股東。歷時快一年的格力易主塵埃落定。為何珠海明駿剛剛入主格力電器就質押其100%的股權?
  • 華僑城擬轉煙臺康佳文旅小鎮17%股權
    原標題:華僑城擬轉煙臺康佳文旅小鎮17%股權   中國網地產訊 1月13日晚間,深康佳公告稱,康佳集團正在籌劃在國有產權交易所公開掛牌轉讓控股子公司煙臺康雲產業發展有限公司
  • 格力電器艱難的2020年,董明珠的「超級網紅」路行得通嗎?
    2020年,對格力電器來說是異常艱難的。董明珠曾說過,2月份銷售為0,今年產值肯定會下滑。但格力電器的困難還不止於業績下滑,近日來接班人裸辭、經銷商減持股份也讓格力雪上加霜。而格力最大的危機還是大股東的控制權問題,董明珠要把自己打造成超級網紅也可能對格力並不是個好事情。
  • 珠海明駿質押所持股權 格力電器大股東籌錢非為戰「疫」
    16日晚的公告還透露,珠海明駿2019年沒有營業收入、淨利潤為虧損9234萬元,截至目前的借款總餘額為208.3億元,不存在未來半年或一年內需償付的債務。根據格力電器1月21日公告,珠海明駿以416.6億元受讓格力集團所持格力電器15%股權,受讓股份的資金來自於自有資金和自籌資金,自籌資金來源為銀行貸款。
  • 海信混改敲定戰投 兩家A股公司告別國資控股身份
    海信電子控股股權結構圖(增資後)  ⊙記者 林淙 ○編輯 邱江   繼格力電器之後,又一家老牌家電企業海信集團也在所有制改革的道路上邁出重要一步。由此,青島新豐持有海信電子控股5877萬股,持股比例上升至24.36%,與其一致行動人上海海豐合計持股比例為27%。  本次增資擴股完成後,海信電子控股不再符合國有實際控制股東界定條件,海信視像和海信家電的實際控制人將由青島市國資委變更為無實際控制人。海信集團與海信電子控股書面承諾,混改後無一致行動安排,不是一致行動人。
  • 格力電器攬入晶弘電器100%股權 晶弘冰箱被「裝」進上市公司
    沒有公告,也沒有任何對外的宣傳,格力電器(000651,SZ)日前已「悄然」完成對合肥晶弘電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晶弘電器)100%股權的收購。《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到,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晶弘電器的股東發生了變更,由原來的北京盛世恆興格力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盛世恆興)變更為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天眼查顯示,這項變更發生在今年10月11日。這意味著,格力電器已經將晶弘冰箱的資產「裝」進了上市公司。晶弘電器成立於2006年,唯一股東盛世恆興是格力電器的經銷商平臺。
  • 格力的「陣痛」與「頭痛」
    混改剛剛敲定,但是股價卻一直橫盤,始終徘徊在3000億到4000億之間。相比來看,海爾的股價接近翻倍,美的市值衝破6000億元,可謂是士氣如虹。但是,零售家裝與精裝修的銷售邏輯是不一樣的。前者主要是看品牌和技術,而後者則是搞定開發商和裝修公司就好了,主要看性價比,格力以往的口碑和技術在精裝修面前並無優勢。第二,家電銷售線上化,格力布局卻滯後。
  • 地方國企「自我激活」混改模式開創者,北京外企人力公司案例剖析
    兩家投資人一共增資投入76,875萬元,募集資金對應股權比例為12.8125%。現在,FESCO已經變成了這樣的股權結構:通過混改增資的方式,FESCO人力資源服務從一家北京市直屬的全資企業,開始向一家多元股東的市場化公司邁出第一步。
  • 大灣匯華山論劍終極系列-格力電器
    但不可否認的是,確實有較強的企業家精神,也有經營能力,過去格力的業績是其能力的體現。3、產品、品牌、渠道:產品、品牌在空調領域是無可爭議的第一。傳統渠道也是第一,但正是由於線下渠道的強大,使得格力在線上渠道的拓展走得比較慢。2019年底格力線上出現新的舉措,我們也期待格力混改完成後,具有網際網路基因的高瓴資本,能幫助格力在線上渠道取得更大的進展。
  • 醫藥國企混改異地合作提速:上海上實67%入股天津醫藥
    12月19日,天津津聯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下稱「津聯控股」)與上海實業集團有限公司(下稱「上實集團」)舉行天津醫藥集團混改籤約儀式,標誌著天津醫藥集團混改取得重大成果。天津醫藥集團是一家國有大型綜合性製藥集團,前身為成立於1979年的天津市醫藥管理局。
  • 南航物流混改正式落地 引入普洛斯等7家公司
    來源:21世紀經濟報導原標題:南航物流混改正式落地 引入普洛斯等7家公司南航、普洛斯隱山資本、鐘鼎資本、國改雙百基金、君聯逸格、中國外運、中金啟辰、中金浦成、員工持股平臺分別持有55%、10%、10%、
  • 什麼是國企混改基金?
    熱點追蹤2020年9月23日中國證券報《國家級混改基金有望近期成立》報導,國家級混改基金正在緊鑼密鼓地籌備,有望於近期組建成立。一方面,以中國國有企業結構調整基金、中國國有資本風險投資基金為首的國家級基金系正迅速崛起;另一方面,多地國資基金戰隊也正加速擴容。
  • 難點:國企混改診斷評估,有什麼好方法?
    擴大點範圍來看,這個方法對於任何一家思考混改或者股權多元化的國企都是很有意義的,我們都可以將其用於對本公司的診斷和評估。所以,這個問題值得思考,也迫切需要答案。混改為什麼要先做診斷評估?對這些要素進行分析評估,企業的國有股東或者母公司就能從「統一」的結構視角,對於下屬各家公司的混改想法進行比較。這個「統一」很重要!因為沒有統一,就沒有「一企一策」。怎麼理解這九個混改評估要素呢?
  • 格力「渡劫」
    不過也如前文所說的,格力與經銷商體系利益深度綁定,改革過激容易引起經銷商的強烈反彈。不可否認,格力的股份制區域經銷模式,也就是與各地的經銷商大戶聯合出資成立銷售公司,代理區域內的格力產品銷售。這種模式讓格力快速完成市場擴張。
  • 珠海明駿及董明珠質押持有的全部格力電器股權,銀行不設平倉線,高...
    截至2月16日,格力公司的股價為62.73元,董明珠及第一大股東質押的股權價值約為593億元。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質押股份不負擔重大資產重組等業績補償義務,並且質押股權不設置補倉或平倉機制,也不存在額外擔保等條件。
  • 這家上市公司出售信託股權...
    天藥股份表示,此次解除合同不會對其公司股權結構及日常生產經營造成影響,不會對經營業績及財務狀況產生不利影響,亦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因該事項給投資者帶來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下一步其將按照天津市委市政府關於推進國有企業改革總體部署,繼續積極支持北方信託混合所有制改革。
  • 知本諮詢張軍:混改引戰投資人最關注的7大核心、35個問題
    4、關於股權、產權結構、母公司相關問題 國企混改,涉及到國有資產,產權結構及國有股東的情況自然是影響到混改引戰成功與否的關鍵問題之一,有經驗的投資人會非常關注這部分,他們會通過一些問題了解到他們想知道的信息,比如: 請介紹一下上級控股集團的戰略發展思路,以及本公司在上級控股集團的戰略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