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兩個新聞,讓我感到心痛和思考。
一個是熱搜上的「杭州現實版樊勝美」事件;另一個是「郭文思被判死刑」。
這兩個事件,讓我想到了一個群體——「反社會人格者」。
1、「杭州現實版樊勝美」事件,眾所周知,女孩在江邊散步,不幸意外落水身亡。女孩所在公司無責,但其父母到公司吵鬧要求賠償。
2、郭文思被判死刑,案情經過是郭文思在超市購物結帳時,因段某某提示其要正確佩戴口罩,遂用右手猛推段某某左肩,並用右腳勾絆其腳部,致段某某仰面倒地不起,後又俯身上前扭轉其頸部,導致段某某死亡。
大家還記得以前的類似事件麼:
2019年12月,北大女孩自殺事件,網友懷疑被其男友PUA;
2020年1月,北京朝陽醫院眼科醫生陶勇,被患者砍傷;
2021年1月,湖南女法官拒絕「打招呼」,被同鄉殘忍殺害;
……
我們在百度百科上可以查到:
反社會型人格障礙,又稱無情型人格障礙,或社會性病態,是對社會影響最為嚴重的類型。
患病率在發達的國家為4.3-9.4%,我國臺灣地區為0.3% 。
反社會型人格障礙的特徵是高度攻擊性,缺乏羞慚感,不能從經歷中取得經驗教訓,行為受偶然動機驅使,社會適應不良等,然而這些均屬相對的。
大家關注患病率的比例,無論是發達國家的4.3-9.4%,還是臺灣地區的0.3%,關鍵是這類人確實存在,而平常人很難覺察。
這裡給大家推薦一個「Cleckley標準」,幫助大家增強防範意識,是美國精神病學家Cleckley總結的16條標準:
Cleckley的16條標準:
1、表面迷人和良好的智力。
2、沒有妄想或其他荒謬的思維障礙。
3、沒有其他精神病、神經症的症狀。
4、不可靠,沒有責任感。
5、不真實、不忠誠。
6、沒有悔過或自責的心理。
7、反社會行為缺乏充分的動機。
8、判斷力差,不能從過去的經驗中吸取教訓。
9、病理性自我中心和不能真正地愛和依戀別人。
10、缺乏主要的情感反應。
11、缺乏洞察力。
12、在一般的人際關係中不協調。
13、無論是否飲過酒,都出現古怪而令人討厭的行為。
14、很少有自殺行為。
15、輕浮而不正當的性生活。
16、對生活沒有計劃和長遠打算。
以上十六條標準,不是判斷標準,不能因為看某個人符合其中一條或幾條,就判斷對方是反社會人格者。
而是要參照這些情況,增強自己的防範意識;特別是在疫情期間,更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緒和言行,不要有過激行為,儘量減少與他人的爭執衝突,因為你無法確定對方是否是一個「反社會人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