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這個問題前,先看一下地方的四套班子,這四套班子的主要職責及分工如下:
1、市委:班長是市委書記,市委的主要職責是考核官員的選拔及任免,對「人事」負責。
2、市政府:班長是市長,對全市經濟及基礎建設等工作負責,對全市的財政收入及支出負責,管著「錢袋子」。
3、市人大:班長是人大主任,保證憲法、法律的落實執行,領導和主持人大代表選舉;對全市幹部任免做最後「把關」。
4、市政協:班長是政協主席,組織並參與政治協商、參政議政,同時對黨員幹部進行民主監督。
處級幹部屬於市管幹部,其選拔提名首先需要市委常委會討論和表決通過,再將市委通過的提名人選報市人大組織代表投票,選舉通過後才具有法律效力。
但在組織人大代表投票前,市人大黨組主要成員有權開會討論人選的崗位勝任力,如果有問題可以反饋給市委市政府再議。如果市委堅持人選,而人大組織代表會議投票還是沒有通過,人大就可以否則市委的提名任命。當然一切的前提是各班子之間相互配合,按照組織程序共同履行國家法律法規。
對此,你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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