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歷史發展進程看,王爺的權力越來越小。
漢初,劉邦大封劉氏王,這些王爺們有封地,有收稅權,可以自己鑄錢,甚至擁有軍隊,結果導致藩王做大做強,釀成七國之亂。自此以後,歷代帝王都大多都削弱王爺們的權力,但凡開倒車的,擴大王爺權力的,都沒好果子吃,比如西晉造成「八王之亂」、明初發生「靖難之役」。
清代統治者很注意從歷史中汲取教訓,對王爺的權力有極大限制。
清代的王爺沒有封地,不能收稅,不能養兵,不能干政,一般情況下也不允許在外朝做官,只能在宗人府這類專門管理皇族宗室事務的內廷中擔任部分職位。只有在極特殊的情況下,可以擔任朝廷重職。比如恭親王奕,就曾在清末進入軍機處,擔任領班軍機大臣、領班總理衙門大臣。
除了個別特殊情況,清代王爺的人身自由都受到限制,他們甚至不能擅自離開京城,只能乖乖留在北京城內,做個籠中的金絲雀。
不過,沒有封地,不表示沒有收入,不代表不能講排場。
既沒有封地,還不能做官,要養活王府上百口人,維持體面生活自然很困難,但王爺們大多仍然生活得逍遙自在,甚至極度奢靡,超乎你的想像。
清代王爺的主要收入有以下幾大部分:
1、俸祿
皇室宗親的俸祿分兩部分,一是俸銀,二是祿米。俸祿按爵位確定,親王每年俸銀1萬兩,祿米1萬斛;郡王每年俸銀5千兩,祿米5千斛,往下依次遞減。
乍一看,這些俸祿已經很高了,但王爺也是人,妻妾子孫成群,都需要他養活;偌大的王府,使喚下人也很多;身為王爺,生活必須高品質。這些都需要錢,僅靠俸祿,遠遠不夠。
除了俸祿,朝廷逢年過節或遇重大慶典,也會給王爺們大量賞賜,相當於福利。
2、隱性收入
隱性收入歷朝歷代都有,清代尤其突出。
清代官員俸祿不高,各級官員為維持奢靡生活,基本要靠各種隱性收入,包括黑色收入,即赤裸裸的貪汙受賄,所謂「一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還有灰色收入,包括火耗、冰敬、炭敬等,相當於逢年過節,下級向上級送的各種禮品禮金。
清代各級官員都有隱性收入,只是或多或少的問題,巡撫一級的高官,少則數萬,多則數十萬、上百萬,清代吏治之腐敗,基本上是從頭爛到腳。
清代王爺雖然大多不做官,手中沒有直接職權,卻有很重的話語權,他們可以利用無形的影響力,接受各級官員請託,為他們說情辦事,跑官要官,這些官員們自然少不了各種「孝敬」,而能攀上王爺這個級別,大多都是三四品以上的官員,十幾、幾十萬的「孝敬」只是起步價。
3、正常經營
清初,朝廷對皇室宗親管理很鬆散,他們趁機大肆「圈地」,向這些土地上的佃農收取田租,這些王公貴族自然富得流油,直到康熙親政後,才強力制止了王公貴族瘋狂圈地的行為。
「圈地」雖然被禁止了,但王爺們原有的土地大多被保留或重新分配,土地作為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財富來源,成為王爺們維持豪奢生活最重要的組成部分。
除了田產,很多王爺還擁有房產、當鋪,有頭腦的還可以投資經營其他產業,用錢生錢。
總之,清代王爺即便任意揮霍,也基本不用擔心生計問題,這就是統治階層的特權,也是他們區別於百姓的根本,他們的生活普通百姓連想都不敢想,因為貧窮限制了他們的想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