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律對配偶權的保護

2021-01-22 北京盈科合肥律師事務所

3、我國對於配偶權的法律保護

當今婚姻家庭領域對配偶權的侵害行為日益嚴重。為此應綜合運用民事、行政、刑事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以切實有效的保護公民的配偶權。

(1)刑法對配偶權的保護

我國2001年新修訂的婚姻法中增設了刑事條款,如第45條規定:「對重婚的,對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自訴;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應但依法提起公訴。」並且《刑法》也早已對侵害配偶權的重婚、破壞現役軍人婚姻、虐待、遺棄等行為予以了刑罰制裁。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58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對方又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的這種通過刑罰以維護社會主義婚姻家庭制度的作用,成為婚姻家庭法的強力後盾,是其它法律所不能代替的。

(2)行政法對配偶權的保護

婚姻家庭領域有不少方面的行為要受到行政法規的直接調整。對於違法者侵犯配偶權的行為,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有關的行政法規和婚姻家庭法中的行政責任條款,區分情況,向違法者所在的單位建議給予行政處分,包括給予警告、記大過和降職等,或者向公安機關提出對違法者進行行政處罰的司法建議,包括給予罰款和行政拘留等。如2001年新修訂的《婚姻法》中增設了關於侵犯配偶權的行為所應承擔的行政責任條款,如第43條規定:「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3)民法對配偶權的保護

侵害配偶權的侵權主體具有兩重性,即外部侵權類型中的第三人和內部侵權類型中的配偶一方。

①外部侵權類型行為的民事救濟

因「第三者插足」而直接侵害配偶權的行為,是一種嚴重侵害配偶權的行為,對此行為,受害方可以採取兩種救濟方法:除去侵害請求權損害賠償請求權。

第一,除去侵害請求權。「第三者插足」侵害配偶權,受害配偶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請求法院或有關單位排除侵害,或者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120條規定,訴請法院責令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第二,損害賠償請求權。「第三者插足」侵害配偶權,既可能造成財產損害,對於配偶權遭受侵害造成財產損失的,侵權人對財產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也可能造成精神損害,承認對精神損害的金錢賠償,已是民法發展的潮流。

「第三者插足」侵害他方的配偶權,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直至離婚,多數是引起配偶另一方的精神創傷,使配偶權出現不完整性,如配偶忠實請求權、同居義務遭受破壞。因而立法明確規定第三者的精神損害賠償具有重大現實意義和理論意義。這是弘揚配偶權的道德價值、法律價值的需要,也是統一執法標準,實現法律功能的需要。它對維護社會主義婚姻家庭制度,有效的制止違法行為,全面保護公民配偶權具有深遠的意義。同時,它也是同國際立法全面保護公民人身權的發展趨勢接軌的需要。

「第三者插足」侵害配偶權而賠償的精神損害主要是賠償精神創傷和精神痛苦的損害,具有撫慰金的性質。

②內部侵權類型行為的民事救濟

對於內部侵權類型行為的民事救濟,我們應分清權利義務主題,正確把握受害方的民事救濟方法,以及侵害方的責任承擔。

A、對配偶一方超越生活事務代理權所謂的代理行為,配偶另一方可行使其除去侵害請求權,但第三人是善意的除外。

B、對配偶一方不盡相互扶助義務或虐待、遺棄另一方的,受害方可依照扶養請求權損害賠償的原理訴請法院責令侵害方履行法定扶養義務的責任,即判決侵害方給予受害方一定的扶養費。如情節一般,可依扶養糾紛處理;對於情節嚴重,構成遺棄罪的,應當依照刑法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C、對配偶一方不履行同居義務,與他人通姦、姘居,情節嚴重的,如果造成對方配偶精神痛苦、精神創傷,另一方可以訴請法院。若法院判處離婚的,應由過錯方補償受害方撫慰金。但是,必須指明的是,撫慰金的賠償應參照前述的精神損害的規定,不能隨意誇大其比例和數量及範圍。

相關焦點

  • 配偶權制度研究
    但是,我國婚姻立法存在諸多問題,造成侵害配偶權的現象層出不窮,嚴重傷害配偶一方的情感和權益,亟待在立法層面予以完善。完善的主要路徑是:確定配偶權的本質與屬性,明確配偶權的範圍與內涵,確立配偶權的侵害與救濟,以使在民法典立法的前提之下,完善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內容,構建完備的人身權保護體系。
  • 以侵害「配偶權」視角分析王寶強事件 ——《婚姻法》與《侵權責任法》的「跨界合作」信實觀點·家事法律事務部
    《婚姻法》與《侵權責任法》對婚姻關係受到侵害的配偶保護不足,筆者試圖通過借鑑臺灣地區的立法與司法經驗,分析相關法理基礎,建構「配偶權法律制度」的大致框架,並主張妨害婚姻關係者應承擔侵害配偶權的損害賠償責任。
  • 配偶權包含的權利義務
  • 朱曉峰:配偶權受到侵害時是否應賠償?為何要賠償?如何賠償? |前沿
    配偶權或配偶關係指配偶之間因婚姻而成立的以互負忠實義務為內容的法律關係。配偶權存在於婚姻共同體中。但是我國現行法律規範體系中並未明文規定配偶權,那麼在配偶權遭受侵害的場合,婚姻中的無過錯方究竟能依據什麼向誰主張怎樣的法律責任呢?
  • 配偶權,能不能管住「紅杏出牆」?
    在上海,在一個專題研討會上,華東師範大學一位教授,對法律如何限制包二奶、婚外戀發表了一番高見。在這篇題為《以限制離婚來保護弱女子是一種退步》的新聞報導中,記者提出,那次研討會上的一個小問題:強調配偶權,能不能限制「包二奶」「婚外戀」?配偶權,其實,不是婚姻法中明確規定的權利。
  • 感染愛滋病毒後,醫生有權告訴患者配偶?雲南立法惹爭議
    將於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雲南省愛滋病防治條例》(下簡稱《條例》),對於爭議已久的HIV感染者告知問題在第二十二條作出了明確規定:感染者和病人應當將感染愛滋病病毒的事實及時告知其配偶或者性伴侶;本人不告知的,醫療衛生機構有權告知。
  • 馮霞:我國網絡隱私權的法律保護探析
    (一)隱私權隱私權的概念和理論最早起源於美國,1989年美國私法學者沃倫和布蘭戴斯在當年第四期《哈佛法律評論》上發表的《隱私權》一文被看做是美國開始承認隱私權法律地位的宣言,文中首次提出了隱私權的概念並加以闡述。沃倫和布蘭戴斯在文章中指出:「由於技術的進步和都市報紙的窺私癖,有必要為隱私提供新的法律保護。
  • 理論探討:侵害配偶權的損害賠償責任
    現實生活中,侵害配偶權,導致婚姻關係破裂的情況時有發生,迫切需要侵權責任法的保護。
  • 《婚姻法》徵求意見稿未涉及配偶權生育權等內容
    中新網廣州10月14日消息在全國人大法工委目前已草擬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徵求意見稿》中,把《婚姻法》改名成《婚姻家庭法》、「把配偶權寫進法律」、「離婚標準由感情破裂改為婚姻關係破裂」等公眾最為關注的種種說法都未提及。
  • 【普法課堂】可以要求配偶的同居人賠償嗎
    那麼可以要求配偶的同居人賠償嗎?接下來找法網小編就來為大家解答。 一、可以要求配偶的同居人賠償嗎 根據法律規定,當一方出軌滿足法定要件時,無過錯方就有權向過錯方請求損害賠償,也就是說受傷害的一方僅僅能向婚姻關係的另一方請求損害賠償,並不能向第三者主張。
  • 王江 李佳欣:墳墓的法律識別與保護
    關鍵詞:墳墓 殯葬改革 人格物 人格權請求權一、問題的提出墳墓法律屬性的界定以及其能否得以妥善保護,既是殯葬改革中的熱點問題,也是法律層面的難點問題。上述問題亟需理論部門和法律層面的回應。我國法律認為民事權利"始於出生,終於死亡",死者不具有能夠自由支配的軀體和意志,不再是民事主體,但是不能據此否認死者的人格利益應當受到保護。首先,人格利益包括兩個方面:一則是指人格權的具體內容,如生命、自由、姓名等,即法律明文規定的具體人格權;二來是指法律明文規定的民事權利之外的應當受到保護的與人格的存在或維護相關的人身利益,如人格尊嚴、人身自由等,即一般人格權。
  • 保護作品完整權,何去何從
    本文中,筆者以九層妖塔案為例,基於我國現行《著作權法》對於「保護作品完整權」的規定,思考保護作品完整權與電影創作活動(改編、攝製)的關係。九層妖塔案二審判決認為我國現行《著作權法》規定的保護作品完整權並沒有「有損作者聲譽」的限制,作者的名譽、聲譽是否受損並不是侵害保護作品完整權的要件。本案二審判決在進行相關論述時,認可我國著作權法關於保護作品完整權的規定來源於《伯爾尼公約》第六條之二。那麼,我們有必要引述《伯爾尼公約》相關條文的客觀語意來進行理解。
  • 淺議「第三者」介入婚姻家庭的法律處理
    (八)「第三者」侵害配偶權民事賠償責任的認定。認定「第三者」侵害配偶權,需要具備以下構成要件: 1、行為違法。「第三者」對配偶權的侵害不僅表現為秘密的「情人」關係,像通姦、包二奶、一夜情等,也包括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構成的重婚行為。首先這些行為都違反了保護配偶權的有關法律規定。這一點目前體現在違反了《婚姻法》的有關規定。
  • 淺析我國個人信息保護法律制度
    在此背景下,筆者試就我國個人信息保護法律現狀、缺陷以及立法建議進行初步探討。一、我國現行對於個人信息保護的法律框架我國目前尚未就個人信息保護進行單獨立法。個人信息保護的規定散見於各部法律、司法解釋、部門規章之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網絡安全法》在宏觀層面提供了個人信息保護的法律依據。
  • 從法律實務角度解讀《民法典》人格權編
    我國現行的民法通則、物權法、合同法、擔保法、婚姻法、收養法、繼承法、侵權責任法將被替代,不再保留。我國民法典的形式是具有獨創性的七編制結構,其中的人格權編最為亮眼,單獨成編是在科技時代下對人文主義的弘揚和對人格權的重視。本次立法對人格權的看重將會影響各行各業,尤其會影響法官、律師的實務法律工作。
  • 九三學社中央:擴大人身安全保護令適用範圍,含前配偶等關係
    根據人民網·中國統一戰線新聞網聯合中國共產黨新聞網推出的「2020年全國兩會各民主黨派提案選登」報導,九三學社中央今年擬提交《關於提升人身安全保護令實施實效的提案》,提出擴大人身安全保護令適用範圍,將《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七條修改為:「家庭成員以外的具有前配偶、前姻親、戀愛、同居等特定身份關係或共同生活的人之間實施的暴力行為,參照本法規定執行」。
  • 我國法律對於婚姻自主權的規定有哪些?
    公民有權決定自己的婚姻,不管是結婚還是離婚,他人無權利幹涉,這是婚姻自主權的體現。那麼我國法律對於婚姻自主權的規定有哪些?接下來由小編帶您了解。我國實行的是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每個人都有權力決定自己的婚姻,侵害婚姻自主權的行為會受到法律的處罰。那麼我國法律對於婚姻自主權的規定有哪些?婚姻自主權有哪些內容?接下來由小編帶您了解,希望能給您提供幫助。
  • 從影片《西北風雲》糾紛看保護作品完整權
    但從雙方的陳述中不難看出,這起糾紛涉及一個著作權領域的棘手問題——影視作品的保護作品完整權法律規定模糊造成實務爭議不斷。那麼,何為保護作品完整權?該項權利在影視作品中有怎樣的地位?涉及該項權利的侵權標準如何認定?本文將對此進行解析。  保護作品完整權的概念  按照我國著作權法第十條的規定,著作權包括人身權和財產權。
  • 未婚同居多久才算事實婚姻,受法律保護?
    受不受法律保護呢?事實婚姻,是指沒有配偶的男女雙方,未經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自1994年2月1日以後,我國《婚姻法》不再承認事實婚姻。根據婚姻法第8條的規定,第八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 看《三十而已》,讓法律護你三十而立
    那麼法律如何保護婚內出軌受害方的利益呢?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二條規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與重婚一樣,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也屬於法定的離婚理由,遇到這兩種情形的無過錯方,也有權請求損害賠償。