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我和電影有個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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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龍,1978年拍攝電影《蛇形刁手》、《醉拳》,在香港影視圈成為電影巨星。1985年,成龍開始拍攝《警察故事》系列電影。
《警察故事1》在香港電影院上映後,那一年拿到了2662萬港幣的票房紀錄。同時這部影片獲得香港金像獎的最佳影片獎項、最佳動作指導獎。
成龍一向是以拍攝危險動作為主,基本上每一部成龍的動作電影,都是用命去拼搏,《警察故事1》也不例外。
一、
電影當中有一個動作鏡頭,是成龍從超市的大樓跳下,沒有任何的防護道具,唯一起到緩衝作用的,是地面上的糖果。
成龍大哥需要從十幾米的高空上,手扶著滑竿,滑竿上布滿燈泡,鏡頭要求成龍一直扶著滑竿,滑到地面,危險係數可想而知。
動作開拍之前,特技演員拿給成龍一個物品,成龍一看,是一個護身符,他從來都不信這些東西,但還是把護身符放入口袋當中。
成龍站在高樓上,看著下面,爬上護欄,看了下,又從護欄下來,在他的上空一位攝影師不斷地把汗水滴下來,攝影師已經在成龍的上方,一動不動持續了兩個小時。
成龍允許他把汗液擦乾,繼續拍攝。
一位特技演員開喊,「開機」,十五臺攝像機膠捲齊刷刷開始運作,那個時候的膠捲非常昂貴,一旦喊了開機,攝像機運作,成龍也只能夠鼓著勇氣跳下去。
從高空上順利跳下後,順應電影情節要求,成龍抓住其中的幾個動作演員,邊打邊喊。
其中一位動作演員說道,「大哥,別打了,我快被你打死了。」
拍攝完這個電影動作後,成龍手掌上的皮膚都完全磨破,鏡頭拍攝時,林青霞、張曼玉看見成龍跳下來,都流著眼淚。
拍攝完《警察故事》這個危險動作鏡頭,成龍還要到另外一個片場,繼續拍攝電影《龍的心》。
到《龍的心》拍攝現場,成龍躺在車上,已經完全沒有力氣去打開車門,危險鏡頭的那一跳,已經用盡了成龍所有的力量。
二、
在影片的拍攝過程中,成龍發現撞擊玻璃能夠起到非常好的視覺效果,在電影拍攝過程中,大量使用這一技巧。
以至於在場的拍攝人員,給電影起了一個「玻璃故事」的綽號。
成龍在《警察故事1》的拍攝時,翻越陽臺,撞擊玻璃時,整個人的身體完全失去呼吸,幸好的是救護車在拍攝場地外隨時等候救援,趕緊把成龍送到醫院進行急救治療。
高危險性動作的拍攝,讓成龍的脊柱受損,骨盆脫位,差點癱瘓。
成龍不僅對於自己要求嚴格,對於拍攝電影的其他人員,同樣如此。
電影當中有一個鏡頭,需要林青霞從五樓跳到地面的遊泳池中,林青霞使用替身,替身一開始不敢跳,於是成龍走過去,把他從後面推下,跳到遊泳池中。
成龍看完拍攝的鏡頭後,覺得不滿意,讓替身再來拍一次,替身演員一聽,當場就哭了出來。
其中也有一場張曼玉的戲,因為張曼玉遲遲入不了戲,NG了好幾次,引得成龍對張曼玉破口大罵。
張曼玉拍攝了三十多次後,還是不能夠讓成龍滿意,於是張曼玉一直堅持要演,直到成龍對鏡頭滿意,張曼玉才作罷。
三、
《警察故事》上映之後,在香港引起轟動。成龍獲得票房的大獲全勝,同時也對港內以及東南亞地區,塑造了一個盡職盡責的警察形象。
前幾年時間,成龍打算進軍好萊塢,卻落得一鼻子灰回到國內。
到1985年拍攝出《警察故事》電影,反而被好萊塢當做動作片的教科書,這在當時有點諷刺。
不可否認的是, 成龍的《警察故事》系列,是當時香港地區,甚至全世界最優秀的動作影片之一,值得多次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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